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公告[六]
2022-01-0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公告
日期: 2022-01-0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
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
会[2020]22号)等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开始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投资者可拨打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登录网站www.csfund
s.com.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