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5-12-22
交银安心收益债券
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12-19 送出日期:2025-12-22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交银安心收益 基金代码 519753 债券 A 交银施罗德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 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06-02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魏玉敏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01-27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6-28 其他 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上述基金转型于 2018 年 6 月 2 日正式实施, 自基金转型实施日起,《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失效且《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 生效,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交银施罗德 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 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 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 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和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 投资范围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对股票(含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基本面研究 分析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 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债券、股票等大类资产比例。本基金以债 券投资为核心,重点关注债券组合久期调整、期限结构配置及债券类属配置, 并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信用债券的信用评级,以及各类 主要投资策略 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同时本基金也通过综合运用骑乘 操作、套利操作等策略精选个券,提高投资组合收益。此外,在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本基金适度关注股票、权证市场的运行状况与相应风险收益特征, 有效把握投资机会,适时增强组合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权证投资 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本基金于 2018 年 6 月 2 日转型,转型当年净值增长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自 2018 年 6 月 2 日起,由“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变更为“中债综合 全价指数”。 4、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期限(N) M<50 万元 0.8% 50 万元≤M<100 万元 0.6% 申购费(前收费) 100 万元≤M<200 万元 0.5% 200 万元≤M<500 万元 0.3% 500 万元≤M 1,000 元每笔 N<7 天 1.5% 赎回费 7 天≤N<366 天 0.1% 366 天≤N<731 天 0.05% 731 天≤N 0% 注:1、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 1.5%的赎回费,请投资人予以关注。 2、本基金管理人对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请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销售机构若有其他费率优惠请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或通知。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 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4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 - 指数编制公司 其他费用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部分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上表中披露的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6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须了解并承受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购买力风险、(6)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7)再投资风险、(8)经营风险、(9)上市公司经营风险、(10)债券回购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5、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因投资债券类资产而面临债券类资产市 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个券风险; (2)对宏观经济趋势、政策以及债券市场基本面研究是否准确、深入,以及对企业债券的优选和判断是否科学、准确将影响本基金的收益。基本面研究及企业债券分析的错误均可能导致所选择的证券不能完全符合本基金的预期目标; (3)本基金在主要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同时也积极关注股票、权证市场的投资机会,会因投资权益类资产而面临的权益类资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个券风险; (4)本基金可投资创业板股票,创业板个股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第六个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 6、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在内的各项风险。 7、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8、投资存托凭证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 具体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或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合同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index.html)获取,请阅读本基金法律文件后再进行认/申购等交易。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交银施罗德基金官方网站[www.fund001.com][客服电话:400-700-5000] ●《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