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2025-05-28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与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浙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5年5月28日起终止与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
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
本公司旗下基金在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无保有份额,本公司官网及其他相
关公告中将不再列示该销售机构信息,请投资者妥善作好交易安排。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
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