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价值A: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2020年第2号
2020-07-14
浦银价值成长混合A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020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 基金募集申请核准文件名称:《关于同意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263号) 核准日期:2008年2月4日 成立日期:2008年4月16日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相关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已于2015年8月4日起,正式更名为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名不改变基金投资范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摘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次更新主要涉及本基金基金经理及董事等主要人员情况变更,根据法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明书相应内容(“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7月13日,具体变更日期以相关公告为准。本招募说明书其余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5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目 录 一、基金管理人..........................................1 二、基金托管人..........................................7 三、相关服务机构........................................8 四、基金的名称.........................................10 五、基金的类型.........................................10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10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11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11 九、业绩比较基准.......................................15 十、风险收益特征.......................................16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16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22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27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3幢31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成立时间:2007年8月5日 法定代表人:谢伟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20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91,000万元 股权结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权;法国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9%的股权;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持有10%的股权。 电话:(021)23212888 传真:(021)2321280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联系人:徐薇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谢伟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分行金水支行副行长,河南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许昌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发展管理部总经理,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行业务部、发展管理部、大客户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资金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兼任金融市场业务总监。自2017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自2017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长。 Bruno Guilloton先生,副董事长,法国国籍,毕业于国立巴黎工艺技术学院。于1999年加盟安盛投资管理(巴黎)公司,担任股票部门主管。2000年至2002年,担任安盛投资管理(东京)公司首席执行官。2002年,任职安盛罗森堡公司和安盛投资管理公司的亚洲区域董事。2005年起,担任安盛投资管理公司内部审计全球主管。2009年起任安盛投资管理公司亚洲股东代表。现任安盛投资管理公司亚太区CEO。自2015年2月起兼任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亚太区董事。现另兼任Foch Saint Cloud Versailles Sci及Fuji Oak Hills公司董事。自2009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2月起兼任安盛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正旭先生,董事,斯坦福大学理学硕士和纽约科技大学理学硕士。1999年加盟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先后担任亚太区CIO和CEO,安盛罗森堡日本公司CIO。2010年任命为安盛-Kyobo投资管理公司CEO。2012年起担任安盛投资管理公司亚洲业务发展主管。自2012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起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2月起兼任安盛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刘显峰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兼党办主任,北京分行王府井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行零售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零售业务总监,信用卡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自2017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陈颖先生,董事,复旦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律师、经济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至2013年10月期间,陈颖同志先后就职于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久事公司法律顾问,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上海国盛集团地产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10月起就职于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现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裁。2018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蔡涛先生,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注册会计师。1998年3月参加工作进入浦发银行,历任浦发银行空港支行计划信贷科负责人,上海地区总部公司金融部副科长、科长、见习总经理,陆家嘴支行市场部经理、行长助理,上海地区总部办公室主任助理,上海分行公司银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总行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总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总行金融市场业务工作党委委员。2019年9月起,兼任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郁蓓华女士,董事,总经理,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1994年7月起,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工作,历任银行职员、招商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会计部总经理、计财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自2012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13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2017年2月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2月起兼任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赵晓菊女士,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本科,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经所博士。1973年参加工作。1983年2月起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副院长,常务副院长。赵晓菊女士曾担任上海国际银行金融学院首任院长、执行董事。1999年6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8月至今,担任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院长。自2020年6月9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韩启蒙先生,独立董事。法国岗城大学法学博士。1995年4月加盟基德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1年起在基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地合伙人。2004年起担任基德律师事务所上海首席代表。2006年1月至2011年9月,担任基德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2011年11月起至今,任上海启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3年2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霍佳震先生,独立董事,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1987年进入同济大学工作,历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处长、副院长、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BOSCH讲席教授。自2014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董叶顺先生,独立董事。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上海机械学院机械工程学士。现任火山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董叶顺先生拥有7年投资行业经历,曾任IDG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及和谐成长基金投委会成员,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MSN(中国)有限公司、南通联亚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董叶顺先生有着汽车、电子产业近20多年的管理经验,曾任上海申雅密封件系统、中联汽车电子、联合汽车电子系统、延峰伟世通汽车内饰系统等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职务。自2014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檀静女士,监事长,澳大利亚悉尼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和劳资关系硕士研究生,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10年4月至2014年6月就职于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监事。2011年1月起至今就职于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自2015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长。 Simon Lopez先生,澳大利亚/英国国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法学学士、文学学士。2003年8月加盟安盛投资管理公司(英国伦敦),历任固定收益产品专家、固定收益产品经理、基金会计师和组合控制、首席运营官。现任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运营官。自2013年2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 陈士俊先生,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2001年至2003年间曾在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担任金融工程研究员2年;2003年至2007年10月在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4年,先后担任金融工程部研究员、研究部主管。2007年10月加入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本公司指数及量化投资部总监,并于2010年12月起兼任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3月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2012年5月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9月起,兼任浦银安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4月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及浦银安盛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6月起,兼任浦银安盛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2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朱敏奕女士,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7年就职于上海东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任客户主管。2007年4月加盟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场策划经理,现任本公司市场部总监。自2013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3、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郁蓓华女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1994年7月起,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工作,历任银行职员、招商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会计部总经理、计财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自2012年7月23日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13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2017年2月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2月起兼任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喻庆先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和法务会计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国人民大学应用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高级经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督察长、董事会秘书和监察稽核总监。2007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督察长。 李宏宇先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1997年起曾先后就职于中国银行、道勤集团和上海东新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从事联行结算、产品开发以及基金研究和投资工作。2007年3月起加盟本公司,历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监、市场营销部总监、首席市场营销官。自2012年5月2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汪献华先生,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经济学博士。曾任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大通证券资产管理部固定收益投资经理;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高级副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货币市场及固定收益部总经理;交银康联保险人寿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8年5月30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2月至2020年3月,兼任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吴勇先生,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工程系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CPA,CFA,中国注册造价师。1993年8月至2007年8月先后就职于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任预算主管、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任评审经理。2007年9月起加盟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4月-2016年1月起担任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5月起兼任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起,兼任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2月至2018年1月兼任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月至2018年1月兼任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7月起兼任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1月起兼任本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监。2016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首席投资官。 历任基金经理:杨典,任职时间2008年4月16日至2009年5月20日;张建宏,任职时间2009年5月20日至2010年1月4日;方毅,任职时间2009年5月20日至2010年7月22日;蒋建伟先生,任职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13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郁蓓华女士,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全资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宏宇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汪献华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 吴勇先生,本公司投资总监兼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楚天舒女士,本公司首席指数量化官。 陈士俊先生,本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本公司职工监事。 蒋佳良先生,本公司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督察长、FOF业务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集中交易部负责人、权益投资基金经理和基金经理助理列席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2)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郁蓓华女士,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全资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宏宇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汪献华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羿先生,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涂妍妍女士,本公司信用研究部副总监。 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集中交易部负责人、相关交易人员及投资人员列席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8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006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六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8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电子直销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交易网站:www.py-axa.com 微信服务号: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2、场外代销机构 具体申购、赎回场所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3、场内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上证基金通”办理本基金(基金代码:519110)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与赎回,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的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增加或减少具有“上证基金通”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请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联系人:赵亦清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9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法定代表人:廖海 电话:(021)61638452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吕红 经办律师:廖海、吕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罗佳 (五)其他服务机构及委托办理业务的有关情况 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由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以及有关业务应用系统构成。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包括机房工程系统、网络集成系统,这些系统在公司筹建之初由专业的系统集成公司负责建成,之后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公司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户子系统、直销系统、资金清算系统、投资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呼叫中心系统、外服系统、营销数据中心系统等。这些系统也主要是在公司筹建之初采购专业系统提供商的产品建设而成,建成之后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进行了相关的系统功能升级,升级由系统提供商负责完成,升级后的系统也均是系统提供商对外提供的通用系统。业务应用系统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系统提供商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理重要的、特定的信息技术系统开发、维护事项。 另外,本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 四、基金的名称 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以追求长期资本增值为目的,通过投资于被市场低估的具有价值属性或可预期的具有持续成长属性的股票,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分享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进而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投资于权证的比例范围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以及衍生工具的比例遵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对于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创新类金融产品或者衍生工具,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投资范围将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调整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本基金将通过定性与定量的方法筛选出基本面健康的、具有价值属性或成长属性或两种属性兼具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的核心投资目标,本基金将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这些股票。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依据 本基金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投资策略上充分体现“价值”、“成长”和“精选”的主导思想。 “价值”是指甄别公司的核心价值,从公司治理、公司战略、比较优势等方面来把握公司核心竞争优势,通过自下而上的研究,以基本面研究为核心,力求卓有远见地挖掘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被市场忽视的价值低估型公司。价值因素主要表现在相对市场股价比较高的自由现金流,比较高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并能给上市公司股东带来实际收益的增长,而非粗放的规模增长。 “成长”主要表现在可持续性、可预见性的增长。寻找成长型公司重点在于对公司成长性的客观评价和比较上,不仅仅需要关注成长的数量,同时还要关注成长的质量以及这种较高质量的成长的预期可持续性,通过深度研究,精选个股投资。 “精选”是指借鉴国外先进的公司财务研究模型FFM,一方面通过关注上市公司现金流的形成,排除噪音数据,进行上市公司“被低估的价值”的判断;另一方面通过对上市公司过往财务数据的分析判断修正以及对其未来变化的预测,通过严格的逐项分析流程,实现对上市公司“可持续的、可预见的成长”的判断。在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深入的实地调研和估值研究,对于符合本基金理念的标的股票进行精选投资。 (二)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方法,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金融市场、产业景气等运行状况及政策的分析,对行业判断进行修正,结合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估值等状况,进行资产配置及组合的构建。同时,在基金运作过程中,根据上述因素的变化,对组合进行战略和战术性配置。具体表现在:在基金运作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以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衡量各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加以分析比较,通过设定可承担的风险水平,随着市场风险的变化以及各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其相对变化趋势,及时调整股票资产与债券资产之间的比例,实现定期调整与主动调整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根据调整力度和调整的周期,分为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 1、战略资产配置 战略资产配置是主要的、时间较长的资产配置方案。战略资产配置是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背景和资本市场状况及相关影响因素的情况下,对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和货币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分析预测,在绝对服从《基金合同》的基础上,确定未来一段时间的战略资产配置方案。这个战略资产配置方案,由投资决策委员会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每年年初及新基金发行时,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具体基金当年或新基金的战略资产配置目标。只有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导致各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集体讨论才能改变战略资产配置目标。基金在投资过程中,整体股票仓位必须符合战略资产配置目标,一般不会有大幅的变化。 2、战术资产配置 战术资产配置是次要的、时间较短的资产配置方案。它是在战略资产配置方案的框架下,对大类资产比例的一种小幅调整。市场在极端情况下可能会有剧烈的波动,为了应对这种波动,主动进行细微的仓位调整,也即是战术资产配置。另一种情况,市场整体波动幅度有限,但市场结构分化严重时,相应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特征也会有较大变动,此时进行组合的优化调整,也会相应进行战术性资产配置。 战术性资产配置方案不能改变整个基金资产的战略资产配置目标。在实际投资过程中,战术性的资产配置调整是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基金经理在确定的范围内进行,每个季度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决定对基金经理的战术性资产配置授权范围。 (三)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力求基金资产行业配置的适度均衡。适度均衡是指基金资产尽量分散开来,而不是集中于少数一个或几个行业,以避免过度集中的风险;同时,力求使基金资产对市场上的重点行业有一定的覆盖面,但这种覆盖又不是机械意义上的参考业绩比较基准中行业比例的覆盖,而是在全面研究的基础上,有取有舍,有轻有重。 对相对较侧重配置的行业,我们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评估: (1)基于全球视野下的产业周期的分析和判断 本基金着眼于全球视野,以对全球产业周期运行的大环境分析作为行业研究的出发点,再结合对国内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货币金融政策等经济环境的分析,从而判别国内各行业产业链传导的内在机制,并从中找出处于景气中的行业。 (2)基于行业生命周期的分析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处于成长期、稳定期和成熟期的行业。本基金也关注那些虽然大类行业属于衰退性行业但某些细分行业处于成长期的行业,另外对国家扶持和经济转型中产生的行业成长机会也将予以重点关注。 (3)基于行业内产业竞争结构的分析 本基金重点通过波特的竞争理论考察各行业的竞争结构:①成本控制能力;②现有竞争状况;③产品定价能力;④新进入者的威胁;⑤替代品的威胁等。本基金重点投资那些产业竞争结构较健康的行业。 在基金投资过程中,行业配置方案建立在整个投研团队的研究支持基础之上,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行业配置方案,基金经理负责执行行业配置方案,并进行相应的反馈。 2、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的精选个股策略。通过深入挖掘具有明显估值优势、持续成长能力强且质量出色的企业来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主要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个股。定量方面,首先依据市净率、市盈率、股息收益率等指标来考察个股的价值属性;依据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税后利润增长率等指标来考察个股的成长属性。然后通过公司特有的数量化的公司财务研究模型FFM中的PEG、MV/NormalizedNCF、EV/EBITDA等主要估值指标来考察和筛选出内在价值较高的股票。定性方面主要考虑:公司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主营业务具有持续成长的能力;公司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和财务健康度等。最后结合定量和定性研究以及实地调研筛选出基本面健康的、最具有估值吸引力的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的核心投资目标,进行重点投资。 (四)债券投资策略 在资本市场国际化的背景下,通过研判债券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国际化趋势和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引发的债券市场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构造组合。 债券类品种的投资追求在严格控制风险基础上获取稳健回报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目标久期管理方法作为本基金债券类证券投资的核心策略。通过宏观经济分析平台把握市场利率水平的运行态势,作为组合久期选择的主要依据。 2、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采取期限结构配置策略,通过分析和情景测试,确定长、中、短期三种债券的投资比例。 3、收益率利差策略是债券资产在类属间的主要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债券流动性、税收、以及信用风险等因素基础上,进行类属的配置,优化组合收益。 4、在运用上述策略方法基础上,通过分析个券的剩余期限与收益率的配比状况、信用等级状况、流动性指标等因素,选择风险收益配比最合理的个券作为投资对象,并形成组合。本基金还将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针对市场定价错误和回购套利机会等,在确定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 5、根据基金申购、赎回等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流动性管理,确保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 (五)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因为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或增发、配售以及投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原因被动获得权证,或者在进行套利交易、避险交易以及权证价值严重低估等情形下将投资权证。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以及在合同许可投资比例范围内的投资于价值出现较为显著的低估的权证品种。 (六)其它创新或者衍生产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公募基金的特点和要求,结合创新或者衍生产品的特征,在进行充分风险控制和充分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合适的投资策略进行该类产品的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对上述投资策略进行非实质性的调整,此类变更不需经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75%+中证全债指数×25%。 本基金采用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因为:(1)沪深300指数是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代表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2)沪深300指数是一只符合国际标准的优良指数,该指数体现出与市场整体表现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风险调整后收益也较好,具有良好的投资价值;(3)沪深300指数编制方法的透明度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同度和未来广泛使用的前景,使基金之间更易于比较。 本基金采用中证全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因为中证全债指数编制方法的透明度较高,是一个全面反映国债市场的综合性权威债券指数。在已有基金的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中享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选择其作为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易于与其他基金的比较。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较高,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本基金力争在科学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号 例(%) 1 权益投资 1,227,500,073.70 89.50 其中:股票 1,227,500,073.70 89.5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610,337.50 0.26 其中:债券 3,610,337.50 0.2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 - 返售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136,399,274.65 9.94 计 8 其他资产 4,038,723.21 0.29 9 合计 1,371,548,409.06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码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845,464,517.79 61.9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13,918.00 0.00 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67,933.37 0.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094,732.32 0.37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269,512,425.26 19.76 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8,120,326.14 0.60 K 房地产业 7,702.66 0.0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0,808,646.06 3.72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9,555,680.70 0.70 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 - 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38,854,191.40 2.85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227,500,073.70 89.97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 资明细 序 占基金资产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 1 300572 安车检测 1,703,944 66,249,342.72 4.86 2 300212 易华录 1,504,770 62,267,382.60 4.56 3 300487 蓝晓科技 1,931,800 57,104,008.00 4.19 4 600519 贵州茅台 50,324 55,909,964.00 4.10 5 300226 上海钢联 810,950 55,225,695.00 4.05 6 000547 航天发展 3,599,936 48,419,139.20 3.55 7 300010 立思辰 3,040,000 46,876,800.00 3.44 8 300065 海兰信 4,601,680 46,661,035.20 3.42 9 000756 新华制药 3,679,980 45,006,155.40 3.30 10 300438 鹏辉能源 1,941,532 42,791,365.28 3.14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号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3,610,337.50 0.26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610,337.50 0.26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号 值比例(%) 1 123027 蓝晓转债 30,250 3,610,337.50 0.26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范围。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01,026.3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788,358.9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3,931.60 5 应收申购款 815,406.2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038,723.21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123027 蓝晓转债 3,610,337.50 0.26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 十二、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 较基准 阶段 率① 标准差② 基准收益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率③ 标准差 ④ 2008/04/16-2008/12/31 -42.30% 2.12% -37.87% 2.27% -4.43% -0.15% 2009/01/01-2009/12/31 65.34% 1.53% 68.18% 1.54% -2.84% -0.01% 2010/01/01-2010/12/31 1.05% 1.38% -8.38% 1.18% 9.43% 0.20% 2011/01/01-2011/12/31 -25.21% 1.30% -18.23% 0.97% -6.98% 0.33% 2012/01/01-2012/12/31 4.85% 1.27% 6.86% 0.96% -2.01% 0.31% 2013/01/01-2013/12/31 27.65% 1.73% -5.15% 1.05% 32.80% 0.68% 2014/01/01-2014/12/31 49.43% 1.56% 39.13% 0.91% 10.30% 0.65% 2015/01/01-2015/12/31 56.80% 2.83% 7.01% 1.86% 49.79% 0.97% 2016/01/01-2016/12/31 -25.01% 2.30% -7.71% 1.05% -17.30% 1.25% 2017/01/01-2017/12/31 -1.71% 1.17% 15.93% 0.48% -17.64% 0.69% 2018/01/01-2018/12/31 -34.13% 1.76% -17.58% 1.00% -16.55% 0.76% 2019/01/01-2019/12/31 43.17% 1.50% 27.99% 0.93% 15.18% 0.57% 2020/01/01-2020/03/31 -2.73% 2.68% -6.73% 1.45% 4.00% 1.23% 2008/04/16-2020/03/31 52.87% 1.79% 24.35% 1.25% 28.52% 0.54%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4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 注:自2015年8月4日起,本基金类型由股票型变更为混合型,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2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75%+中证全债指数×25%”。具体内容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类型及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本基金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1)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不高于1.5%,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1)非电子直销渠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 100万元≤M〈500万元 1.0% 500万元≤M〈1000万元 0.3% M≥1000万元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2)电子直销渠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① “浦发银基易”模式(单笔申购、定期定额申购)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6% 100万元≤M〈500万元 0.6% 500万元≤M〈1000万元 0.3% M≥1000万元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② “银联通”模式(单笔申购)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6% 100万元≤M〈500万元 0.6% 500万元≤M〈1000万元 0.3% M≥1000万元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注:通过“银联通”模式申购还需另行支付每笔2元到8元不等的“银联通”平台转账费。具体详见本公司网站。 ③“建行借记卡”模式(单笔申购)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2% 100万元≤M〈500万元 0.8% ④“农行借记卡”模式 a,单笔申购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05% 100万元≤M〈500万元 0.7% 500万元≤M〈1000万元 0.3% M≥1000万元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b,定期定额申购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6% 100万元≤M〈500万元 0.6% 500万元≤M〈1000万元 0.3% M≥1000万元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2)本基金H类份额的申购费率不高于5%,申购费率具体水平由销售机构确定。 2、赎回费 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上述余额不低于本基金赎回费总额的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中,本基金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不高于1.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 7日≤N<1年 0.5% 1年≤N<2年 0.25% N≥2年 0 注:就赎回费而言,1 年指365 天,2 年指730 天。 本基金H类份额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H类份额的赎回费率为0.125%,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财产。本基金暂仅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若将来H类基金份额条件支持,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程序后,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相应调整H类基金份额赎回费规则。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最高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