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2024-11-08
关于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
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1月11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信用增利债券”或“本基金”)新增D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对基金合同和《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D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新增D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D类基金份额代码:022577),与现有的各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增加D类基金份额后,鹏华信用增利债券现有的各类基金份额及基金代码不变。
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设置: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0.32%
100万≤M<500万 0.40% 0.12%
500万≤M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D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财产。
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鹏华信用增利债券的A类、B类和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增加D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本次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增设D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并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24年11月11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托管协议,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鹏华信用增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仅对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增加D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
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一、 (五)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
前言 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二、 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
释义 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分设三类基金份额:A类
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三
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
基金份额总数
A类、D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认购、申
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B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
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的费用
三、 (十)基金份额类别 (十)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
的基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
本情 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 额和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
况 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 认 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 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
称为B类基金份额。 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和B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A类、B类、D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计算公式为: 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 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将分
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 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总数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 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
金份额类别。 额总数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
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 基金份额类别。
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
(包含C类,即在后端收取申购费的模 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
式)、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
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 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 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
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 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 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
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金管理人需按《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公
告。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
转换。
六、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基金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份额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
的申 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购、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赎回 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
与转 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 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该类基
换 回或转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
价格。
六、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基金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份额 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
的申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购、
赎回
与转
换
六、 (六)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基金 (1)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 (1)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
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的申 (2)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收 (2)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A类和D类基金份
购、 取申购费用,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时 不 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
赎回 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额时 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
与转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的5%。本基金实际执 高不超过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的5%。本基
换 行的申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金实际执行的申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载
(6)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 明。
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6)本基金A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
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B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六、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基金 (1)申购份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份额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
的申 额。申购份额以申请当日所属类别基金份额净 额。申购份额以申请当日所属类别基金份额
购、 值为基准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所得份额的计 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所得份额
与转 算公式如下: 的计算公式如下:
换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D类基金
值 份额净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 ……
(2)赎回金额的计算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
以申请当日所属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 用,以申请当日所属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算,计算公式如下: 准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所得赎回金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在赎回
的计算公式如下: 时所得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总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 赎回总额=T日A类/D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
赎回费用=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 份额
额×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T日A类/D类基金份额净值×赎
赎回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 回份额×赎回费率
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T日A类/D类基金份额净值×赎
…… 回份额-赎回费用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 ……
算,并在次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 (3)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计算,并在次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精确到0.0001元,小数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精确到0.0001
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
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
金财产所有。
六、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基金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份额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基金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基金
的申 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及转出申请有困难,或 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及转出申请有困难,
购、 认为为实现投资者的赎回、转出申请进行的资 或认为为实现投资者的赎回、转出申请进行
赎回 产变现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 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发生较大波
与转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及转出的比例不低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及转出的
换 于上一日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其余 比例不低于上一日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
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及转出申请, 下,对其余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或转出申请量占当日该基 及转出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或转出申
金赎回及转出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单个账户 请量占当日该基金赎回及转出申请总量的比
当日办理的赎回或转出份额;未受理部分,除 例,确定单个账户当日办理的赎回或转出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 额;未受理部分,除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
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 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
理。转入下一开放日的申请不享有赎回和转出 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开放
优先权并将以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日的申请不享有赎回和转出优先权并将以该
为基准计算,以此类推,直到全部完成赎回和 下一个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
转出申请为止。 算,以此类推,直到全部完成赎回和转出申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当日存在单个 请为止。
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当日存在单个
10%以上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 10%以上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
请。对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 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
人”)和大额赎回申请人10%以内的赎回申请 请。对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
在当日根据前述“1)接受全额赎回”或“2) 人”)和大额赎回申请人10%以内的赎回申请
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办理,在仍可接受 在当日根据前述“1)接受全额赎回”或
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超过10% “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办理,在仍
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当日未予确认的赎 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
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 超过10%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当日未予
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 确认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
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赎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基金份
动延期赎回处理。 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
回处理。
六、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
基金 理 处理
份额 (3)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3)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的申 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 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
购、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人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
赎回 应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 人应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在指定媒介刊
与转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近一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
换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2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2
周,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2 周,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2
日内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日内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的公告,并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回的公告,并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
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基金管理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基金管
人应在暂停期间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 理人应在暂停期间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
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基金管理人应最迟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刊登基 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在2日内在指定媒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 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
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
净值。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合同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
人及 际商会中心43层 际商会中心43层
其权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利义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务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1998]31号文 [1998]31号文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募集基金以及中国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募集基金以及中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亿元 注册资本: 1.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合同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人及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其权 成立日期:1987年3月30日 成立日期:1987年3月30日
利义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
务 (1986)字第81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 (1986)字第81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
[1987]40号文 [1987]40号文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1998]25号 字[1998]2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9.94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489.9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
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 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 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
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 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
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 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
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结汇、售汇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
业务。 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3)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3)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9)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9)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
格; 回价格;
十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四、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
基金 和B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额、B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
资产 计算公式为: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的估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
值 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 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
总数 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精确到0.0001
数点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元,小数点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规定。 的,从其规定。
十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四、 (1)当基金财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 (1)当基金财产的估值导致任一类基金份额
基金 数点后四位内(含第四位)发生差错时,视为 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内(含第四位)发生差错
资产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基金
的估 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
值 财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估值或基金份 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财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
额净值计价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 性。当估值或基金份额净值计价出现错误
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
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 份额净值 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通报基金托管 误达到或超过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0.25%
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计价错误达到 基金 时,基金管理人应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告
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通报基金 中国证监会;计价错误达到该类 基金份额净
托管人,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公告,并报 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通报基金托管
中国证监会备案。 人,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十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五、 式 方式
基金 (3)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3)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费用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
与税 率0.4%。 率0.4%,A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收 费。
十 (二)收益分配原则 (二)收益分配原则
六、 (1)A类和B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不 (1)A类、D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之间
基金 收取而B类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分配 由于A类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B类基金份额
收益 收益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类基金份额内的每 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
与分 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所不同;本基金同类基金份额内的每份基金
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 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
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 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实施收 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益分配的,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 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日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金分红;基金实施收益分配的,基金红利发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不得超过15个工
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 作日;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5)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后不能低于基金份额的面值。 低于该类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该类基金
份额的面值。
十 (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
基金 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收益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 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
与分 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配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 可将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收益分 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
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的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
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十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八、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基金 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的信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息披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额累计净值。
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十 (五)临时报告与公告 (五)临时报告与公告
八、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
基金 百分之零点五; 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的信
息披
露
十 (十)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十)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八、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基金 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的信 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
息披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露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
面或电子确认。
1
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一、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
协议 际商会中心43层 际商会中心43层
当事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人 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2日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1998]31号文 [1998]31号文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募集基金以及中国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募集基金以及中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注册资本:1.5亿元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注册资本:1.5亿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一、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
托管 行) 银行)
协议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邮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邮
当事 政编码:200120) 政编码:200120)
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
(1986)字第81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 (1986)字第81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
[1987]40号文 [1987]40号文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1998]25号 字[1998]25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
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 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
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 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
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 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
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 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 营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
结汇、售汇业务。 务;经 营结汇、售汇业务。
注册资本:489.94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489.94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
三、 (七)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基金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托管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 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
人对 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 信息 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
基金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 配、相关 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管理 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人的
业务
监督
和核
查
四、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
基金 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 管 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 管
管理 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 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
人对 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 财 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
基金 产、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及债 财产、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托管 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基金管 理 及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基金
人的 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是否 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业务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如遇 到 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
核查 问题是否及时反馈,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 收,如遇 到问题是否及时反馈,是否按照法
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 金 规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
投资运作等行为,是否对非公开信息保密。 露和监督基 金投资运作等行为,是否对非公
开信息保密。
八、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基金 复核 与复核
资产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
净值 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的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计算 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 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关
和会 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
计核 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法律、法 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
算 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
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 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
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 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
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盖章后将估 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值结果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资产净值,盖章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约定的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盖章后,将 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复核结果以双方约定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计算结果复核盖章后,将复核结果以双方约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待条 定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
件成熟后,双方可协商采用电子对账方式。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待条件成熟
后,双方可协商采用电子对账方式。
九、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
基金 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收益 (1)A类和B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不 (1)A类、D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之间
分配 收取而B类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分 配 由于A类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B类基金份额
收益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类基金份额内的每 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
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所不同;本基金同类基金份额内的每份基金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 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
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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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 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实 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施收益分配的,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 分 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配基准日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金分红;基金实施收益分配的,基金红利发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放日距离收益 分配基准日不得超过15个工
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 作日;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 (5)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额后不能低于基金份额的面值。 低于该类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基准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该类基金
份额的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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