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0-08-14
鹏华纯债债券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0年7月16日起,至2020年8月11日17:00止。2020年8月1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7月15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525,164,581.10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88,912,220.4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3.10%,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收益分配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88,912,220.40份,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上述表决结果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议案获得通过,该决议自2020年8月13日起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5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8月1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收益分配条款的议 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自2020年8月13日起修改本基金基金收益分配条款,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将按规定相应更新。 基金合同调整方案要点如下:基金合同条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款 十六、基金的 3.本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收益与分配 基金在每季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 ,本基金收益每季度至少分配1次, 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 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 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进行 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 收益分配,基金每年最多分配12 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 配利润的5%; 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 的50%; 托管协议调整方案要点如下:托管协议条款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九、基金收益 3.本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分配 若基金在每季最后一个交易日 ,本基金收益每季度至少分配1次, 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 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 配利润高于0.05元(含),则基 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 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每年 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 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 配利润的5%; 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 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 四、备查文件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