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新投顾《服务协议》和《业务规则》的通知
2024-11-2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新投顾
《服务协议》和《业务规则》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人,您好!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拟调整《工银瑞信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
《工银瑞信建议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以下统一简
称《服务协议》)、《工银瑞信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
业务规则》、《工银瑞信建议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业务规
则》(以下统一简称《业务规则》),对投顾策略基金备
选库披露方式、投顾策略代投资者发起标的基金申购申请
时的处理规则等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并完善了部分表
述。本次调整对投资者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工银瑞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内容对客服务。
上述变更后的《服务协议》和《业务规则》在工银瑞
信基金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24年11月25日
至2024年11月29日,公示期届满,变更后的《服务协
议》及《业务规则》正式生效。如您继续使用基金投资顾
问服务,视为您同意接受并愿意遵守变更后的《服务协
议》《业务规则》;如您不同意变更后的内容,您有权在
公示期内退出终止基金投资顾问服务。
调整后的《服务协议》《业务规则》请见附件。
附件:《工银瑞信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
附件:《工银瑞信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业务规则》
附件:《工银瑞信建议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
附件:《工银瑞信建议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业务规则》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风险提示:工银瑞信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提供投顾服务,
但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尚处于试点阶段,存在因试点资格被取消不能继续
提供服务的风险。
投顾组合策略的风险特征与单只成分基金的风险特征存在差异,投资
者通过工银瑞信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进行基金投资应遵循“买者自负”
原则,应仔细阅读投顾组合策略的《服务协议》《业务规则》《策略说
明书》《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在全面了解投顾组合策略的
风险收益特征、运作特点及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独立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