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5-04-19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工银四季LOF 基金主代码 1648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公告依据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等。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年4月2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年4月2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工银四季收益债券A 工银四季收益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4808 01690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转换 否 是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C类基 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日常转换业务 2.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前端模式份额,后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后端模式份额。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转换业务时应明确标示类别。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4、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5、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最低转换申请份额以各产品相关公告为准。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的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则转出基金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同时赎回。 6、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7、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如遇旗下基金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包括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的费率优惠活动,公告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则基金转换时的申购补差费按照优惠后的费率计算,但对于通过销售机构网上交易提起的基金转换申请,如本公司未作特别说明,将不适用优惠费率。 9、如遇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构成同样适用于前述规则,即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0、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通与工银瑞信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2、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目前,投资者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各销售机构办理转换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将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销售机构 3.1场外销售机构 3.1.1直销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含APP、网上交易、微信自助交易)销售本基金,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3.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场外非直销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2、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 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