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通用国鑫发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2-09-26
国金国鑫混合
国金通用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国金通用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9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金通用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金通用国鑫发起 基金主代码 762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8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金通用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金通用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2年10月8日 赎回起始日 2012年10月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2年10月8日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2012年10月8日起每个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目前收市时间为下午15:00点,15:00以后的申请作为下一交易日的申请提交),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进行申购,单个交易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申购费) 在满足前述最低申购限额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交易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每笔1,000元(含申购费)。 3、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交易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4、投资者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关于日常申购的金额限制、费率等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公告。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 注:1、单位:人民币元。 2、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3、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并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 份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0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全部一同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1天≤N≤365天 0.50% 366天≤N≤730天 0.25% 731天≤N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https://trade.gfund.com)、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业务规则与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gfund.com)查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增加或变更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届时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本公司网站、指定媒体上公告。 3、定期定额申购费率的说明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对于在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期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具体实施的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4、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准,但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 元(含100元)。 6、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投资者及时掌握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在本基金开放赎回后,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1)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20层 联系人:祝燕玉 联系电话:010-88005815 客服信箱:service@gfund.com 客服电话:4000-2000-18(免长途话费) 传真:010-88005816 公司网站:http://www.gfund.com (2)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trade.gfund.com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支付渠道:建行卡、天天盈。 客服电话:4000-2000-18 客服信箱:service@gfund.com 6.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2年10月8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相关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合计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1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发起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成立满三年之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