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原油:关于南方原油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020-06-23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原油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原油证券投资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南方原油;基金扩位简称:南方原油 LOF;交易代码:
50101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较大,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2020 年 6 月
18 日,南方原油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 0.647 元,相对于当日 0.5396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
溢价幅度达到 19.90%。截止 2020 年 6 月 22 日,南方原油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 0.651 元,
明显高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
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南方原油证券投资基金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根据基金合同,南方原油除可在二级市场
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南方原油的最新份额净值。
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南方原油证券投资基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
起暂停申购及定投业务,恢复办理申购及定投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截至目前,南方原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南方原油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
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南方原油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
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
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