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国鑫发起:关于增加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08-01
国金国鑫混合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信期货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期货”)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自 2017 年 8 月 2 日起,投资者可在华信期货办理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代码:762001)的开户、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 自 2017 年 8 月 2 日起,投资者通过华信期货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可享有费率优惠。优惠标准、优惠活动期限以华信期货公示信息为 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 新业务公告。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华信期货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如销售机构对开通定投的基金,以及每期最低申购金额 有调整或有其他规定,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97-666 网址:www.wdqh.com 2、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000-18 网址:www.gfund.com 1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华信期货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上 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华信期货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机构予以 说明。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 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 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