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年年红债券: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3-30
华安年年红债券A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2 §2基金简介......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 基金净值表现......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1 §4管理人报告......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6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7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7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8 §5托管人报告......18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8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8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8 §6审计报告......19 6.1 审计意见......19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19 6.3 其他信息......19 6.4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19 6.5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20 §7年度财务报表......21 7.1 资产负债表......21 7.2 利润表......23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24 7.4 报表附注......26 §8投资组合报告......55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5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5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7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7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7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7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7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8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59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9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60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60 §11重大事件揭示......6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60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61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61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61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61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61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61 11.9 其他重大事件......65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6 §13备查文件目录......67 13.1 备查文件目录......67 13.2 存放地点......67 13.3 查阅方式......67 §2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年年红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27 交易代码 00022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性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2,334,588.5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安年年红债券 A 华安年年红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27 00199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 140,084,159.72 份 32,250,428.86 份 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谨慎投 投资目标 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债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的 研究和预测,并利用公司研究开发的各种数量模型工具,分析和比较不 同债券品种和具体债券工具的收益及风险特征,积极寻找各种可能的价 投资策略 值增长和套利的机会,以确定基金资产在利率类固定收益品种(国债、 央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同时结合基金的 封闭运作期限和现金流预测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决定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2%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都要低于股票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和中等 收益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杨牧云 郭明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10-6610579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huaan.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95588 传真 021-68863414 010-66105798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注册地址 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B 号 楼2118室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办公地址 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 号 31-32层 邮政编码 200120 100140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www.huaan.com.cn 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 层、32 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 大楼 17 层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注册登记机构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32 层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数据和指 华安年年红 华安年年红 华安年年红 华安年年红 华安年年红 华安年年红债 标 债券 A 债券 C 债券 A 债券 C 债券 A 券 C 本期已 4,676,463.8 37,344,227.0 36,766,878.3 实现收 618,309.79 1,620,095.13 3,666,079.76 1 4 6 益 本期利 1,702,722.2 33,752,288.9 40,658,236.5 -37,914.90 1,544,710.19 4,219,254.83 润 5 2 4 加权平 均基金 0.0082 -0.0011 0.0268 0.0227 0.0219 0.0465 份额本 期利润 本期加 权平均 0.78% -0.10% 2.57% 2.18% 2.09% 4.42% 净值利 润率 本期基 金份额 0.17% -0.31% 2.82% 2.33% 7.96% 7.37% 净值增 长率 3.1.2 期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数据和指 华安年年红债 华安年年红债 华安年年红债 华安年年红债 华安年年红债 华安年年红债券 标 券 A 券 C 券 A 券 C 券 A C 期末可 28,333,324.4 供分配 901,679.99 160,181.57 2,046,556.54 188,281.64 921,895.07 1 利润 期末可 供分配 0.0064 0.0050 0.0069 0.0047 0.0103 0.0083 基金份 额利润 期末基 143,164,983 32,910,556. 308,128,981. 42,083,181.9 2,872,857,84 116,200,451.5 金资产 .28 70 99 3 2.67 3 净值 期末基 金份额 1.022 1.020 1.043 1.040 1.046 1.043 净值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3.1.3 累计 华安年年红 华安年年红 华安年年红 华安年年红 华安年年红 华安年年红债 期末指标 债券 A 债券 C 债券 A 债券 C 债券 A 券 C 基金份 额累计 68.30% 29.44% 68.01% 29.84% 63.41% 26.88% 净值增 长率 注:1.自 2015 年 12 月 15 日起,本基金分设两级基金份额:A 级基金份额和 C 级基金份额。 详情请参阅相关公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 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华安年年红债券 A: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88% 0.20% 0.68% 0.01% -1.56% 0.19% 过去六个月 -0.69% 0.16% 1.36% 0.01% -2.05% 0.15% 过去一年 0.17% 0.12% 2.70% 0.01% -2.53% 0.11% 过去三年 11.19% 0.16% 8.10% 0.01% 3.09% 0.15% 过去五年 27.40% 0.14% 13.50% 0.01% 13.90% 0.13% 自基金合同生 68.30% 0.17% 27.63% 0.01% 40.67% 0.16% 效起至今 2.华安年年红债券 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07% 0.19% 0.68% 0.01% -1.75% 0.18% 过去六个月 -0.98% 0.15% 1.36% 0.01% -2.34% 0.14% 过去一年 -0.31% 0.12% 2.70% 0.01% -3.01% 0.11% 过去三年 9.53% 0.16% 8.10% 0.01% 1.43% 0.15% 过去五年 24.14% 0.14% 13.50% 0.01% 10.64% 0.13% 自基金合同生 29.44% 0.12% 19.12% 0.01% 10.32% 0.11% 效起至今 自 2015 年 12 月 15 日起,本基金分设两级基金份额:A 级基金份额和 C 级基金份额。详情请 参阅相关公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华安年年红债券 A 2、华安年年红债券 C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过去五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1、华安年年红债券 A 2、华安年年红债券 C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华安年年红债券 A: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份额分红数 额 额 计 2022 年 0.230 3,465,160.91 683,983.86 4,149,144.77 - 2021 0.320 35,810,100.92 3,069,427.64 38,879,528.56 - 2020 0.920 88,430,066.95 4,740,814.95 93,170,881.90 - 合计 1.470 127,705,328.78 8,494,226.45 136,199,555.23 - 2、华安年年红债券 C: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 年度 备注 份额分红数 额 额 计 2022 年 0.170 493,875.09 103,143.95 597,019.04 - 2021 0.270 1,432,185.71 368,188.79 1,800,374.50 - 2020 0.860 4,939,364.51 938,956.94 5,878,321.45 - 合计 1.300 6,865,425.31 1,410,289.68 8,275,714.99 -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 号文批准于 1998 年 6 月设立,是国 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 的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 子公司——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 MSCI 中国 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 益债券、华安黄金易 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 224 只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 5,522.94 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说明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本基金的基金 2018-06- 硕士,14 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 周益鸣 经理 08 - 14 经验。曾任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交易员。2010 年 6 月加入华安 基金,历任集中交易部交易员、 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2018 年 6 月起,担任华安年年红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10 月,同时担任华安安盛 3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7 月至 2021 年 3 月,同时担任华安安业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11 月至 2021 年 3 月,同 时担任华安安和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12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新优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5 月, 同时担任华安安敦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 年 6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添瑞 6 个月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1 年 1 月起,同时担任 华安添福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2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添利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1 年 3 月起,同 时担任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7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添和一 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 从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 iwind 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 5 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次数为 14 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 年债券市场在 11 月之前整体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下降通道中,地缘冲突、房地产阶段性 下行和疫情反复是利率持续下行的主要原因。在此期间,虽然财政发挥了重要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出口在上半年也有阶段性的增长,但居民由于收入预期不稳定,消费场景缺失,使得房地产和消费偏弱。但 11 月疫情防控政策出现积极变化,同时房地产行业迎来“三支箭”的支持,市场对于经济的预期快速转暖,债券收益率出现显著上行,对可转债溢价率也产生了明显的冲击。11 月的债券行情使得全年的债券回报向年初的静态收益靠拢,回吐了部分的资本利得。 股票市场在 2022 年出现了较为剧烈的波动,美联储在通胀背景下大幅收紧流动性,使得全球 股市普遍下跌,A 股市场又阶段性受到国内疫情干扰,整体表现不佳,但 11 月后随着疫情和房地产政策的改变,市场信心明显恢复,北向资金重新回流。可转债市场受益于低利率环境,整体溢价率维持在相对高位,但由于整体股票市场的下跌,拖累了可转债的表现。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以中短久期信用债为主要投资方向,下半年提高了可转债的配置力度。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安年年红债券 A 份额净值为 1.022 元,C 份额净值为 1.020 元;华 安年年红债券 A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17%, C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 率为 2.7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随着经济的逐步恢复,债券市场利率中枢可能会高于 2022 年。实体经济对于资金的需求大概 率会增加,企业中长期贷款已经步入扩张区间,居民信贷有望随着购房意愿的回暖而增加,即便在央行没有主动收紧流动性的情况下,资金需求的增加依然会推高利率中枢水平。在信用层面,2023年企业的信用风险并不大,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有明显的改善,有望舒缓上下游产业链的资金状况,而城投债务会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新规下得到更多的支持,有望顺利置换或滚续。 我们对 2023 年的股票市场总体持乐观态度。宏观经济是有明显改善的,消费尤其是接触性消 费(服务性消费)将得到修复,房地产销售金额的降幅预计会持续收窄,部分城市的土拍溢价率已经有所提高,尽管出口较弱,但内需的增长可以弥补这一缺口。此外,目前股市估值在历史中枢下方,随着企业盈利改善,估值有向上提升的空间,有望形成双击。由于今年债券市场利率中枢可能高于去年,可转债溢价率水平可能会略有下降,但在利率没有大幅上行或者信用事件爆发的情况下,溢价率水平也很难出现大幅下降。若股票市场如期向好,可转债市场也会提供丰富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将秉承稳健、专业的投资理念,勤勉尽责地维护持有人的利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从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的合规运作出发,重点在法律事务、合规管理、内部稽核、信息披露、反洗钱、员工行为规范等方面开展工作,深化员工的合规意识,推动公司的合规文化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 合规和稽核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深化“主动合规”理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合规教育培训,强化全体员工的合规意 识和风险控制意识,监督各部门与全体员工合法合规执业,推动公司建立良好的内控环境和合规文化。 (2)积极落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督促公司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 (3)强化内控建设,推动落实公司各项业务操作流程标准化,进一步细化各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及工作职责,降低操作风险。 (4)构建贯穿公司各业务和产品条线的合规咨询服务体系,积极参与新产品、新业务评估工作,提供合规意见和建议,保障新产品、新业务合规开展。 (5)对公司内部重要规章制度、重大决策、产品和业务方案、重要法律文本、对外信息披露材料、宣传推介材料等进行合规性审查,严把合规质量关。 (6)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专项稽核、合规有效性评估、内部控制评价,对公司前中后各业务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和漏洞,促进合规和内控管理水平的提升,保障公司稳 健经营。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合规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首席投资官、公司分管运营、专户的领导、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投资研究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产品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全球投资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季度末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 0.01 元时,本基金 至少进行收益分配 1 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0%;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022 年 1 季度末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 3,172,454.98 元(华安年年红债券 A)、290,025.97(华安 年年红债券 C)。应分配金额为 1,586,227.49 元(华安年年红债券 A)、145,012.99 元(华安年年红 债券 C)。实际分配金额为 1,773,297.60 元(华安年年红债券 A)、242,741.00 元(华安年年红债券 C)。 2022 年 2 季度末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 1,640,890.55 元(华安年年红债券 A)、222,992.92(华安 年年红债券 C)。应分配金额为 820,445.28 元(华安年年红债券 A)、111,496.46 元(华安年年红债 券 C)。实际分配金额为 977,578.23 元(华安年年红债券 A)、128,777.07 元(华安年年红债券 C)。 2022 年 3 季度末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 2,092,159.38 元(华安年年红债券 A)、379,874.08(华安 年年红债券 C)。应分配金额为 1,046,079.69 元(华安年年红债券 A)、189,937.04 元(华安年年红 债券 C)。实际分配金额为 1,398,268.94 元(华安年年红债券 A)、225,500.97 元(华安年年红债券 C)。 2022 年 4 季度末不满足强制分红条件,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报告期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本报告期内实施的分红方案如下: 2022 年度第一次分红,分红方案为:0.060 元/10 份(华安年年红债券 A)、0.060 元/10 份(华 安年年红债券 C)。权益登记日及除息日:2022 年 4 月 15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22 年 4 月 18 日。 2022 年度第二次分红,分红方案为:0.070 元/10 份(华安年年红债券 A)、0.040 元/10 份(华 安年年红债券 C)。权益登记日及除息日:2022 年 7 月 13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22 年 7 月 14 日。 2022 年度第三次分红,分红方案为:0.100 元/10 份(华安年年红债券 A)、0.070 元/10 份(华 安年年红债券 C)。权益登记日及除息日:2022 年 10 月 20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22 年 10 月 21 日。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 60971571_B04 号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 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其他信息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6.4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5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胜孔令曼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2023 年 3 月 27 日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附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注号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4,768,270.95 2,809,099.41 结算备付金 358,815.83 20,465.15 存出保证金 4,624.17 4,532.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71,378,229.88 383,534,03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71,378,229.88 383,534,03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4,603,483.23 资产总计 176,509,940.83 390,971,610.68 附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注号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39,974,620.04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4.10.2 84,070.49 166,367.78 应付托管费 7.4.10.2 30,025.17 59,417.0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4,032.64 17,853.05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4,845.11 25,764.43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301,427.44 515,424.38 负债合计 434,400.85 40,759,446.76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172,334,588.58 336,005,941.94 未分配利润 7.4.7.8 3,740,951.40 14,206,221.98 净资产合计 176,075,539.98 350,212,163.9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76,509,940.83 390,971,610.68 注:(1)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22 元,基金份额总额 172,334,588.58 份,基金资产净值(暂估浮动管理费前)176,075,539.98 元,暂估浮动管理费金额 130,377.44 元,基金资产净值(暂估浮动管理费后)175,945,162.54 元。其 中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22 元,份额总额 140,084,159.72 份,基金资产净值(暂估浮动 管理费前)143,164,983.28 元,暂估浮动管理费金额 106,016.72 元,基金资产净值(暂估浮动管理费后)143,058,966.56 元;C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20 元,份额总额 32,250,428.86 份,基金资产净值(暂估浮动管理费前)32,910,556.70 元,暂估浮动管理费金额 24,360.72 元,基金资产净值(暂估浮动管理费后)32,886,195.98 元。 实际计提时的浮动管理费金额可能会与此处暂估浮动管理费金额有差异。其中,基金资产净值(暂估浮动管理费后)=基金资产净值(暂估浮动管理费前)-暂估浮动 管理费金额;暂估浮动管理费为假设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按照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计提浮动管理费前)清算,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未到期份额)至该日止持有期间的收益情况估算的浮动管理费。该金额是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暂估浮动管理费的合计,各基金份额持有人实际应承担的浮动管理费金额根据其持有期间的实际收益情况计算确认。 (2)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 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度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上年度末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 附 2022 年 1 月 1 间 项目 注号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21 年 1 月 1 31 日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3,983,824.42 44,847,159.50 1.利息收入 193,264.88 46,329,033.1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37,967.86 152,474.09 债券利息收入 - 42,697,748.0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55,297.02 3,478,811.02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420,510.81 2,185,150.1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 7,420,510.81 2,185,150.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2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3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 -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6 -3,629,966.25 -3,667,323.06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14.98 299.25 减:二、营业总支出 2,319,017.07 9,550,160.39 1.管理人报酬 7.4.10.2 1,311,329.48 5,706,748.49 2.托管费 515,714.39 2,831,879.87 3.销售服务费 187,105.37 359,547.93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69,535.30 199,201.6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9,535.30 199,201.65 6. 信用减值损失 7.4.7.1 8 - - 7.税金及附加 18,404.59 151,453.82 8.其他费用 7.4.7.19 216,927.94 301,328.6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664,807.35 35,296,999.11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664,807.35 35,296,999.1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64,807.35 35,296,999.11 注: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 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度可比期间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本期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 净资产(基金 336,005,941.94 14,206,221.98 350,212,16 净值) 3.92 加:会计政策 - - - 变更 二、本期期初 350,212,163. 净资产(基金 336,005,941.94 14,206,221.98 92 净值) 三、本期增减 - 变动额(减少 -163,671,353.36 -10,465,270.58 174,136,623. 以“-”号填列) 94 (一)、综合收 - 1,664,807.35 1,664,807.35 益总额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 生的基金净值 -163,671,353.36 -7,383,914.12 171,055,267. 变动数(净值 48 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 1,425,406.81 59,693.28 1,485,100.09 购款 2.基金赎 - 回款 -165,096,760.17 -7,443,607.40 172,540,367. 57 (三)、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 - 生的基金净值 - -4,746,163.81 4,746,163.81 变动(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 176,075,539. 净资产(基金 172,334,588.58 3,740,951.40 98 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 净资产(基金 2,859,075,055.21 129,983,238.99 2,989,058, 净值) 294.20 二、本期期初 净资产(基金 2,859,075,055.21 129,983,238.99 2,989,058, 净值) 三、本期增减 - 变动额(减少 -2,523,069,113.27 -115,777,017.01 2,638,846,13 以“-”号填列) 0.28 (一)、综合收 - 35,296,999.11 35,296,999.1 益总额 1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 生的基金净值 -2,523,069,113.27 -110,394,113.06 2,633,463,22 变动数(净值 6.33 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 6,714,563.62 280,245.82 6,994,809.44 购款 2.基金赎 - 回款 -2,529,783,676.89 -110,674,358.88 2,640,458,03 5.77 (三)、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 - 生的基金净值 - -40,679,903.06 40,679,903.0 变动(净值减 6 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 350,212,163. 净资产(基金 336,005,941.94 14,206,221.98 92 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朱学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学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755 号文《关于核准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1 月 14 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97,880,059.75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根据申购费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 金份额及 C 类基金份额。对于 A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时需缴纳申购费;对于 C 类基金份额, 投资者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费,而从 C 类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封闭期由封闭运作期和封闭清算期构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一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的最后一日称为支点浮动费率计算基准日。支点浮动费率计算基准日后的不超过五个工作日期间称为封闭清算期。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不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但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卖出。因上述原因持有的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卖出。 除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以外的期间,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2%。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 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 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5) 其他收入在本基金履行了基金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季度末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 0.01 元时,本基 金至少进行收益分配 1 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 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但本基 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 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7.4.4.12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本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此外,本基金亦已 执行财政部于 2022 年发布的《关于印发<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2]14号)。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的变更对于本基金的影响不重大。 本基金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 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相关“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项目中,不单独列示“应收利息”项目或“应付利息”项目。 “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本基金计提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本基金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反映在“利息收入”项目中,其他项目的利息收入从“利息收入”项目调整至“投资收益”项目列示。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 于首次执行日(2022 年 1 月 1 日),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如下所述: 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 民币 2,809,099.41 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237.37 元,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 备的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银行存款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按新金融工 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809,336.78 元 结算备付金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原金融工具准 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0,465.15 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9.20 元,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结算备付金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0,474.35 元。 存出保证金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4,532.89 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2.00 元,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存出 保证金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4,534.89 元。 应收利息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4,603,483.23 元,转出至银行存款的 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237.37 元,转出至结算备付金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9.20 元,转出至存出保证金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2.00 元,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4,603,234.66 元。经上述重分类后,应收利息不再作为财务报表项目单独列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 币 383,534,030.00 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4,603,234.66 元。经上述重分类后, 交易性金融资产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88,137,264.66 元。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 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9,974,620.04 元,自应付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19,316.38 元。经上 述重分类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9,993,936.42 元。 应付利息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9,316.38 元,转出至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19,316.38 元。经上述重分类后, 应付利息不再作为财务报表项目单独列报。 除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外,于首次执行日,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财务报表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项目无影响。 于首次执行日,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本基金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无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未导致本基金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变化。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 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 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 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 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7.4.6.2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 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 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4,768,270.95 2,809,099.41 等于:本金 4,767,807.51 2,809,099.41 加:应计利息 463.44 -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4,768,270.95 2,809,099.41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78,070,117.55 553,783.48 75,219,426.58 -3,404,474.45 债券 银行间市场 94,944,824.64 998,803.30 96,158,803.30 215,175.36 合计 173,014,942.19 1,552,586.78 171,378,229.88 -3,189,299.09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73,014,942.19 1,552,586.78 171,378,229.88 -3,189,299.09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37,625,013.55 - 37,362,030.00 -262,983.55 债券 银行间市场 345,468,349.29 - 346,172,000.00 703,650.71 合计 383,093,362.84 - 383,534,030.00 440,667.16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383,093,362.84 - 383,534,030.00 440,667.16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余额。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4,603,483.23 其他应收款 - - 待摊费用 - - 合计 - 4,603,483.23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1,050.00 3,648.25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1,050.00 3,648.25 应付利息 - 19,316.38 预提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预提审计费 50,000.00 90,000.00 其他 130,377.44 282,459.75 合计 301,427.44 515,424.38 注:其他负债-其他科目的余额为尚未支付的补差保证金。 7.4.7.7 实收基金 华安年年红债券 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95,549,334.97 295,549,334.97 本期申购 1,230,064.56 1,230,064.5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56,695,239.81 -156,695,239.81 本期末 140,084,159.72 140,084,159.72 华安年年红债券 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40,456,606.97 40,456,606.97 本期申购 195,342.25 195,342.2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8,401,520.36 -8,401,520.36 本期末 32,250,428.86 32,250,428.86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8 未分配利润 华安年年红债券 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2,046,556.54 10,533,090.48 12,579,647.02 本期利润 4,676,463.81 -2,973,741.56 1,702,722.2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1,672,195.59 -5,380,205.35 -7,052,400.94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0,156.56 41,912.16 52,068.72 基金赎回款 -1,682,352.15 -5,422,117.51 -7,104,469.66 本期已分配利润 -4,149,144.77 - -4,149,144.77 本期末 901,679.99 2,179,143.57 3,080,823.56 华安年年红债券 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88,281.64 1,438,293.32 1,626,574.96 本期利润 618,309.79 -656,224.69 -37,914.9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49,390.82 -282,122.36 -331,513.18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982.01 6,642.55 7,624.56 基金赎回款 -50,372.83 -288,764.91 -339,137.74 本期已分配利润 -597,019.04 - -597,019.04 本期末 160,181.57 499,946.27 660,127.84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4,860.92 133,467.07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3,055.44 18,635.33 其他 51.50 371.69 合计 37,967.86 152,474.09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1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6,347,771.91 -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 1,072,738.90 2,185,150.16 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7,420,510.81 2,185,150.16 7.4.7.11.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31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 832,424,657.50 6,488,607,707.89 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820,963,004.10 6,411,080,642.42 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10,372,660.88 75,341,915.31 减:交易费用 16,253.62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072,738.90 2,185,150.16 7.4.7.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7.4.7.14.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7.4.7.15 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利收益。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3,629,966.25 -3,667,323.06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3,629,966.25 -3,667,323.0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 合计 -3,629,966.25 -3,667,323.06 7.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4.98 299.25 合计 14.98 299.25 7.4.7.18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1日 审计费用 50,000.00 9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账户维护费 35,130.00 33,900.00 银行汇划费 10,597.94 22,671.16 其他费用 1,200.00 1,200.00 交易费用 - 33,557.47 合计 216,927.94 301,328.63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 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1.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根据华安基金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发布的公告,经华安基金股东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69 号文核准,华安基金股东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华安基金 15%的股权转让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根据华安基金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发布的公告,经华安基金股东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决议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382 号文核准,华安基金股东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华安基金 8%的股权转让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股权变更完成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华安基金的控股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华安基金的实际控制人。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12,056,873.86 5.43% 34,807,839.46 9.28% 限公司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311,329.48 5,706,748.4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611,252.98 4,439,538.37 注: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内引入支点费率浮动机制;在封闭清算期和开放期内,本基金按照基准管理费率提取管理费,不适用于支点浮动费率计算规则。基金基准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的 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基准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封闭运作期内,基金管理人计提基准管理费中的 20%作为补差保证金。基金基准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基准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封闭运作期管理费率调整在每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15,714.39 2,831,879.87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安年年红债券 A 华安年年红债券 C 合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 30.84 30.84 限公司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 9,627.28 9,627.28 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 7,622.15 7,622.15 限公司 合计 - 17,280.27 17,280.27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安年年红债券A 华安年年红债券C 合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 70.60 70.60 限公司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 14,373.65 14,373.65 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 12,103.08 12,103.08 限公司 合计 - 26,547.33 26,547.33 注: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交易的各关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联方名称 -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交易的各关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联方名称 工商银行 20,133,312.60 - - - - -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 券出借业务。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 证券出借业务。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4,768,270.95 34,860.92 2,809,099.41 133,467.07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华安年年红债券 A 单位:人民币元 每 10 份 再投资形 权益登记 现金形式 利润分配合 序号 除息日 基金份额 式发放总 备注 日 发放总额 计 场 场 分红数 额 内 外 1 2022-04-15 - 2022- 0.060 1,535,899.90 237,397.70 1,773,297.60 - 04-15 2 2022-07-13 - 2022- 0.070 797,326.17 180,252.06 977,578.23 - 07-13 3 2022-10-20 - 2022- 0.100 1,131,934.84 266,334.10 1,398,268.94 - 10-20 合计 0.230 3,465,160.91 683,983.86 4,149,144.77 - 华安年年红债券 C 单位:人民币元 除息日 每 10 份 再投资形 权益登记 现金形式 利润分配合 序号 基金份额 式发放总 备注 日 发放总额 计 场 场 分红数 额 内 外 1 2022-04-15 - 2022- 0.060 197,779.65 44,961.35 242,741.00 - 04-15 2 2022-07-13 - 2022- 0.040 107,844.91 20,932.16 128,777.07 - 07-13 3 2022-10-20 - 2022- 0.070 188,250.53 37,250.44 225,500.97 - 10-20 合计 0.170 493,875.09 103,143.95 597,019.04 - 7.4.12 期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融出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都要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谨慎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合规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与部门风险合规员各负其责的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贯彻执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颁布统一的风险定义和风险评估标准;在管理层层面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合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风险管理各项工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形成常规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批准的具有基金托管资格和基金代销资格的银行,并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交易对手的经验进行筛选,因而与这些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于约定开放日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且于 基金开放期内按照《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 施行)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 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于开放期内,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 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于开放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性情况良好。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运作期内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债券投资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4,768,270.95 - - - 4,768,270.95 结算备付金 358,815.83 - - - 358,815.83 存出保证金 4,624.17 - - - 4,624.1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1,378,229.88 - - - 171,378,229.8 8 应收清算款 - - - - - 资产总计 176,509,940.83 - - - 176,509,940.8 3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 - - - - - 产款 应付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84,070.49 84,070.49 应付托管费 - - - 30,025.17 30,025.1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4,032.64 14,032.64 应交税费 - - - 4,845.11 4,845.11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 - 301,427.44 301,427.44 负债总计 - - - 434,400.85 434,400.85 利率敏感度缺口 176,509,940.83 - - -434,400.85 176,075,539.9 8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809,099.41 - - - 2,809,099.41 结算备付金 20,465.15 - - - 20,465.15 存出保证金 4,532.89 - - - 4,532.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7,960,030.00 10,398,000.00 55,176,000.00 - 383,534,030.0 0 应收清算款 - - - - - 其他资产 - - - 4,603,483.23 4,603,483.23 资产总计 320,794,127.45 10,398,000.00 4,603,483.23 390,971,610.6 55,176,000.00 8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 39,974,620.04 - - - 39,974,620.04 产款 应付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66,367.78 166,367.78 应付托管费 - - - 59,417.08 59,417.0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7,853.05 17,853.05 应交税费 - - - 25,764.43 25,764.43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 - 515,424.38 515,424.38 负债总计 39,974,620.04 - - 784,826.72 40,759,446.76 利率敏感度缺口 280,819,507.41 350,212,163.9 10,398,000.00 55,176,000.00 3,818,656.51 2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 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分析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基点 增加约 53,816.69 增加约 1,368,091.13 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基点 减少约 53,753.99 减少约 1,339,436.58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 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64,886,996.44 7,284,030.00 第二层次 106,491,233.44 376,250,000.00 第三层次 - - 合计 171,378,229.88 383,534,030.00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5.1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5.2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5.3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71,378,229.88 97.09 其中:债券 171,378,229.88 97.0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5,127,086.78 2.90 计 8 其他各项资产 4,624.17 0.00 9 合计 176,509,940.83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报告期未买入及卖出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0,332,430.14 5.8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96,158,803.30 54.61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64,886,996.44 36.8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71,378,229.88 97.3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143309 18 苏通 01 100,000 10,332,430.14 5.87 2 072210023 22 申万宏 100,000 10,217,549.59 5.80 源 CP002 3 042280089 22 国电 100,000 10,177,871.78 5.78 CP001 4 072210068 22 国信证 100,000 10,159,541.92 5.77 券 CP014 5 012281890 22 杭金投 100,000 10,134,408.22 5.76 SCP00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624.17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624.17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1 110053 苏银转债 8,155,427.35 4.63 2 110079 杭银转债 6,739,816.11 3.83 3 113050 南银转债 5,873,267.12 3.34 4 113044 大秦转债 5,489,374.51 3.12 5 113011 光大转债 5,230,561.64 2.97 6 113060 浙 22 转债 3,623,943.29 2.06 7 113057 中银转债 3,522,121.64 2.00 8 128034 江银转债 3,341,063.01 1.90 9 123146 中环转 2 2,770,195.21 1.57 10 123147 中辰转债 2,494,618.77 1.42 11 128037 岩土转债 1,750,530.00 0.99 12 113640 苏利转债 1,479,785.73 0.84 13 128121 宏川转债 1,218,982.19 0.69 14 128083 新北转债 1,179,557.53 0.67 15 113516 苏农转债 1,142,496.71 0.65 16 127049 希望转 2 1,113,326.03 0.63 17 113021 中信转债 1,098,074.52 0.62 18 118007 山石转债 603,899.32 0.34 19 128119 龙大转债 581,484.93 0.33 20 110067 华安转债 539,289.73 0.31 21 110084 贵燃转债 353,716.44 0.20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华安年年红债券 100.00 3,718 37,677.29 0.00 0.00% 140,084,159.72 A % 华安年年红债券 100.00 1,881 17,145.36 0.00 0.00% 32,250,428.86 C % 100.00 合计 5,599 30,779.53 0.00 0.00% 172,334,588.58 %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两级基金,比例的分 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两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 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华安年年红债券 A 0.00 0.00%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华安年年红债券 C 0.94 0.00% 有本基金 合计 0.94 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安年年红债券 A 华安年年红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11 月 297,880,059.75 - 14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95,549,334.97 40,456,606.9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230,064.56 195,342.2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56,695,239.81 8,401,520.3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0,084,159.72 32,250,428.86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22 年 4 月 30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首席信息官离任的公告》, 范伟隽先生离任本基金管理人的首席信息官。 2022 年 12 月 30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首席信息官任职的公告》 ,任志浩先生新任本基金管理人的首席信息官。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无。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无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 50,000.00 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8.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单元 备注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数量 额的比例 比例 长城证券 1 - - - - - 川财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北京高华证券 1 - - - - - 东兴证券 1 - - - - - 国都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恒泰证券 1 - - - - - 华融证券 1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财富里昂 1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中金财富证券 2 - - - - - 华金证券 1 - - - - - 广发华福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信达证券 1 - - - - - 中天证券 1 - - - - - 红塔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开源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东方财富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德邦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1 - - - - - 申港证券 1 - - - - - 上海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天风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可靠、诚信,能够公平对待所有客户;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3)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2022 年 9 月完成退租托管在工商银行的甬兴证券深交所 392833 交易单元。 11.8.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回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 - - - - - 川财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北京高华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国都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恒泰证券 - - - - - - 华融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财富里昂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中金财富证券 - - - - - - 华金证券 - - - - - - 广发华福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信达证券 - - - - - - 中天证券 - - - - - - 红塔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开源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40,029,549.2 18.03% 106,000,0 31.83% - - 5 00.00 东方财富 34,355,463.6 15.47% - - - - 3 银河证券 25,830,873.3 11.63% 97,000,00 29.13% - - 1 0.00 民生证券 15,896,752.1 7.16% 50,000,00 15.02% - - 0 0.00 德邦证券 15,408,167.6 6.94% 26,000,00 7.81% - - 1 0.00 东北证券 12,889,316.2 5.80% 41,000,00 12.31% - - 9 0.00 国泰君安证券 12,056,873.8 5.43% - - - - 6 申港证券 10,913,945.8 4.92% - - - - 6 上海证券 10,204,056.1 4.60% - - - - 6 华泰证券 10,001,955.7 4.50% - - - - 6 华创证券 9,231,078.90 4.16% 13,000,00 3.90% - - 0.00 华西证券 7,357,031.30 3.31% - - - - 东吴证券 6,551,731.52 2.95% - - - - 天风证券 5,528,643.19 2.49% - - - - 中信建投 4,027,861.60 1.81% - - - - 广发证券 1,757,582.93 0.79% - - - - 11.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 券投资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1-06 公告 定媒介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1-21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固有资金投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3 资旗下偏股型公募基金相关事宜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1-26 定媒介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4 新的招募说明书(2022 年第 1 号)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3-04 定媒介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5 (华安年年红债券 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3-04 新 定媒介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6 (华安年年红债券 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3-04 新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变更的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7 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3-15 定媒介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8 2021 年年度报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3-30 定媒介 关于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9 金分红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4-13 定媒介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0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4-21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首席信息官离任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1 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4-30 定媒介 关于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2 金第八个封闭运作期结束的提示性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6-02 定媒介 关于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3 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6-10 定媒介 14 关于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022-06-10 金第八个封闭运作期管理费调整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定媒介 关于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5 金分红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7-11 定媒介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6 2022 年第 2 季度报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7-20 定媒介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7 2022 年中期报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8-30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变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8 更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10-12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固有资金投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9 资旗下偏股型公募基金相关事宜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10-17 定媒介 关于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0 金分红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10-18 定媒介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1 2022 年第 3 季度报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10-25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住所变更的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2 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12-08 定媒介 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行直联结算方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3 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12-27 定媒介 关于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宝”账户交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4 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12-27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首席信息官任职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5 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12-30 定媒介 注:前款所涉重大事件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媒介上披露。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13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5、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原件;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