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优选分红:2021年第2季度报告
2021-07-20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1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1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2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087 交易代码 519087(前端) 519088(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 年 9 月 1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09,565,467.05 份 投资目标 有效地控制风险,实现基金净值增长持续地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并提供稳定的分红。 投资策略 采用战术型资产配置策略;寻找品质优异的高成长型上市 公司及分红能力强的价值型上市公司,并辅助以国际竞争 力比较,寻找具有市场估值合理的股票,确定最终的投资 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60%×沪深 300 指数+40%×上证国债指数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3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中等风险的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从长 期平均来看,介于股票基金与债券基金之间。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1 年 4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7,102,383.45 2.本期利润 73,358,161.3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9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39,877,586.0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06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赎回费 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62% 1.15% 2.49% 0.59% 3.13% 0.56% 过去六个月 3.59% 1.38% 1.06% 0.79% 2.53% 0.59% 过去一年 25.61% 1.42% 16.29% 0.80% 9.32% 0.62%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4 过去三年 106.63% 1.44% 35.49% 0.82% 71.14% 0.62% 过去五年 123.67% 1.25% 47.90% 0.71% 75.77% 0.5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111.65 % 1.48% 303.54% 1.01% 808.11% 0.47%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 年 9 月 16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强 本基金 基金经 理,权 2017-05-17 - 17 管理学硕士,历任国金基金 高级研究员、英大基金基金 经理、中欧基金投资经理。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5 益投资 部总 监,新 华策略 精选股 票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新 华行业 轮换灵 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新 华行业 龙头主 题股票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 注: 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 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6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 公司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 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场内交易,投资指令统一由交易部下达,并且启动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根据公司制 度,严格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 交易。 场外交易中,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交易部根据各 投资组合经理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异议,由交易部报投资总监、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再次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配结果。如果督察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召 开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公平交易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议。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 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 部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 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通过 平均溢价率、买入/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多个层面来判断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某 一时间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且不存在报告期内 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市场整体出现反弹走势,一季度下跌较多的白酒、新能源、医药、半导体电子等 成长类公司出现了较大的反弹,甚至创出了历史新高,市场风险偏好明显回升,市场流动性 充裕,特别是中小市值成长公司估值上升明显。 二季度本基金业绩表现一般,主要原因是:一是今年重点配置的中游制造业,受到原材 料涨价、海运费上涨、人民币升值等不利影响,毛利率受到较大影响,上半年业绩承压,股 价下跌较多。二是对于今年热门的几个主流赛道,由于担心估值过贵,没有参与或者卖出的 较早,业绩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我们认为,虽然目前市场整体估值合理,但结构性估值较高,部分热门板块有泡沫化的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7 倾向,对于当前优秀赛道的高成长公司,市场给与了超过百倍的估值水平,有可能透支未来 的成长,一旦市场风险偏好下降或者增长不达预期,将会有较大的回撤风险。另外,三季度 将关注美国退出量化宽松的表态和加息预期的变化,将会影响市场偏好和流动性预期。目前 我们对高估值的热门赛道,还是要心存敬畏之心,要随时防范可能的调整风险。 我们长期看好:受益于中国消费升级的消费行业、受益于老龄化的医疗保健行业,以及 受益于中国工程师红利的先进制造业的投资机遇。短期关注:受益于政策的电子、新能源汽 车板块,但是这些热门板块,大部分公司估值较高,需要精挑细选,找到一些预期差较大, 不断业绩超预期的公司;或者还未得到市场充分挖掘的细分市场隐形巨人。 在仓位的配置上,目前市场整体估值合理,保持中高仓位,继续持有以高 ROIC 为特征 的高质量白马公司,坚持长期主义,逆向投资,不追风口,不做短期博弈和趋势投资。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 0.9506 元, 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62%, 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 2.4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1,198,460,894.51 86.27 其中:股票 1,198,460,894.51 86.27 2 固定收益投资 90,243,100.00 6.50 其中:债券 90,243,100.00 6.5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8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000,000.00 2.4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2,803,474.69 3.80 7 其他各项资产 13,757,695.01 0.99 8 合计 1,389,265,164.21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1,290.28 0.00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083,940,206.26 80.9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3,020.39 0.00 E 建筑业 25,371.37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46,404.58 0.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7,558,148.74 6.53 J 金融业 34,721.10 0.0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6,800,578.48 2.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1,153.31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198,460,894.51 89.45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9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88139 海尔生物 1,143,659 120,198,560.90 8.97 2 601100 恒立液压 959,273 82,420,736.16 6.15 3 300639 凯普生物 2,302,865 76,017,573.65 5.67 4 603338 浙江鼎力 1,069,018 62,740,666.42 4.68 5 002706 良信股份 2,698,142 60,816,120.68 4.54 6 603583 捷昌驱动 1,067,729 54,048,441.98 4.03 7 300285 国瓷材料 1,082,931 52,792,886.25 3.94 8 002833 弘亚数控 1,335,223 51,739,891.25 3.86 9 603489 八方股份 209,800 49,592,524.00 3.70 10 600690 海尔智家 1,649,400 42,735,954.00 3.19 5.3.2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股票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全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0,123,000.00 6.7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0,123,000.00 6.73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20,100.00 0.01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10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0,243,100.00 6.7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210201 21 国开 01 400,000 40,024,000.00 2.99 2 200409 20 农发 09 300,000 30,057,000.00 2.24 3 200314 20 进出 14 200,000 20,042,000.00 1.50 4 123117 健帆转债 1,201 120,100.00 0.01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11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合同尚无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21 国开 01”发行人国家开发银行因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等 24 项 行为,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国家开发银行进行了处罚,对其罚款 4880 万元。(银保监 罚决字〔 2020〕 67 号, 2020 年 12 月 25 日)。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82,582.8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1,279,594.6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36,223.46 5 应收申购款 559,294.0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757,695.01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12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484,843,102.7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49,865,327.00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25,142,962.74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09,565,467.05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13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关于申请募集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三)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住所的批复 (四)《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五)《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六)《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七)更新的《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八)《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九)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十)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及营业执照 (十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核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住 所的批复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查阅。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14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