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纯债:关于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9-05-2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
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大会表决
投票时间自 2019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19 年 5 月 23 日
17:00 止。2019 年 5 月 27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
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 4 月 29 日,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101,618,508.79 份。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
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61,935,045.73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
额的 60.95%,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
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
金费用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61,935,045.73 份,
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为 0 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上述表决结果中同意
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
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符合《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鹏华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用的议案》获得通过,该决议自
2019 年 5 月 27 日起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5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用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
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自 2019 年 5 月 27 日起对鹏华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用实施如下调整:
1、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调整为 0.3%;
2、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调整为 0.1%;
3、本基金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如下所示: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天 1.5%
7 天≤Y<30 天 0.1%
Y≥30 天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
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四、备查文件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