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保本:关于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7-04-27
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A
关于修订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公告 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4 月 11 日生效。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保本周期为三年。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于 2014 年 5 月 5 日起进入 第二个保本周期,2017 年 5 月 5 日为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日。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 “保本周期届满时,如果保证人同意继续为本基金提供保本保障并与基金管 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同意为本基金提供 保本保障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且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 的其他存续条件,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具体起止日期、 保本及保障安排等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保本周期届满时,如果本基金不满足上述条件,本基金将转型为非保本的‘东 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 资策略、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相应修改。上述 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根据上述约定,变更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修订为《东方 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和《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调 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并适用《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关于转型后的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投资目标、 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以及基金费率等条款的约定,并 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对基金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了修订。 自 2017 年 5 月 11 日起,转型后的《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 失效,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 1 投资基金。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 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基金费率、销售机构及其他具体操作事宜 按照该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进行运作,详见刊登在 2017 年 4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东方成长收益平 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及《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东方成 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时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4 月 27 日 2 附件 《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说明 章节 原《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转型后《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 本基金由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 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 准。中国证监会对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仍然存在因不可抗 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力等极端情况造成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必须自担风险。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前言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但为投资 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者提供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安全的保证,并由保证人提供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保证人已签署《保证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购买本基金份 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的约定。 转型后删除以下内容,释义编码顺次调整: 第二部分 14.发售公告:指《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释义 19.保证人:指保本保证人,对于本基金的第 2 个保本周期即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2.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 31.募集期: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33.保本周期:指基金管理人提供保本的期限。如果在《基金合同》中无特别指明,即为本基金第 2 个保本周期,期限为 3 年,自基金管理人公告第 2 个保本周期开始 之日起至 3 个公历年后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4.保本周期到期日:指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如果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5.持有到期:指过渡期限定期限内申购本基金及从上一个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内一直持有前述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的,指折 算后对应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36.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进行到期操作的期间。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 3 个工作日(含第 3 个工作日) 37.到期操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后,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转入下一保本周期, 或继续持有变更后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38.过渡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次日起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一工作日的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39.过渡期申购:投资者在过渡期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在过渡期内,投资者转换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视同为过渡期申购 40.折算日:下一个保本周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即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 41.基金份额折算:在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者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个 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在其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42.保本: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 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则基金管理人补足该差额,并由保证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但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持有到期而赎回或转换出的,该赎回或转换出部分不适 用本条款 43.保本金额:指在保本周期开始前一工作日(即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并且一直持有至该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折算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如 果在《基金合同》中无特别指明,即为第 2 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 4 44.保本差额: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 额低于其保本金额的差额 45.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保本周期届满时,保证人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基金管理人就本基 金下一保本周期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 46.保证:指保证人为基金管理人履行保本义务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3.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7.《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7.《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8.《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9.《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8.《销售办法》:指 2004 年 6 月 25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04 年 7 月 1 10.《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释义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12.招募说明书:指《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 9.《运作办法》:指 2004 年 6 月 29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04 年 7 月 1 期的更新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并于 2004 年 7 月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18.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12.招募说明书:指《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 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5 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相关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 19.销售机构: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 13.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20.基金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 日 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 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21.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30.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 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之日 (一)基金名称 (一)基金名称 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三部分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基金的基本 本基金通过保本资产与收益资产的动态配置和有效的组合管理,在保本周期 力争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适度平衡配置下,有效控制投资组合的风险, 情况 到期时,为保本周期内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保本金额安全保证的基础 追求长期资本增值和稳定收益。 上,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第三部分 转型后删去以下内容: 基金的基本 (五)保本 6 情况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第 2 个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在第 2 个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 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含第二十个工作日)内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保 证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但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持有到期而赎回或转换出的,该赎回或转换出部分不适用本条款。 (六)保证 本基金的保证是指保证人为基金管理人履行保本义务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第 2 个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 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在第 2 个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 期日起六个月。 (八)基金保本周期 三年。自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保本周期开始之日起至 3 个公历年后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该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保本和保本保障安排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 准。 删去“第四部分 基金的存续”,新增“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保本”)经 2011 年 4 月 14 日经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函[2011]237 号文核准生效,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 第四部分 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保本为保本型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根据《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于 基金的历史 2014 年 5 月 5 日起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2017 年 5 月 5 日为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日。 沿革 由于东方保本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届满后不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根据《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东方保本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 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保本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为 2017 年 5 月 5 日至 2017 年 5 月 10 日,自 2017 年 5 月 11 日起“东方保本”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该日起生效。 新增“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第五部分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 基金的存续 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 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 并予以公告。 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第六部分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基金份额的 3.“后进先出”原则,即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多次认购/申购、赎回的情况,按照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申购与赎回 基金认购或申购时间的倒序确定保本期间的赎回份额和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全部 序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对于由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扣减完毕申购所获基金份额之前,不扣减认购所得基金份额,并计算持有剩余认购份 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将从原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 额所对应的保本金额;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 8 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 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 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不 成交。 成立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为投资者对 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为投资 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 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 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 间进行调整,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认时间进行调整,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 备案。 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发售机构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 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 T 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 投资者 T 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 销售机构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 基金销售机构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 赎回以及保本周期到期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 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9 处理。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6.转型后“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最高 6.转型后“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都不超过 5%,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最高都不超过 5%,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 …… 保本周期到期日的赎回安排按本基金到期保本条款执行。 保本周期到期日的赎回安排按本基金到期保本条款执行。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4.保本周期到期前 6 个月内,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认为有必要暂停 4.保本周期到期前 6 个月内,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认为有必要 申购; 暂停申购;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5.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前 30 个工作 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 日内视情况暂停本基金的日常赎回业务(含转换出业务); 述 50%比例要求的情形;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0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通 5.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前 30 个 过至少一家指定媒体或代销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向中国证监会和基 工作日内视情况暂停本基金的日常赎回业务(含转换出业务); 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同时以邮寄、传真或《招募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 内通过至少一家指定媒体或销售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向中国证 (十三)过渡期申购的特别规定 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同时以邮寄、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处理规则,允许投资者在过渡期内申请 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 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投资者在过渡期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称为“过渡 法。 期申购”。在过渡期内,投资者转换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视同为过渡期申购。 (十三)过渡期申购的特别规定 若本基金在保本周期结束后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下一个保本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处理规则,允许投资者在过渡期内 周期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授信额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并公告本基金过渡期申 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投资者在过渡期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称 购规模上限以及规模控制的方法。投资者在过渡期内申购本基金的,按其在折算日折 为“过渡期申购”。在过渡期内,投资者转换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视同为过 算后的并且一直持有至下一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对应的基金资产 渡期申购。 净值确认为下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并适用于下一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 若本基金在保本周期结束后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下一个 保本周期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授信额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并公告本基金 过渡期申购规模上限以及规模控制的方法。投资者在过渡期内申购本基金的,按 (十五)转托管 其在折算日折算后的并且一直持有至下一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 本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销售机构 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确认为下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并适用于下一保本周期 转入另一个销售机构进行交易。具体办理方法参照《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 的保本条款。 11 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十四)转托管 本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销售 机构转入另一个销售机构进行交易。具体办理方法参照《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存续期间:50 年 营业期限:2004 年 6 月 11 日至 2054 年 6 月 10 日 2.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8)选择、委托、更换基金代销机构,对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8)选择、委托、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 理; 和处理; 第七部分 3.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3.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基金合同当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事人及权利 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同》、基金销售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同》、基金销 义务 与服务代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 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 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24)严格遵守基金合同中有关保本和保本条款的约定; (24)严格遵守基金合同中有关保本和保本条款的约定; 12 (27)保本周期到期日若发生需要保本赔付的情形,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保本差 (27)保本周期到期日若发生需要保本赔付的情形,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保 额,并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将该差额支付至指定账户。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全额补足 本差额,并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将该差额支付至指定账户。如基金管理人未能 保本差额,则应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向保证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并 全额补足保本差额,则应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向保证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 要求保证人在收到通知书后的约定期限内将需清偿的金额支付至指定账户。基金管理 任通知书》,并要求保证人在收到通知书后的约定期限内将需清偿的金额支付至指 人最迟应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 20 个工作日(含第 20 个工作日)内将保本差额支付给 定账户。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 20 个工作日(含第 20 个工作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 内将保本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注册资金: 450 亿元 注册资本:686.04 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2)缴纳基金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 (5)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理 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八部分 (1)-(3)…… (1)-(3)…… 基金份额持 (4)保本周期内更换保证人; 有人大会 (5)保证人已丧失继续履行保证责任能力或歇业、停业、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宣告破产; 13 (6)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调整该等报 准的除外; 酬标准的除外; (8) 变更基金类别,但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 (6)变更基金类别; 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由此变更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的情况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10)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在保本周期到期后在《基金合同》规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定范围内变更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执行的以及法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持有人(以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11)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持有人(以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有人大会的事项。 持有人大会; (14)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5)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14 大会: 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费率;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 (4)《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5)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 (5)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执行的;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增加、取消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6)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 (7)《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 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8)除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 其他情形。 (六)表决 (六)表决 …… ……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 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 15 通过方为有效。 (八)生效与公告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或者备案。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效。 ……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如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第九部分 …… …… 基金管理人、 (3)核准并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由大会召集人 (3)备案并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由大会召 基金托管人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应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 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应自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的更换条件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和程序 …… …… (3)核准并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由大会召集人 (3)备案并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由大会召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应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应自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16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的同时更换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的同时更换 ……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体上联合公告。 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体上联合公告。 第十部分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东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基金的托管 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义务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义务 第十一部分 …… …… 基金份额的 3.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 15 年以上;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 登记 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 于 20 年; 删去“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保本”、“第十二部分 基金保本的保证” (一)投资目标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保本资产与收益资产的动态配置和有效的组合管理,在保本周期到期 力争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适度平衡配置下,有效控制投资组合 时,为保本周期内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保本金额安全保证的基础上,力求 的风险,追求长期资本增值和稳定收益。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债券、 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 A 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和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货币市场工具、 券、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类金融工具)、A 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和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货币市场工 17 本基金根据 CPPI 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将投资对象主要分为保本资产和收 具、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益资产两类,并动态调整两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从而达到防御下跌、实现增值的目的。 相关规定。 其中,保本资产指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短期融资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券、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类金融工具)、货币市 40%-80%,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债券、货币市 场工具;收益资产包括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20%-60%,其中,现金及到期日不超过 1 年 60%,其中现金及到期日不超过 1 年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收益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4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有关投资比例限制等遵循届时有效的规定执行。 (三)投资理念 (三)投资理念 本基金运用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通过挖掘具有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充分分享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成果; CPPI)策略,基于对风险的准确度量与控制,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实现“保障保本金 通过投资优质债券,获取稳定的投资回报。同时动态把握大类资产的适度配置, 额的安全、力争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投资目标。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四)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相对成长指数收益率×5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5%。 沪深 300 风格指数系列采用七个因子来衡量样本公司的成长和价值特征。其 中衡量成长特征的因子有:过去 3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过去 3 年净利润增长 率和内部增长率;衡量价值特征的因子有:股息收益率、每股净资产与价格比率、 每股净现金流与价格比率、每股收益与价格比率。沪深 300 相对成长指数以沪深 300 指数样本股为样本空间,样本股的市值按照一定的成长风格权重分配到相对成 18 长指数中。该指数侧重成长性因子,进一步刻画了沪深 300 指数样本股的成长性, 正体现了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通过挖掘具有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充分 分享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成果”的投资理念,所以本基金选择沪深 300 相对成长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 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履 行相关程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风险适中品种。长期平均的风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四)投资策略 (六)投资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运用 CPPI 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机制,来动态分配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 基金资产在收益资产和保本资产上的投资比例。 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变化趋势的基 在保本资产投资方面,以追求本金安全为目的。即通过持有相当数量的剩余期限 础上,动态调整投资组合比例,自上而下灵活配置资产;通过把握和判断行业发 小于或等于保本周期的债券等低风险固定收益类证券,并规避利率、再投资等风险, 展趋势及行业景气程度变化,挖掘预期具有良好增长前景的优势行业;结合定量 以确保保本资产的稳定收益。 筛选与定性分析,精选个股,以谋求超额收益。 在收益资产投资方面,以追求收益为目的。即采用积极投资方式,把握市场时机、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挖掘市场热点,精选个股,获取稳定的资本增值。 本基金将从国际化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并根据宏观经济所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处的发展阶段,进行战略资产配置(SAA);同时结合政策方向和市场情绪等指标, ⑴ CPPI 组合保险机制 适时调整,进行灵活的战术资产配置(TAA)。 19 CPPI 组合保险机制的核心思想是将本金投入到保本资产和收益资产,通过投资保 具体而言,首先利用经济周期理论,在长期跟踪、研究分析各项宏观经济指 本资产实现保本目标,投资收益资产谋求本金的增值,如图 14-1 所示。 标如工业增加值、CPI、PPI、货币供应量及利率等的基础上,对宏观经济的经济 其中,保本资产主要投资于到期日与保本周期到期日相当的国债、企业债与金融 周期进行全局性的预测,判断经济周期的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和目前所处阶段, 债等低风险资产,确保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基金资产实现本金安全的目标;而收 并充分借鉴美林公司的投资时钟理论,在此基础上形成对不同类资产市场表现的 益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较高风险类资产以博取更高的收益。 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同时密切关注政策方向 图 14-1 CPPI 策略下的本金保障 和市场情绪等指标,并结合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及时动态调整组合 中各类资产的比例,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有保证的本金价值 100% 2、股票投资策略 收益资产 资产价值 (1)行业配置 保本资产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在不同阶段运行规律的深入研究发现,国民经 济快速增长的背后蕴含了不同行业对 GDP 增长贡献率的巨大差异,也就是说,不 到期时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同的行业因为受宏观经济周期、行业自身生命周期以及相关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在 为了尽可能地分享股票等高风险投资品种在价格上涨时所带来的收益,资产管理 不同时期表现往往具有明显差异。因此,通过对不同行业自身运行规律的的深入 人在运用 CPPI 策略进行资产管理时,通常会根据对证券市场的判断,放大收益资产的 分析,把握投资节奏,可获得超额的收益。 投资额度,如下列公式所描述: 本基金行业配置在资产配置的基础上,遵循自上而下方式。具体方法是:基 S M * (A F ) 于全球视野下的产业周期的分析和判断本基金着眼于全球视野,遵循从全球到国 A BS 内的分析思路,从对全球产业周期运行的大环境分析作为行业研究的出发点,再 其中: 结合对国内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货币金融政策等经济环境的分析,从而判别国 =收益资产投资部分 内各行业产业链传导的内在机制,并从中找出处于景气中的行业。在行业把握上, =保本资产投资部分 本基金进一步通过从宏观到行业再到行业内部的思路进行深入挖掘。 20 =基金资产总净值 a.行业生命周期的分析 =当前最低要保额度 对每一个行业,分析其所处生命周期阶段。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处于成长期的 =风险乘数 行业,对这些行业给予相对较高估值;而对处于初始期的行业保持谨慎。某些行 为缓冲额度或安全垫(cushion)。 业虽然从大类行业看属于衰退性行业,但其中某些细分行业仍然处于成长期,具 ⑵ 基于 CPPI 机制的资产配置策略 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或较强的盈利能力,本基金将对这些细分行业的公司进行投资。 本基金基于 CPPI 机制,按如下三个步骤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对于国家扶持和经济转型中产生的行业成长机会也予以重点关注。 第一,根据基金资产的期末最低要保额度和合理的贴现率计算基金资产的当前最 b.行业竞争结构的分析 低要保额度; 本基金重点通过迈克尔波特的竞争理论考察各行业的竞争结构:(a)新进入 第二,计算基金资产总净值超过当前最低要保额度的数值,该数值即为安全垫; 者的威胁;(b)供应商的议价能力;(c)行业内部的竞争现状;(d)替代品的威 第三,将安全垫放大一定的倍数(风险乘数),将相当于该数额的资金投资于收益 胁;(e)购买者的议价能力等。本基金重点投资那些拥有特定垄断资源或具有不 资产以博取高于最低要保额度的收益,其余资产投资于保本资产。 可替代性技术或资源优势,具有较高进入壁垒或者具有较强定价能力,具有核心 即,在保本周期内任一时间 t(t>0),可投资于收益资产的额度为: 竞争优势的行业。 , c.行业轮动规律的分析 投资于保本资产的额度为 。 通过市场及各个行业的相对和绝对估值水平 PE、PB 等数据的横向、纵向分析, 其中, 为 t 时间的安全垫,T 为保本周期时间长度, 为保本周期到期时基金资产 进行估值比较,并跟踪各行业的资金流向、机构持仓特征等判断行业吸引力,动 的最低要保额度,r 为年贴现率。 态把握行业板块轮换蕴涵的投资机会。 CPPI 的核心思想就是充分利用安全垫来进行操作,也就是随着安全垫的增厚,增 (2)个股选择 加对收益资产的投资;随着安全垫的变薄,减少对收益资产的投资。风险乘数 的高低 根据本基金的“通过挖掘具有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充分分享中国经济 决定着 CPPI 机制下,基金对收益资产的参与程度。 长期增长的成果”的投资理念,在个股选择上,通过构建三级筛选模型来动态建 ⑶ 风险乘数的确定和调整 立和维护精选股票池,通过层层筛选,以公司持续、健康的成长性为关注重点, 21 为了能够更有效地运用 CPPI 组合保险机制,灵活地将基金资产分配于收益资产和 同时将风险管理意识贯穿于投资全过程,对投资标的进行持续严格的跟踪和评估。 保本资产两个市场中,使其能够充分分享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在不同时期的投资机会, 具体如下图所示。 并确保在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时,依然有机会实现保本增值的目标,本基金将保持 图 14-2 股票三级筛选模型流程图 风险乘数 处于一个合理的区间。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基于中国经济运行周期的变动,根据自身对于市场利率、通 A股 货膨胀、货币供应、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等指标的深入研究分析,判断保本资产和收益 初选剔除 剔除 ST 等 资产预期风险收益变化趋势,分析各类别资产价格因各种原因对长期均衡价值的偏离, 初选股票池 并参照定期出具的投资组合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数量分析研究成果,定期或不定期对 成长指标 风险乘数 进行适当调整,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通过控制风险乘数 的大小,动 历史数据 估值指标 态调整本基金在收益资产和保本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并实时跟踪风险乘数 的变化, 定量分析 严格控制大类资产配置风险。 盈利指标 2.股票投资策略 预测数据 预期成长性 指】性行标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 标 优选股票池 的投资风格相结合。首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和行业景气变化周期的基础上, 风险分析 充分挖掘和把握行业轮动中带来的超额投资机会;其次,在对行业中相关上市公司价 核心竞争力 值发现的过程中,本着风险控制第一的原则通过优选具有低风险性、较好的中期成长 定性分析 盈利模式 性和流动性、以及当前估值相对合理、公司治理完善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收益资 动态调整 公司治理 产的增值。 (1)行业配置(行业轮动资产配置模型) 精选股票池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产业环境、 第一步、建立初级股票池,剔除明显不具备投资价值的个股 22 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格局等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 本基金管理人首先对 A 股市场中的所有股票进行初选剔除,以过滤掉明显不 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判断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据此挑选出具有良好 具备投资价值的股票,建立初选股票池,从而缩小研究范围,提高工作效率。剔 景气和发展潜力的行业。 除的股票包括法律法规和本基金管理人制度明确禁止投资的股票、ST 和*ST 股票、 从行业角度看,不同行业的周期性特征、盈利增长、对宏观经济变动的敏感性、 筹码集中度高且流动性差的股票、涉及重大案件和诉讼的股票等等。 随宏观经济波动的时间先后都可能有差别,行业内竞争程度、行业间上下游产业链的 第二步、构建优选股票池,重点关注个股持续的成长能力 关系等也不尽相同。某些行业可能因市场偏好而被高估,另外一些行业则可能因为被 在初级股票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本基金管理人自主研发的多元量化选股模 市场遗忘而低估。通常行业高估之后会弱于市场,行业低估之后会强于市场。在市场 型,综合选择历史与未来预测两大类数据进入模型筛选程序,力求甄选出具有持 上涨时,因为信息不完全和有限理性,投资者行业偏好可能有先后次序,表现为某些 续成长能力并相对估值较低,具备一定投资价值的个股,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 行业在一定时期跑赢市场,之后跑输市场;另外一些前期跑输市场的行业则跑赢市场。 a.历史数据的定量分析。主要选择从三方面历史数据进行定量分析,包括成 行业轮动模型就是结合宏观经济周期,根据行业的周期性特征和上下游产业链关系、 长性指标、盈利指标和估值指标。模型中成长性指标主要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 行业集中度及竞争程度、国家行业产业政策等因素,分析行业未来盈利景气状况,再 入的增长率、最近三年净利润的增长率和内部增长率。考虑到构建优选股票池的 把行业景气与行业估值、投资者气氛等因素结合起来,建立逻辑关系,分析预测股票 主要目的就是筛选出具有成长潜力的个股,因此赋予成长性指标整体 40%的权重; 市场下一阶段行业相对表现。 在考虑公司成长性指标的同时,也充分认识到良好的盈利能力是公司高成长的源 行业轮动配置模型由行业景气模型、行业相对估值模型、行业配置模型三个子模 泉和动力,只有具备出色盈利能力的公司才具备了持续高成长所需的真实业绩的 型构成。决策分析时按以下顺序运用行业轮动配置模型: 支撑,因此,选择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最近三年平均投资资本回报率等指标 ①基于宏观经济增长和行业间景气传递的行业景气预测模型; 综合反映出公司盈利能力,并在模型中赋予 20%的权重;第三,估值指标,本基金 ②建立行业股价变动与行业相对估值(PB 或 PE)、行业预期相对增长的关系模型; 选取了市盈率、市净率和市盈增长比率三个指标来考察公司的股价是否被低估, ③结合行业未来盈利增长评估行业预期估值差、行业相对预期估值差、行业相对 进而来判断具备成长性的个股是否也具有投资的价值,估值指标整体在模型中被 盈利增长,并判断市场相对涨跌; 赋予 20%的权重。 ④评估市场情绪导致的行业估值“泡沫”,确定资产组合的行业配置比例,根据行 b.预测数据的定量分析。在该模型中,主要考察了预期公司未来成长性的指 23 业配置比例建立投资组合或调整投资组合行业比例。 标,如预期主营收入增长率、预期净资产收益率、预期市盈率。用以补偿单纯使 股票资产的行业配置是根据各行业业绩变动以及未来预期、行业估值等信息,利 用以往历史数据无法全面反映公司成长性的不足,例如业绩刚刚开始出现明显提 用行业轮动配置模型综合分析判断未来不同行业的股价变动趋势,确定各行业的资产 升的公司,在历史数据的筛选中就不会有很好的表现,但可能恰恰是具备未来巨 配置比例。 大成长潜力的公司。预测数据整体在模型中被赋予 20%的权重。 (2)个股选择 (多元选股模型) 第三步、确定精选股票池,结合定性分析综合判断投资价值 根据本基金基于对风险的准确度量与控制,实现保障保本金额安全、力争资 a.定性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利用机构投资者的研究优势,通过基金经 产稳定增值的投资理念,在个股选择上,结合定量与定性两方面对个股的选择进行把 理自身的具体分析和持续跟踪,并结合本基金管理人研究员的实地调研结论,定 握。首先将根据风险性、中期成长性、流动性、盈利能力以及当前估值等多个指标进 性分析优选股票池中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盈利模式和公司治理情况等。具体包括 行多元定量分析,进行个股初选,然后再通过定性分析从中挑选出具有行业内竞争优 如下几方面内容; 势、治理结构完善和中长期盈利能力稳定的上市公司,并将这类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 是否拥有成熟、实用的商业模式,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 重点投资对象,择时投资。 广阔的市场前景; 第一步:定量分析,构建备选股票池 是否拥有独特的资源,如特许权、专有技术、品牌、网络等; 对个股的定量分析将依靠上市公司公开的财务信息,根据每季度上市公司公布的 是否主营业务竞争力突出,具备通过内生增长或低成本外延 财务数据,按风险性指标、成长性指标、流动性指标等多个方面分别进行考核筛选, 扩张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素质与综合潜力; 并将各项指标分别进行打分、排序,然后将排名靠前的股票纳入到初选库。具体考察 是否注重创新,并通过创新引导、创造新的市场需求; 指标如下: 是否企业经营稳定、理性,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注重 ①风险性指标:个股 BETA 值、波动率等; 股东利益保护; ②成长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息税折旧前利润(EBITDA)增长率、PEG 是否财务稳健、现金流充沛。 等; b.动态调整 对于一类较特殊的股票,虽然没有表现出良好的成长性或盈利 ③流动性指标:流动市值、日均成交额、日均换手率等; 能力但由于内外部环境将要或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目前阶段还没有得到资 24 ④盈利指标:净资产收益率(ROE)、投资资本回报率(ROIC)等; 本市场的普遍关注,因此,各项预期指标也没有明显改善,但基金经理通过上市 ⑤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销率(P/S)、市净率(P/B)等。 公司的实地调研和系统的研究分析判断,该类股票在未来会有较好的表现,可获 同时,考虑某些行业的不同特性,将有针对性地对个别行业侧重不同基本面指标 得超额收益,则可将此类股票动态纳入成长股票池,作为成长股票池的补充部分。 分别进行排序。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第二步:定性分析,构建核心股票池 由于国内外社会、经济、政治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企业业绩 在备选股票池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案头分析、公司实地调研等方式,分别从企 出现突发性增长,例如 SARS 和 H1N1 等流行性疾病的爆发可能会导致有 业所处的产业发展特征、企业自身的竞争优势以及企业的内在治理结构等几个方面进 关疫苗生产企业业绩突发性增长; 行深入研究,选择具备长期竞争优势、稳定增长的个股,纳入核心股票组合;并结合 由于地区或产业扶持政策的推出,企业业绩将出现突发性增 行业轮动配置策略、组合风险特征分析等辅助手段进行适当调整,进而确定个股投资 长; 比例。 由于并购、重组、资产注入等因素,企业业绩出现突发性增 ①产业发展特征 长。 产业发展特征决定产业内所有企业的发展和盈利能力。本基金将基于全球视野, 3、债券投资策略 遵循从全球到国内的分析思路,从全球产业周期运行的大环境分析企业所处产业的发 (1)久期管理策略 展特征,再结合对国内宏观经济、产业环境、产业政策等经济环境的分析,判断产业 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分析,包括对央行的货币政策、国 发展的特征以及企业长期发展的前景。 家财政政策的研究,以及对全球宏观经济的经济增长、通胀、利率的变动分析, 同时,本基金将根据迈克尔波特的产业竞争理论,从现有竞争对手威胁、潜在进 预测未来国内市场利率走势可能的变化。结合基金的未来现金流,确定投资组合 入者威胁、替代产品威胁、供应商议价能力以及买方议价能力等五个角度对企业所处 的目标久期。原则上,预期未来利率上升,可以通过缩短目标久期规避利率风险; 的产业竞争结构进行分析,从而判断企业未来的盈利水平以及潜在有效的竞争战略。 相反,预期未来利率下降,则延长目标久期来获取债券价格上涨的超额收益。 ②企业竞争优势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认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通过成本或差异化等战略获得优于 在目标久期确定的基础上,通过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合理预期, 25 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而这种竞争优势能够为公司带来超越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或者 调整组合的期限结构策略(主要包括子弹式策略、哑铃式策略和梯式策略),在短 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回报率。竞争优势的评估标准主要考察主营业务是否突出、是否 期、中期、长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从短、中、长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取收 拥有清晰的企业发展战略、是否拥有规模优势、技术优势等等。 益。其中,子弹式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到期期限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 本基金认为,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通常会成为同行业中的成本领导者或者产品/服 哑铃式策略是将组合中债券的到期期限集中于两端;而梯式策略则是将债券到期 务差异化的提供者,享有比同行业中其它企业更好的利润水平,具备可持续的成长能 期限进行均匀分布。 力,能较好的分享到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成果。因而在市场表现中,能够为投资 (3)相对价值策略 者带来较好的回报,这类企业将是本基金投资的重点对象。 相对价值策略包括研究国债与金融债之间的信用利差、交易所与银行间市场 ③治理结构完善 利差等。如果预计利差将缩小,可以卖出收益率较低的债券或通过买断式回购卖 完善的治理结构,不仅能够促使企业完善自身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企业对市 空收益率较低的债券,买入收益率较高的债券;反之亦然。 场变化的反应能力和决策执行效率,提高企业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财 (4)骑乘策略 务信息的质量、完善信息披露的制度、增加股息收益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治理机制 通过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买入收益率曲线最陡峭处所对应 的评估主要考察公司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等等。 的期限债券,持有一定时间后,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到期收益率将迅速下 (3)新股申购策略 降,基金可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收入。 在股票发行市场上,股票供求关系不平衡经常导致股票发行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 (5)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 之间存在一定的价差。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研究,综合分析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 本基金将研究首次发行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根据股票市场整体定 资券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状况、发行人所处的市场地位、财务状况、 价水平,估计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价格,同时参考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制定相应 管理水平等因素后,结合具体发行契约,对债券进行内部信用评级。内外部评级 的新股申购策略。本基金对于通过参与新股申购所获得的股票,将根据其市场价格相 的差别与经济周期的变化、信用等级的升降都会造成利差的改变。本基金管理人 对于其合理内在价值的高低,确定继续持有或者卖出。 将通过内外部评级、利差曲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相对利差投资策略。 3.债券(非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6)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26 本基金在进行债券投资时,将主要根据对未来利率调整的预期,采用久期控制下 可转换债券同时具有债券、股票和期权的相关特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 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并本着风险收益配比最优、兼顾流动性的原则确定债券各类属资 潜力和债券的相对安全、收益固定的优势,并有利于从资产整体配置上分散利率 产的配置比例。 风险并提高收益水平。本基金将重点从可转换债券的内在债券价值(如票面利息、 为防范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再投资风险等,本基金将通过持有相当数量剩余期 利息补偿及无条件回售价格)、保护条款的适用范围、期权价值的大小、基础股票 限小于或者等于本基金保本周期(三年)的债券并持有到期,以确保债券资产的稳定 的质地和成长性、基础股票的流通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充分发掘投资价值,以获 收益。另外,在收益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适量持有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 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1)久期调整策略 4、权证投资策略 久期调整策略是债券型基金采用的最基本的策略,主要通过对组合久期的控制实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 现对利率风险的有效管理,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 证定价模型,深入分析标的资产价格及其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寻求其合理定 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价水平。全面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谨慎投资,追求较 (2)收益率曲线策略 稳定的当期收益。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 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 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 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其中, 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基金将加强对企业债、资产抵押债券等新品种的投资,主要通 过信用风险的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4)相对价值策略 27 相对价值策略包括研究国债与金融债之间的信用利差、交易所与银行间的市场利 差等。金融债与国债的利差由税收因素形成,利差的大小主要受市场资金供给充裕程 度决定,资金供给越充分上述利差将越小。交易所与银行间的联动性随着市场改革势 必渐渐加强,两市之间的利差能够提供一些增值机会。 (5)信用投资策略 企业债与国债的利差曲线理论上受经济波动与企业生命周期影响,相同资信等级 的公司债在利差期限结构上服从凸性回归均衡的规律。内外部评级的差别与信用等级 的变动会造成相对利差的波动,另外在经济上升或下降的周期中企业债利差将缩小或 扩大。管理人可以通过对内外部评级、利差曲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相对 利差投资策略。 (6)骑乘策略 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 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 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 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骑乘策略的关键影响因素是收益率曲 线的陡峭程度。若收益率曲线较为陡峭,则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债券的收益率 水平将会有较大下滑,进而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 (7)回购放大策略 回购放大是一种杠杆投资策略,通过质押组合中的持仓债券进行正回购,将融得 资金购买债券,获取回购利率和债券利率的利差,取得高于资产规模所能支撑的收益 28 率。回购放大可以通过数次层层迭代,放大的倍数取决于对回购利率的判断与把握。 影响回购放大策略的关键因素有两个,一是回购资金成本与债券收益率的关系,只有 当债券收益率高于回购资金成本时,放大策略才能取得正的回报;其次,当放大倍数 超过 1 时,应确保现金流的前后衔接,使得放大策略可以持续进行。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债券,其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件下转股、回售的权 利,因此其理论价值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可转换债券内含选择权的价值。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主要目标是降低基金净值的下行风险。 (1)积极管理策略 可转换债券内含选择权定价是决定可转换债券投资价值的关键因素。本基金将采 取积极管理策略,重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股票的分析与研究,选择那些公司行业景气 趋势回升、成长性好、估值水平偏低或合理的转债进行投资,以获取收益。 (2)一级市场申购策略 目前,可转换债券均采取定价发行,对于那些发行条款优惠、期权价值较高、公 司基本面优良的可转换债券,因供求不平衡,会产生较大的一、二级市场价差。因此, 为增加组合收益,本基金将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参与可转换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稳定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 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 29 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 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本基金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 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五)投资管理流程 (七)投资管理流程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研究、决策、组合构建、交易、 研究、决策、组合构建、交易、评估、组合调整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 评估、组合调整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流程。严格的投资管理流程 金的投资管理流程。严格的投资管理流程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 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大风险的发生。 1.研究 1、研究 本基金的投资研究主要依托于基金管理人整体的研究平台,包括宏观、策略、个 本基金的投资研究主要依托于基金管理人整体的研究平台,包括宏观、策略、 股、个券、定量研究等。通过自上而下对全球宏观形势、中国经济发展趋势的分析, 个股、个券、定量研究等。通过自上而下对全球宏观形势、中国经济发展趋势的 以及自下而上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行业发展趋势、市场估值水平等各方面的判断, 分析,以及自下而上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行业发展趋势、市场估值水平等各方 对债券类属和股票行业的配置提出投资意见。 面的判断,对债券类属和股票行业的配置提出投资意见。 2.资产配置决策 2、资产配置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研究部对宏观经济指标和政策的分析研究成果,在本基金规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研究部对宏观经济指标和政策的分析研究成果,在本基 定的各类资产风险敞口的限制范围内,制定战略资产配置决议;基金经理在战略资产 金规定的各类资产风险敞口的限制范围内,制定战略资产配置决议;基金经理在 配置决议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对未来一段时期内证券市场基本走势的判断,以及保本 战略资产配置决议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对未来一段时期内证券市场基本走势的判 资产的无风险收益率、保本周期剩余运作时间,确定保本资产和收益资产的投资比例。 断,确定各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的资产配置情况和相关投资策略进行审核评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的资产配置情况和相关投资策略进行审 估,确保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实现其投资目标。 核评估,确保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 30 3.组合构建 3、组合构建 在确定了大类资产的投资配置比例后,基金经理根据研究员提交的投资报告,结 在确定了大类资产的投资配置比例后,基金经理根据研究员提交的投资报告, 合自身的研究判断,决定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买卖时机,其中重大单项投资决定需 结合自身的研究判断,决定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买卖时机,其中重大单项投资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决定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4.交易执行 4、交易执行 交易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基金资产 交易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基金 配置、个券投资比例以及个股投资比例等。 资产配置、个券投资比例以及个股投资比例等。 5.风险与绩效评估 5、风险与绩效评估 金融工程部风险绩效评估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并提供 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基金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风险报告使 相关报告。风险报告使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能够随时了解组合承担的风险水 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能够随时了解组合承担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 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 定的投资策略;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收益的来源及 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以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 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以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 6.组合监控与调整 相关部门将实时监控本基金的投资是否符合监管机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司相关部门将实时监控本基金的投资是否符合监管机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一旦某风险指标接近或超过风险限额,将对基金经理发出调整警告和责令其调整。 一旦某风险指标接近或超过风险限额,将对基金经理发出调整警告和责令其调整。基 基金经理将根据宏观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 金经理将根据宏观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 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本基金的风险与绩效评估报告,对投资组合进行调 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本基金的风险与绩效评估报告,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使之不 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断得到优化。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 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流程作出调整。 31 对上述投资管理流程作出调整。 (六)投资限制 (八)投资限制 1.禁止行为 1、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 股票或债券; 行的股票或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行为。 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2.投资组合限制 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1、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 1 年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 (1)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 1 年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 净值的 5%; 金资产净值的 5%; 32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 超过该证券的 10%; 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净值的 40%; 金资产净值的 40%; 4、本基金持有的债券的信用级别不低于 BBB 级,本基金持有债券期间,如果其信 (4)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 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全部卖出; 到期后不得展期; 5、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不得展期;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 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全部卖出; 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 (9)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部卖出; (10)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10、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1、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 (1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 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净值的 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基金管理人 1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 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33 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 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 (12)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从其规定; 除上述(8)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13、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1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本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 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基金管理人 规定的限制。 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 的有关约定。 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 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投资组合限制的规定,不受上述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 合同的有关约定。 (七)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以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产品,力争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保障保本金额的安全。在 目前国内金融市场环境下,银行定期存款可以近似理解为保本定息产品。本基金以三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帮助投资者界定本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并反映投资目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 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 34 人可以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不需 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保本混合型的基金产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及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 (十)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和基金注册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 第十三部分 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基金的财产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 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基金 35 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代销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 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 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 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 处分。…… (五)估值方法 (五)估值方法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股票估值方法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 (1)上市流通股票的估值 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 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 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 第十四部分 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基金资产 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2)交易所发行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挂 的估值净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按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 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 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 (3)交易所发行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以交易所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减 36 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去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 (3)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估值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 减去作为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 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且处于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 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会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高于在证券交易所上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作为估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值日该股票的估值价。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低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应按以下公式确定该股票的价值: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FV=C+(P-C)×(Dl-Dr)/Dl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其中: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FV 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C 为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因权益业务导致市场价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 除权时,应于除权日对其初始取得成本作相应调整); 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 P 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 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Dl 为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数;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第 Dr 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数(不含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当天)。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37 2.固定收益证券的估值办法 5、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净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 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净价估值;如 6、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 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含的债券应收利息(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价进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有交易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最近交易日所采用的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3)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按成本估值。 (4)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价值。 (5)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6)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3.权证估值: (1)配股权证的估值: 38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类同权证处理方式的,采用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认沽/认购权证的估值: 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认沽/认购权证按估值日的收盘 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 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 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未上市交易的认沽/ 认购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值;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 允价值。 4.本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合同利率在回购期间内逐日计提应收或应付 利息。 5.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和备付金余额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6.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采用上述 1-5 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按上述 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在综合考虑市场 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 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国家最新规定进行估值。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 39 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 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 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当估值或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 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 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估值或份额净值计价 失进一步扩大。…… 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 扩大。……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 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5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 值错误处理; 产估值错误处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 第十五部分 下: 方法如下: 基金费用与 H=E×1.3%÷当年天数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 1.50% 税收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出具 40 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保本周期内,保证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列支。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方法如下: 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 0.25% H=E×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出具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 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7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五)费用调整 41 保本周期期间或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申购赎回费 率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第十六部分 (1)保本周期内: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收益分配,一般不接受红利再投资方式, (1)保本周期内: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收益分配,一般不接受红利再投资 基金的收益 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更改本基金的分红方式; 方式,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更改本基金的分红方式; 与分配 (2)转型后: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2)转型后: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第十七部分 (一)基金会计政策 (一)基金会计政策 基金的会计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与审计 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第十八部分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基金的信息 1.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披露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42 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 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 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 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 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 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2.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 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 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登载《基金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登载《基 同》生效公告。 金合同》生效公告。 4.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43 计净值。 份额累计净值。 …… …… 5.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3.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 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 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额销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4.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比例超过基金份额总数 20%的情 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中披露 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 金的特有风险。 7.临时报告 5.临时报告 (7)基金募集期延长; (7)基金募集期延长;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删除“第二十部分 保本周期到期” 第十九部分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基金合同的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变更、终止与 (1)终止《基金合同》; 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财产的 (2)更换基金管理人;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44 清算 (3)更换基金托管人; 案。 (4)保本周期内更换保证人;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自决议 (5)保证人已丧失继续履行保证责任能力或歇业、停业、被吊销企业法人营 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业执照、宣告破产; (6)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 酬标准的除外; (8) 变更基金类别,但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9)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10)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在保本周期到期后在《基金合同》 规定范围内变更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执行 的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1)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45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赎回费率; (4)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 (5)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 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执行的; (6)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7)《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8)除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外的其他情形。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 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变更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基金与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基金与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第二十三部 的法律文件。 文件。 分 基金合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同的效力 授权代表签字并在募集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 表签字,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 2.《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46 2.《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 公告之日止。 批准并公告之日止。 3.《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3.《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 内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有人在内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4.《基金合同》正本一式五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一份外,基金管理人、基 4.《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二份外,基金管理 金托管人各持有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人、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 5.《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 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基金合同》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内 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基金合同》复制件或 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复印件,但内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新增“第二十五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