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2次分红公告
2020-11-25
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2次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 称 民生加 银内 需增 长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民生加 银内 需增 长混 合
基金主 代码690005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1年1月28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运 作管 理办 法》、《公 开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办 法》、《民 生加 银内 需增 长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民 生 加 银 内 需 增 长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收益分 配基 准日2020年11月16日
有关年 度分 红次 数的 说明 本 次 分 红 为 对 民 生 加 银 内 需 增 长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20年度 的第2次分 红
截止基 准日 基金 的相
关指 标
基 准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单
位:人民币 元) 2.832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位:人 民币 元) 354,032,357.98
本次基 金分 红方 案(单 位:元/10份基 金份 额) 1.4
注:1、根据《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基
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分 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的 10%,且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超
过15个工作日;
2、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4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 记日2020年11月27日
除息日2020年11月27日
现金红 利发 放日2020年11月30日
分红对 象 权 益 登 记 日 在 本 基 金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登记 在册 的本 基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红利再 投资 相关 事项 的说 明
选择红 利再 投资 的投 资者,其现 金红 利将 按2020年11月27日
除息 后的 基金 份额 净 值 转 换 为 基 金 份 额 数,于2020年11月30
日 直接 计入 其基 金账 户,投 资者 可于2020年12月1日 后 到 各
代销 机构 查询、赎回。
税收相 关事 项的 说明
根据财 政部、国家 税务 总局《关于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有 关税 收
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2]128号),基 金 向 投 资 者 分 配 的 基 金 收
益,暂免 征收 所得 税。
费用相 关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次 分红 免收 分红 手续 费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次红利款将于2020年11月3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
投资收益。
3.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
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
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
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5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当投资
者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执行。
3.6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7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
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