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货币:关于调整A类基金份额首次及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留份额的公告
2016-11-02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首次及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留份额的公告
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于2016年11月3日起调整旗下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50010,以下简
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首次及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留
份额。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2016年11月3日起,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A类份
额,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0.0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0.01元,单笔最低赎回份
额调整为0.01份。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和最低
赎回份额的限制不进行调整。
本基金A类份额不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保有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二、其他重要提示
1、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基金交易限
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各销售机构相关规定提交申请。
2、本次调整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
更新。
3、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免长途费用)
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