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1-11-24
份额发售公告
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
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03 号文核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建设
银行”)。
4、本基金将自 2011 年 11 月 28 日起到 2011 年 12 月 22 日,通过本公司的
直销机构和中国建设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投资人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方正富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外,每位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本公司的基金账户,投资人可以凭该基金账
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人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
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7、投资人在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为其结算账户,用于
该投资人的基金赎回、分红和退款等资金结算。该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人开立的
基金账户名称相同。
8、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含认购费)。投资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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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在本公司受理完成后,投资人不得撤销。
9、本基金的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对于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就申请
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
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注册登记机构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的登记确
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认购本基金的各销售机构或以其规定
的其他合法方式查询最终确认情况。投资人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
果。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
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
管理人的网站(www.founderff.com)、基金托管人的网站(www.ccb.com),投资
者可以在相关网站下载业务申请表格或相关法律文件。
13、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销售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
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请查阅该代销机构的公告。
14、募集期内,本公司可能新增代销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
的公告或通知,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
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查询。
16、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0990、中
国建设银行客服电话 95533 或其他代销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17、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对本次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
公告。
18、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
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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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品种,理论上其风险高于
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
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
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
受能力相适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
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操
作或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
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
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
负担。
本基金按照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
份额净值可能低于份额初始面值,投资人存在遭受损失的风险。
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本
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9、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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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代码:730001
(三)基金类别:股票型基金
(四)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七)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
(八)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1)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1 层 1、9、11、12 单
元
邮编:100032
电话:010-57303700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邓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ounderff.com
(2)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founderff.com/etrading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
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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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国(代行)
联系人:尹东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彭博
联系电话:0731-85832343
传真:0731-85832214
网址:www.foundersc.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联系人:赵会军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4)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韩璞
电话:021-5878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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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58408842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7)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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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网址:www.newone.com.cn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客服电话:95575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网址:www.gf.com.cn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田薇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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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3722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s.ecitic.om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梅文烨
电话:0755-82558259
传真:0755-82558335
网址:www.essence.com.cn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400-888-8788
联系人:沈雯斐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客服电话:96577
联系人:吴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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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1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电话:95511 转 8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400-888-8123
联系人:陈晓威
网址:www.xyzq.com.cn
(1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客服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0978
(19)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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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冯戎
客服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九)发售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本基金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为 2011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1 年 12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依照相关程序缩短或延长发售募
集期。
部分销售机构在本基金发售募集期内对于机构或个人的发售日以及每日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不同,具体安排详见各销售机构公告或通知。
(十)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如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即募集份额
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
少于 200 人,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
基金发售,基金管理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
金管理人将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
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
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
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
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中国建设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面向个
人和机构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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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购受理: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销售网点按规定的时间受理投资人
的认购申请。
(三)认购方式: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柜面委托、网
上委托等方式进行认购。
(四)资金缴纳:投资人须在募集期内将足额资金存入销售网点指定的账户
后,方可进行基金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五)认购限额:投资人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可多次认购,累计
认购份额或金额不设上限。
(六)份额确认:对于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注册登记机构在本基金募集结
束后的登记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或以其规定
的其他合法方式查询最终确认情况。投资人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
果。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一)认购费率
本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
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 X 认购费率
X<50 万元 1.20%
50 万元≤X<200 万元 1.00%
200 万元≤X<500 万元 0.60%
X≥500 万元 1000 元
(二)基金认购费用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1、认购费用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认购金额在 500 万元(含)以上适用绝对数额的认购费金额,即净认
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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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举例:假设某基金投资人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所适用的认购费率为
1.20%,认购期利息为 100 元,则该投资人认购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0%)=98,814.23 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 元
认购份额=(98,814.23+100)/ 1.00=98,914.23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
98,914.23 份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余额的处理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
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三)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四、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网上交易平
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与认购业务。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投资人分配基金账
号,个人投资者应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
确认手续。
(一)通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开户和认购程序(若已经在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00—17:00(中午不休息,周六、
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
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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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同名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复印件;
(4)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风险调查问卷(个人)》。
3、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划款凭证或复印件;
(3)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4、缴款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开放式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对应认
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本公司指定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0720005950704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105100003023
5、注意事项
本公司直销中心不受理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人开立基金
账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投资
人开户时须预留指定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分红、
退款等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人基金账
户的户名一致。
(1)认购申请当日交易结束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划款凭证未传真至本公
司,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基金认购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不符的;
4)投资人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划来,或者资金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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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没有使用存折转账、信汇或电汇方式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投资人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 3 个工作日起划往
投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 投资人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于 T+1 个工作日到本公
司直销中心、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网站查询开户确认和认购受理结果。
认购确认结果应于基金成立后查询。
(二)通过方正富邦网上交易平台开户和认购程序
1、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 7×24 小时受理,当前交易日 17:00 以后交易
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参照公布于方正富邦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平台业
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业务。
(2)尚未开通方正富邦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founderff.com),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
即可直接通过方正富邦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方正富邦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方正富邦
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认购。
3、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咨询电话:4008180990。
(三)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开户及认购本基金的,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
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各代销网点或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办理基金的开户及认购。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投资人分配基金账
号,机构投资者应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
确认手续。
(一)机构投资者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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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发售公告
序(若已经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
手续):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
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事业法人、社会团
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税务登机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息;加盖公章的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
《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5)填妥的加盖公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通过传真办理开户
的机构还需提供填妥的加盖公章的《投资人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6)填妥的加盖公章的《风险调查问卷(机构)》。
3、认购
机构投资者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申请,须提供以下材
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划款凭证或复印件;
(3)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4、缴款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开放式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对应认
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本公司指定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0720005950704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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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105100003023
5、注意事项
本公司直销中心不受理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人开立基金
账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投资
人开户时须预留指定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分红、
退款等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人基金账
户的户名一致。
(1)认购申请当日交易结束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划款凭证未传真至本公
司,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基金认购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不符的;
4)投资者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划来,或者资金划
拨没有使用“贷记凭证”方式或“电汇”方式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 3 个工作日起划往
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4)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于 T+1 个工作日到本公
司直销中心、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网站查询开户确认和认购受理结果。
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查询。
(二)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的,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
的规定为准。
六、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募集专
门账户中,本基金的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份额计算时采用四舍
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其中利息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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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发售公告
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二)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三)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
行结束后完成。
七、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
基金发售,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
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二)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
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
公告。
(三)本次基金发售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
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四)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
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
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1 层 1、9、11、12 单
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1 层 1、9、11、
12 单元
法定代表人:雷杰
成立时间:2011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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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发售公告
注册资本:2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7303700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邢颖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国(代行)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电话:(010)67595003
联系人:尹东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1)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1 层 1、9、11、12 单
元
邮编:100032
电话:010-57303700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邓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ounderf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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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发售公告
(2)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founderff.com/etrading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
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
查询。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国(代行)
联系人:尹东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彭博
联系电话:0731-85832343
传真:0731-85832214
网址:www.foundersc.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联系人:赵会军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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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发售公告
(4)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韩璞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7)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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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发售公告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网址:www.newone.com.cn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客服电话:95575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网址:www.gf.com.cn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田薇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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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发售公告
客服电话: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3722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s.ecitic.om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梅文烨
电话:0755-82558259
传真:0755-82558335
网址:www.essence.com.cn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400-888-8788
联系人:沈雯斐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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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发售公告
(1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客服电话:96577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1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电话:95511 转 8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400-888-8123
联系人:陈晓威
网址:www.xyzq.com.cn
(1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客服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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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发售公告
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0978
(19)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客服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1 层 1、9、11、12 单
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1 层 1、9、11、
12 单元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010-57303700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田中甲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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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鸿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张鸿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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