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04-05-14
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并根据《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4年5月18日起开始办理包括申购、赎回等在内的日常交易业务(基金代码:288001)。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包括申购、赎回在内的日常交易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04年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站(www.ecitic.com/citicfunds或www.citicfunds.com)下载本基金的业务表格和了解本基金销售的相关事宜。
4、 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联系地址不够准确完整,造成该部分投资者未收到本基金的对帐单。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公司特此提示,凡未收到以上资料凭证的投资者请于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日常交易业务后到开户网点确认您的联系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并办理相关更正手续。
一、日常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证券、华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招商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山西证券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
相关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招商银行(95555)、中信实业银行(010-65541089)、兴业银行客服电话(95561)华夏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108)、国泰君安证券客服电话(021-962588、800-820-6888)、中信万通证券客户咨询电话(0532-5022026)、招商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山西证券客户咨询电话(0531-8686868)。
2、直销机构: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A座8层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2253398 传真:010-82253378
3、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投资者也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funds.com)查询相关代销机构网点。
4、本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网点和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5、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citic.com/citicfunds或www.citicfunds.com.)或拨打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2251898)及直销中心电话(010-82253398)咨询购买事宜。
二、日常申购、赎回安排
1、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限制
投资者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对单笔申购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供预约上门服务;直销中心的预约电话为:010-82253398。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事宜进行调整。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单位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要求
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按份额赎回基金,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单位赎回。基金持有人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某个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单位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单位必须一起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申购、赎回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生效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申购、赎回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为申购金额的1.5%。
本基金赎回费率不超过赎回金额的0.5%,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一年以内 (含)满一年 (含)满二年 (含)三年以上
不满二年 不满三年
赎回费率 0.5% 0.35% 0.2% 0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归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所有,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将按照赎回当时适用的费率收取,所收取赎回费的15%归入基金资产,(归入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如果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调整)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
5、基金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例2: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申购费用=(5,000×1.5%)÷(1+1.5%)=73.89元
净申购金额=5,000-73.89=4,926.11元
申购份额=4,926.11÷1.1000=4,478.28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1000元,则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4,478.28份。
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费=赎回当日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当日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
例3: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持有期为6个月,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1.1000×10,000×0.5%=55元
赎回金额=1.1000×10,000-55=10,945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单位,持有期为6个月,假设赎回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945元。
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申购、赎回数额限制和费率的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和有关数额限制,并最迟于新费率或数额限制开始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媒体上予以公告。
经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契约》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费率。
三、基金单位净值公告
从2004年5月1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深交所披露系统(深交所开放式基金代码:162801),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系统(010-82251898)和网站(www.ecitic.com/citicfunds或www.citicfunds.com)等媒介上公布本基金上一个正常交易日(基金开放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基金申购、赎回的网上交易
本公司已推出与银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基金网上交易业务,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登录本公司的网上交易系统(www.ecitic.com/citicfunds或www.citicfunds.com)申购或赎回本基金。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