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2026-03-24
关于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
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随着市场环境变化,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6年3月27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创新驱动混合”或“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对基金合同和《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鹏华创新驱动混合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C类基金份额代码:027063),现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不变)。C类基金份额与现有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其中,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即365天)的C类基金份额,将不再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以下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
7天≤Y<30天 1%
30天≤Y<180天 0.50%
Y≥180天 0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鹏华创新驱动混合C类基金份额暂不通过直销机构销售,C类基 金份额后续若在直销机构上线销售,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另行公示。 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
上述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增加C类基金份额等符合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鹏华创 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本次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因增设C类基金份额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
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因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6年3月27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托管协议,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仅对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增加C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
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
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
附件: 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
对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一 九、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 九、本基金在每个工作日计算C类基金份额的
部分 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时,将统一按
前言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
的年费率计算销售服务费,但C类基金份额的
投资者实际承担的销售服务费将依据本基金
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的约定
计算和收取,导致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
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
实际赎回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
据为准。
第二 5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
部分 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释义 有人服务的费用
56、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
回费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
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
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C类基金份额(其中,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
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投资
人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且
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即365天)的C类基
金份额,将不再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两
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
布基金份额净值
第三 八、基金份额类别 八、基金份额类别
部分 在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收基金 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 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的基 后,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 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情 以增加本基金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况 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 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
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其
告。 中,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以
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
一年(即365天)的C类基金份额,将不再继
续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代码。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
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
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销售在外的
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可以增加本基金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
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
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前
公告。
第六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部分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
份额 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 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
的申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 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购与 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赎回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 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
格。
第六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部分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基金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份额 计算; 准进行计算;
的申
购与
赎回
第六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部分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基金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份额 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 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的申 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 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
购与 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 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赎回 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不承担 不成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由此产生的利息损失。
第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部分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基金 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份额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申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购与 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
赎回 计算或公告。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
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C类基金
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
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承担。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
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对持续持 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对持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 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 产。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或返还相
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应的费用(如有),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
金财产承担。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产。 承担。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
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 产。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各类基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
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
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第六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部分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基金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份额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的申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购与 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
赎回 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 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
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
理。 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 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
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的情形下, 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其他赎 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
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人”)和大额赎回 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人”)和
申请人10%以内的赎回申请在当日根据前述 大额赎回申请人10%以内的赎回申请在当日根
“(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 据前述“(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
的约定方式办理,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 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办理,在仍可接受赎回
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超过10%的赎回申请按比 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超过10%的赎
例确认。对当日未予确认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 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当日未予确认的赎回
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 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回。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
受理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请将与下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基金份 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
理。 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六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部分 赎回的公告 或赎回的公告
基金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份额 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的申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 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
购与 金份额净值。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含2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含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 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 值。
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当连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
续暂停时间超过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调 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
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 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基金重
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
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 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
份额净值。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金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合同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当事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人及 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权利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各类基金份义务 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
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各类基金
的价格;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第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部分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基金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合同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当事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人及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权利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义务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格; 赎回价格;
第八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部分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基金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证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
份额 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持有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人大 准; 准,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会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 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更收费方式; 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第十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四部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
分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基金 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
资产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估值 每个开放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 其规定。
值,并按规定公告。 每个开放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
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第十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四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分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基金 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 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
资产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
估值 误。 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
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
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大。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第十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四部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分 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
基金 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 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资产 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估值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
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
公布。
本基金在每个工作日计算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时,将统一按前一
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
费率计算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实际承担的销售服务费将依据本基金合同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的约定计算
和收取。
第十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五部 3、销售服务费;
分
基金
费用
与税
收
第十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五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 式
分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3、销售服务费
基金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
费用 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
与税 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收 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
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
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
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
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投资
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且
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即365天,下同)的
C类基金份额,将不再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实际收取的销售服务费将
按以下方式确认:
(1)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
额,将按0.40%年费率每日计提销售服务费,
但并不实际支付给相关机构。在投资者赎
回、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
生时,将持有期间计提的销售服务费返还给
投资者。其中,对于赎回业务,返还的销售
服务费将作为赎回款项一并划转至投资者账
户;对于转出业务,返还的销售服务费将作
为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至转入的基
金;对于基金合同终止情形,返还的销售服
务费将与基金清算款一并划转至投资者账
户。
(2)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
构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
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将按0.40%年费率每
日计提销售服务费。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
限小于等于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销售服
务费,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
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
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
顺延。对于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
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并不实际支付
给相关机构,将在投资者赎回、转出基金份
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返还给投资
者。其中,对于赎回业务,返还的销售服务
费将作为赎回款项一并划转至投资者账户;
对于转出业务,返还的销售服务费将作为转
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至转入的基金;
对于基金合同终止情形,返还的销售服务费
将与基金清算款一并划转至投资者账户。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六部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分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基金 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 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的收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益与 红;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
值; 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
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
售服务费将导致两类基金份额在可供分配利
润上有所不同;
第十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分 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
基金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的收 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益与 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分配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
务规则》执行。
第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部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分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基金 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的信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息披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额累计净值。
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七)临时报告 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 计净值。
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七)临时报告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
分之零点五; 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
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3、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第十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八部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分 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基金 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信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息披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露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
面或电子确认。
第十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九部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
分 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基金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
合同 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
的变 配,并加上对应的销售服务费返还(如涉
更、 及)。
终止
与基
金财
产的
清算
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一、 (一)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
基金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托管 (二)基金托管人(也可称资产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也可称资产托管人)
协议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当事
人
三、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托管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 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
人对 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
基金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 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
管理 和核查。 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人的
业务
监督
和核
查
四、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基金 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 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管理 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人对 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 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基金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托管 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 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
人的 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业务
核查
八、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
基金 间及程序 时间及程序
资产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估值日该类基金资产
计 值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 净值除以估值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各类基
算、 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 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
估值 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和会 基金管理人每个开放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基 其规定。
计核 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 基金管理人每个开放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算 告。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
2.复核程序 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2.复核程序
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发送基金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发
理人对外公布。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 (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同》的约定进行估值。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
同》的约定进行估值。鉴于本基金涉及或有
管理费、超额管理费的确认及返还,以及销
售服务费返还,该部分费用的会计核算及支
付所需要的数据由管理人负责计算并按双方
协商一致的方式提供给托管人,相关责任由
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十、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信息 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 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
披露 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 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
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
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后,方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