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6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关于汇添富6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8-08-29
关于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8 月 29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 6 月红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47008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2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
法规和《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9 月 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9 月 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汇添富 6 月红定期开放 汇添富 6 月红定期开放
A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470088 47008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是 是
回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的封闭期自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该日)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 6 个
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工作日起进入
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 3 个工作日。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
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
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
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2018 年 9 月 3 日至 9 月 5 日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五个开放期。本基金将
于 2018 年 9 月 3 日至 9 月 5 日的每个工作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
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
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 2018 年 9 月 6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
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
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
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
的数量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
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其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两类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A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50%
500 万元≤M<1000 万元 0.30%
M ≥10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为 1 份,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 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
回。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
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
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低于 25%,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
间分段设定如下: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75%
N≥30 天 0%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汇添富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
不办理申购业务。
5.1.2 场外代销机构
工商银行 财富证券 华鑫证券 中信建投 诺亚正行
农业银行 财通证券 江海证券 中信金通 盈米财富
中国银行 长城国瑞证券 金元证券 中信证券 陆基金
建设银行 长城证券 九州证券 中信证券(山东) 万得基金
交通银行 长江证券 开源证券 中银国际 深圳众禄
招商银行 大同证券 联储证券 中原证券 奕丰金融
中信银行 德邦证券 联讯证券 江苏金百临 凤凰金信
浦发银行 第一创业证券 民族证券 鑫鼎盛 一路财富
民生银行 东北证券 平安证券 上海长量 云湾基金
北京银行 东方证券 瑞银证券 展恒理财 汇付基金
上海银行 东海证券 山西证券 中期时代 新浪基金
平安银行 东吴证券 上海证券 金观诚 深圳新兰德
宁波银行 东兴证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泛华普益 中民财富
上海农商行 方正证券 申万宏源证券 宜信普泽 好买基金
杭州银行 光大证券 世纪证券 众升财富 虹点基金
温州银行 广发证券 首创证券 恒天明泽 京东金融
渤海银行 广州证券 太平洋证券 宜投基金 中正达广
大连银行 国都证券 天风证券 钱景基金 蛋卷基金
哈尔滨银行 国金证券 万联证券 君德汇富 国美基金
天津银行 国联证券 五矿证券 佳泓基金 富济基金
金华银行 国融证券 西南证券 泰诚财富 广源达信
江南农商行 国泰君安 湘财证券 中信建投期货 联泰资产
包商银行 国信证券 新时代证券 中信期货 蚂蚁基金
苏州银行 国元证券 信达证券 徽商期货 基煜基金
杭州联合银行 海通证券 兴业证券 东证期货 伯嘉基金
富滇银行 恒泰长财 银河证券 弘业期货 北京晟视天下
龙湾农商行 恒泰证券 招商证券 天天基金 利得基金
泉州银行 华安证券 浙商证券 同花顺 途牛金服
锦州银行 华宝证券 中航证券 凯石财富 和耕传承
乐清农商行 华福证券 中金公司 中证金牛 和讯科技
爱建证券 华龙证券 中泰证券 汇成基金 创金启富
安信证券 华融证券 中天证券 电盈基金 腾元基金
渤海证券 华泰证券 中投证券 乾道盈泰 苏宁基金
朝阳永续 有鱼基金 洪泰财富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
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
在指定媒体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的封闭期自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该日)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
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工作日起进入
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 3 个工作日。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
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2018 年 9 月 3 日至 9 月 5 日为本基
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五个开放期。本基金将于 2018 年 9 月 3 日至 9 月 5 日的每个工
作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
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
准。自 2018 年 9 月 6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
回申请。
2、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计提管理费,而是在每个开
放期第一日对管理费进行一次性计提,因此在本次开放期间的第一日将提取第五个
封闭期内管理费,敬请投资者留意。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4、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
机构的规定。
5、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
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
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
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
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