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基金:关于增加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5-11-02
国金国鑫混合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嘉实财富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财富”)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自 2015 年 11 月 4 日起,投资者可在嘉实财富办理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代码:762001)、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67601)、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39)和国金鑫安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49)、国金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代码 502020)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申购费率优惠 自 2015 年 11 月 4 日起投资者通过嘉实财富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申购 费率享有最低 4 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若折扣 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 享有费率折扣。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2、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000-18 网址:www.gfund.com 四、重要提示 1 1、投资者在嘉实财富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上 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嘉实财富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机构予以 说明。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 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