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关于增加招商银行为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及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基金基金销售渠道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8-02-27
东方新兴成长混合
关于增加招商银行为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及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基金基金销售渠道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将 新增招商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的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004244)、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614)及 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25)的销售业务,并开通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具体业务内容 投资者可以通过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三只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 及赎回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的规定。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 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 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本 公司公告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站:www.cmbchina.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 或 www.orient-fund.com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 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 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