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基金: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6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18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 年 10 月 26 日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260111
交易代码 2601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 年 10 月 22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102,451.87 份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具有良好公司治理的上市公司的
股票,以及因治理结构改善而使公司内部管理得到
投资目标
明显提升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依据以宏观经济分析模型(MEM)为基础的资
产配置模型决定基金的资产配置,运用景顺长城
“股票研究数据库(SRD)”等分析系统,基于公司
投资策略 治理评价体系和 FVMC 等选股模型作为个股选择的依
据,同时依据景顺长城风险管理系统和绩效评估系
统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以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
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80%+中证全债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风险程度高的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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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2018 年 7 月 1 日 - 2018 年 9 月 30 日
主要财务指标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9,071,594.35
2.本期利润 -4,841,653.91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037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3,364,065.02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4.48% 1.04% -1.29% 1.09% -3.19%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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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 65%-95%,债券投资 0%-3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投资 5%-35%,权证投资 0%-3%。本基金投资于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股票不低于
基金股票投资的 80%;本基金自 2008 年 10 月 22 日合同生效日起至 2009 年 4 月 21 日为建仓期。
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 证券从业年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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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
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经济学硕士,CFA。2007 年至
2010 年担任本公司风险管理经
本基金的 2015 年 2018 年 理职务。2011 年 2 月重新加入
江科宏 11 年
基金经理 1 月 27 日 9月4日 本公司,担任研究员等职务;
自 2012 年 6 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理学硕士。曾担任安信证券风
险管理部风险管理专员。
本基金的 2017 年 2012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
徐喻军 - 8年
基金经理 1月6日 量化及 ETF 投资部 ETF 专员职
务;自 2014 年 4 月起担任基金
经理。
工学硕士。曾任职于壳牌(中
国)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加
本基金的 2017 年 入本公司,先后担任研究部行
万梦 - 7年
基金经理 4月1日 业研究员、固定收益部研究员
和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
2015 年 7 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
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
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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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55 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
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
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
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 年 8 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长 6.5%,增速持续下滑。9 月 PMI 指数 50.8,景气指数继续
回落。8 月 PPI 同比上涨 4.1%,环比上涨 0.4%,同比涨幅回落;8 月 CPI 同比上涨 2.3,涨幅上
升。3 季度宏观经济呈现类滞胀的压力,投资和消费增长都下滑,贸易顺差压缩。货币政策基调
防风险,继续维持稳健中性的政策取向,但市场流动性边际宽松,加大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8 月 M2 增速 8.2%,增速平稳;M1 增速回落至 3.9%。9 月末外汇储备 3.09 万亿美元,略微下降,
汇率受到内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呈现贬值趋势。受经济下滑、中美贸易战和汇率贬值等因素影响,
3 季度上证综指、沪深 300、创业板指分别下跌 0.92%、2.05%和 12.16%。受到短期不利因素影响,
业绩稳定的蓝筹股和具备竞争优势的白马成长股出现较大回调,但长期看,真正具备竞争力、估
值相对便宜的公司是能够战胜市场指数的。本基金继续以基本面选股为主,重点关注具有良好治
理结构的公司,今年以来主要配置估值合理、业绩表现稳健的价值蓝筹股。
展望第四季度,若全球金融环境进一步收紧,尤其是美元持续强势的话,新兴市场的资产价
格仍将承压。国内经济存在较为确定的下行压力,本轮宽货币至宽信用的传导需要更长时间,基
建、地产投资增速都存在回落压力,中美贸易冲突加剧,对进出口的负面影响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长期来看,改革创新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在供给侧改革和产业升级的背景下,我们对经
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持较为乐观的态度。本基金依然以基本面选股为主,持续看好具备竞争优势、
盈利能力强、管理优秀以及估值合理的行业龙头公司,力争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 年 3 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4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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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从 2018 年 7 月 12 日至 2018 年 9 月 27 日,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3,579,841.92 43.81
其中:股票 23,579,841.92 43.8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001,832.00 9.29
其中:债券 5,001,832.00 9.2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138,702.16 7.69
8 其他资产 21,104,902.44 39.21
9 合计 53,825,278.52 100.00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因大额申购导致股票投资比例被动低于 65%,相关比例已于 10 月 15 日达标,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467,336.00 0.88
C 制造业 12,484,667.72 23.4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D 1,151,852.00 2.16
应业
E 建筑业 926,884.00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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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批发和零售业 853,611.41 1.6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41,850.09 1.20
H 住宿和餐饮业 174,472.00 0.3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I 877,045.32 1.64
业
J 金融业 3,060,831.50 5.74
K 房地产业 1,627,705.60 3.0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96,296.00 1.4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7,472.00 0.09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440,148.00 0.82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9,670.28 0.06
S 综合 - -
合计 23,579,841.92 44.19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比例(%)
1 000651 格力电器 30,900 1,242,180.00 2.33
2 601229 上海银行 57,000 695,400.00 1.30
3 600741 华域汽车 30,024 675,540.00 1.27
4 601991 大唐发电 190,400 647,360.00 1.21
5 601618 中国中冶 181,300 647,241.00 1.21
6 601318 中国平安 8,575 587,387.50 1.10
7 601288 农业银行 140,000 544,600.00 1.02
8 000709 河钢股份 166,300 542,138.00 1.02
9 002304 洋河股份 4,200 537,600.00 1.01
10 601888 中国国旅 7,800 530,556.00 0.99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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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债券 5,001,832.00 9.3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001,832.00 9.37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001,832.00 9.37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例(%)
1 018005 国开 1701 49,720 5,001,832.00 9.37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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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1.2018 年 1 月 4 日,因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股票代码:
601229),对底层资产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投前尽职调查严重不审慎,部分理财资金用于
增资和缴交土地出让金,与合同约定用途不一致的问题,上海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 50 万元。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上海银行资产规模接近 2 万亿,所在区域经济都较为发达,资产质量
较好,本次处罚对上海银行信用资质影响不大。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上海银行进行了投资。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7,180.8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2,460.35
5 应收申购款 20,975,261.2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104,902.4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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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79,204,362.9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0,098,729.24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50,200,640.27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102,451.87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基金情况
资
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序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 份额
类 到或者超过 20%的时
号 份额 份额 份额 份额 占比
别 间区间
机 1 20180701--20180711 112,753,079.64 - 112,753,079.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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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
2 20180701--20180704 36,775,469.52 - 36,775,469.52 - -
个 - - - - - - -
人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
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
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
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
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
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
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
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
策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
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
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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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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