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发展主题:关于《泰信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正公告
2010-11-12
泰信发展主题混合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信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正公告 我公司于2010年11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泰信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因工作人员疏忽,在第八节“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的第五部分“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中的第4条“赎回费用”的表述,在文字编辑、复制时出现失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4、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收取,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1年以下 0.50% 1年(含1年)-2年 0.25% 2年以上(含2年) 0% 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更正后的《泰信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已刊登在公司网站(www.ftfund.com)上,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