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2025-12-09
华夏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2 月 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中证新能源 ETF 发起式联接
基金主代码 017571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华夏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华夏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12 月 9 日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及原因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 年 12 月 9 日
说明 暂停定期定额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12 月 9 日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 保护投资者利益
申购的原因说明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华夏中证新能源 ETF 发起式联接 华夏中证新能源 ETF 发起式联接
A 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17571 017572
该基金份额类别是否暂停申购、 是 是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5 年 12 月 9 日起暂停本基金的
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办理,投资者仍可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自 2022 年 12 月 27 日起生效。根据《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
如年度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
则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根据本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有可能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
管理人已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新能源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提示性公告》,若 2025 年 12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日
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最后运
作日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自 2025 年 12 月 30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
算程序,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不再办理/恢复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在最后运作日 15:00 后提交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败,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后续如有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