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分红默认方式的公告
2004-11-29
关于调整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分红默认方式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基金收益分配方式规定,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04年12月1日将“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稳健成长”)和“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以下简称“南方宝元”)分红默认方式调整为现金分红。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一、11月30日以前(含11月30日)经本公司TA确认持有“南方稳健成长”或“南方宝元”基金份额的客户,按既定的分红方式分红,不进行分红方式调整。
二、11月30日以前(含11月30日)已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经本公司TA确认,曾经持有但在11月30日前(含11月30日)已全部赎回“南方稳健成长”或“南方宝元”基金份额的客户,其分红默认方式不调整;未曾进行“南方稳健成长”或“南方宝元”基金交易的客户,如在11月30日以后(含11月30日)申购上述基金,其分红默认方式调整为现金分红。
三、11月30日以后(含11月30日)申购“南方稳健成长”或“南方宝元”基金份额的新客户,即在12月1日当天及以后经本公司TA确认申购成功的客户,其分红默认方式调整为现金分红。
上述分红方式以本公司注册登记确认为准。
有关详情请致电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3160300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