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7 月 12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36001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10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1.031
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 16,597,894.13
(单位:元)
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8,298,947.07
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0.16
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注: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应分配金额为截止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0%分红比
例计算。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7 月 14 日
除息日 2017 年 7 月 1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7 月 18 日
分红对象 2017 年 7 月 14 日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基金份额的份额
明 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17 年 7 月 18 日;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7 年 7 月 20 日起可查
询、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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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
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
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的申购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自基金托
管专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及以后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
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
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光大保
德信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开通光大保德信网上交易的客户可以通过网上
交易系统进行修改)。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 2017 年 7 月 14 日
前办理变更手续。2017 年 7 月 14 日及以后申请办理分红方式修改的客户,修改
后的分红方式将在下一次分红中生效。
(4)权益登记日当天,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申请办理转托管、非交易
过户等特殊业务。
(5)根据《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规
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若红利分
配金额小于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则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因此,当投资者
的红 利分配金额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 10.00 元(不含 10.00 元)时,注
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6)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7)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
(8)本基金代销机构:安信证券、包商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增财基金、
北京展恒基金、财富证券、大泰金石、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兴证券、东莞农
商行、方正证券、富济财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广发银行、广发
证券、广州证券、国金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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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和耕传承、和讯信息科技、虹点基金、华福证券、华泰证券、华夏银行、
汇付金融、基煜基金、建设银行、江海证券、交通银行、晋商银行、京东金融、
凯石财富、联讯证券、陆金所资管、洛阳银行、蚂蚁基金、民生银行、宁波银行、
农业银行、诺亚正行基金、平安银行、平安证券、浦发银行、齐鲁证券(中泰证
券)、钱景财富、山西证券、上海长量基金、上海好买基金、上海利得基金、上
海联泰资产、上海农商行、上海天天基金、上海银行、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西部
证券(宏源证券)、申万证券、深圳新兰德、深圳众禄基金、苏宁基金、天相投
顾、万得投顾、万银财富基金、湘财证券、信达证券、兴业银行、兴业证券、一
路财富、宜信普泽、银河证券、盈米财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招商证券、
浙江稠州商行、浙江金观诚、浙江同花顺、中国银行、中国中投证券、中经北证、
中信建投、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浙江)。
(9)分红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
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 1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
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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