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5-04-10
交银纯债C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 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纯债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519718 基金合同生 2012年12月19日 效日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 2025年3月31日 准日 有关年度分 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的第2次分红 红次数的说 明 下属分级基 交银纯债债券发起A/B 交银纯债债券发起C 交银纯债债券发起D 金的基金简 称 下属分级基 519718 519720 022162 金的交易代 码 下属分级基 519718 - - 金的基金前 端交易代码 下属分级基 519719 - - 金的基金后 端交易代码 基 准 1.0907 1.0865 1.0904 日 下 截止 属 分 基准 级 基 日下 金 份 属分 额 净 级基 值(单 金的 位 : 相关 人 民 指标 币元) 基 准 40,889,492.33 3,941,410.72 1,904,075.69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可 供 分 配利润 ( 单 位:人 民 币 元) 截 止 22,298,972.77 2,048,070.47 960,938.22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 额 ( 单 位:人 民 币 元) 本次下属分 0.1100 0.0900 0.1000 级基金分红 方案(单位: 元/10份基金 份额) 注: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在符合有关基金分 红条件的前提下,当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大于0.01元时,本基金进行收益 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 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截止2025年3月31日,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 利润为40,889,492.33元,每份A/B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2元;截止2025年3月31日,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3,941,410.72元,每份C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17 元;截止2025年3月31日,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1,904,075.69元,每份D类基 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19元。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 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50%。因此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A/B类基金份额每份需分配的最低金额为0.011元,C类基金份 额每份需分配的最低金额为0.009元,D类基金份额每份需分配的最低金额为0.010元。上表中 的“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截止基准日下 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基金份额数”。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年04月14日 除息日 2025年04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年04月16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红利将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按2025年4月14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 为基金份额,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自2025年4 月16日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投资人选择红利 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选择现金 红利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 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 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 结束后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对本次分红无效。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 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基金净值波动的客观因素,在不违反本基金基金合同 的前提下,于权益登记日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届时公告。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或登录本公 司网站(www.fund001.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 风险提示: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 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