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1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5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申购起始日 2025年11月3日
赎回起始日 2025年11月3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年11月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年11月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A 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116 02224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
注:(1)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2)本基金自2024年10月
21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C自2024年10月21日起生效。
2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2025年11月3日(含该日)至2025年11月14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十二个开放期。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确定开放期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原定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详见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但若有销售机构特别约定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50%,且不得变相规避50%集中度要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A类基金份额适用费率按单笔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地方社会保障基金(若法规允许)、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等。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万元 0.24%
50万元≤M<100万元 0.20%
100万元≤M<300万元 0.16%
300万元≤M<500万元 0.08%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万元 0.60%
50万元≤M<100万元 0.50%
100万元≤M<300万元 0.40%
300万元≤M<500万元 0.2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注:2013年4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网上直销开通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2013年9月13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通后端收费基金产品的公告》,自2013年9月17日起,开通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基金优惠后的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T) 基金网上直销
后端申购优惠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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