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一个封闭运作期结束的提示性公告
2025-09-04
第十一个封闭运作期结束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一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
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封闭
运作期;封闭运作期的最后一日称为支点浮动费率计算基准日。支点浮动费率计算基准日后
的不超过五个工作日期间称为封闭清算期。
封闭运作期和封闭清算期统称为本基金的封闭期。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运作期为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一年。下一个封闭运作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依此类
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2014本年基11金月基14金日合,第同二自个20封13闭年运1作1月期1为4日20生14效年,1第2月一6个日封至闭20运15作年期1为2月2071日3年,第11三月个1封4日闭运至
2作月期2为6日20,1第6年五1个月封1闭3日运至作2期01为7年20118月年133月日,2第0日四起个至封2闭01运9年作期3月为2200日17,年第2六月个2封4日闭至运2作01期8年为
12071日9年,第4八月个5日封起闭至运2作02期0为年240月217年日6,第月七5日个起封至闭2运02作2期年为6月20620日年,第5九月个16封日闭起运至作20期21为年250月22
年6月25日起至2023年6月26日。第十个封闭运作期为2023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1
日。第十一个封闭运作期为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8日为支点
浮动费率计算基准日,2025年9月9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为封闭清算期。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清算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
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
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投资者欲了解关于本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等法律文件。同时,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进行
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了解相关情况。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