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2025-05-28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与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浙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5年5月28日起终止与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 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 本公司旗下基金在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无保有份额,本公司官网及其他相 关公告中将不再列示该销售机构信息,请投资者妥善作好交易安排。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 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