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货币:关于调整A类基金份额首次及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留份额的公告
2013-12-31
信诚货币A
信诚基金关于调整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A类基金份额首次及追加申购单笔 最低限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留份额的 公告 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 2014 年 1 月 2 日起调整旗下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550010,以下简称“信诚货币A”)首次及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留份额。具体内容如下: 1、将信诚货币A的首次及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调整为人民币 1 元。 2、将信诚货币A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留份额调整为 1 份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为 1 份 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或对基金进行赎回后导致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则全部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 3、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基金交易限额。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应当遵循各代销机构相关规定提交申请。 4、本次对于最低申购限额的调整仅限于信诚货币A的单笔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单笔最低限额暂不进行调整,具体请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5、本次调整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6、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7、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51085168/400-666-0066(免长途费用) 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