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盛中证关于长盛中证(LOF)恢复申购赎回(含转换、定期定额)、场内交易、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2021-01-05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指数(LOF)
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恢复申购赎回(含转换、定期 定额)、场内交易、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LOF 基金简称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指数( ) LOF 场内简称 一带一路(扩位简称:一带一路 ) LOF 基金主代码 502013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LOF 公告依据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LOF 恢复申购业务起始日 年 月 日 2021 1 5 恢复赎回业务起始日 年 月 日 2021 1 5 恢复定期定额起始日 年 月 日 2021 1 5 恢复相关业务的起始日及原 因说明 恢复转换转入起始日 年 月 日 2021 1 5 恢复转换转出起始日 年 月 日 2021 1 5 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的原 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因说明 2、其他重要提示 (1)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而来。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2月2日在规定媒介发布《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2)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1年1月5日起恢复本基金的场内、场外申购赎回(含转换、定期定额)、场内交易、转托管业务。 (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原持有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4)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者办理上述业务时应遵循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本公告仅对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恢复上述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转型与基金份额转换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产品。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