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锐丰混合(LOF):关于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19-05-15
九泰锐丰混合(LOF)
关于九泰锐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和《九泰锐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自 2019 年 5 月 21 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九泰锐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 下简称“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 C 类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 以自主选择 A 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新增加的份额)对应的 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 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 A 类基金份额。 2、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如下所示: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168104 1)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费率按申购金额分档设 置。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 算。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 费用项 单笔金额(M) 收费标准 M<100 万元 1.50% 申购费 100 万元≤M<300 万元 1.0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50% (场外) 按笔固定收取,1000 元/ M≥500 万元 笔 申购费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约定的场外申购费率设定投资者的场内申购费率。 (场内)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同时是场外基金销 售机构时,其场内申购费率优先取其场外申购费率。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申购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见下表: 费用项 持有期限(Y) 收费标准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75% A 类赎回费(场外) 30 日≤Y<365 日 0.50% 365 日≤Y<730 日 0.25% Y≥730 日 0 Y<7 日 1.50% A 类赎回费(场内) Y≥7 日 0.5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对场外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 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场外持续持有期在 30 日以上(含)且少于 90 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场外 持续持有期在 90 日以上(含)且少于 180 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 赎回费用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场外持续持有期 180 日以上(含)的投资 者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 费和其他手续费。投资者通过场内赎回时,赎回费将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在场外认购、场外申购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年限以份额实际持有年限为准; 在场内认购、场内申购以及场内买入,并转托管至场外赎回的投资者,投资者份 额的具体持有时间记录以中登系统记录为准。 (2)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新增加的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8111 1)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份额持有人承担。投资者赎回本 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 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具体见下表: 费用项 持有期限(Y) 收费标准 Y<7 日 1.50% C 类赎回费 7 日≤Y<30 日 0.50% Y≥30 日 0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 3、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场外申购、赎回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各类基金 份额的最低份额限制如下表所示: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指定代理销售机构 1000 指定代理销售机构 500 万元 元 (直销中心 500 万元) (直销中心 50,000 元) (电子交易平台 500 万元) (电子交易平台 1,000 元)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 指定代理销售机构没有 指定代理销售机构 5 万元 最低金额限制 (直销中心 5 万元) (直销中心 10,000 元) (电子交易平台 5 万元) (电子交易平台没有最 低金额限制)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5份 1000 份 基金账户最低保留份额 5份 1000 份 注:销售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销售 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风险控制要求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 1,000 元或其整数倍。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场内赎回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二、本基金 C 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C 类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号楼 801-1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 8 号楼 A 栋 109 室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联系人:潘任会 电话:010-57383818 传真:010-57383894 邮箱:service@jtamc.com 公司网址:http://www.jtamc.com/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 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jtamc.com/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 C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 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这些修 改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重大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另外,本基金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也 将一并进行修改。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 站,并在下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http://www.jtamc.com 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628-0606(免长途费)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15 日 附件:《九泰锐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改后基金合同内容 第二部分 无 60、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 释义 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1、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在投资者申购 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C类 第三部分 无 六、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的基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本情况 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 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 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 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 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人可通过场内、场外两 种渠道申购与赎回 A 类份额;可通过场外渠道申购与赎回 C 类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参与上市交易,C 类基金份额不参与上市交易。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 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 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第六部分 一、上市交易的时间和地点 一、上市交易的时间和地点 基金份额 本基金由九泰锐丰定增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由九泰锐丰定增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的上市交 转型而来。九泰锐丰定增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九泰锐丰定增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易 金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如 无特别说明,本部分约定仅适用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 A 类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 A 类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 转托管业务将 A 类基金份额转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后,方可上市交 易。 第七部分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基金份额 1、“未知价”原则,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 1、“未知价”原则,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 的申购与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 时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和公告两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 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 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 …… 4、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6、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 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 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提 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 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 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或最近 1 个工作日(暂停 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或最近 1 个工作日(暂停时间 时间超过 1 日时适用)的基金份额净值;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 超过 1 日时适用)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 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和基金份额净值的确定方 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确定 式,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方式,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第八部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当事人及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权利义务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100032)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 使中央银 中央银 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 号) 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32,123.46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 号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基金份额 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 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基金各类别基 持有人大 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会 第十五部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分 基金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 1、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 资产估值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 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 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规定公告。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 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 ……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 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 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 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约定予以公布。 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予以公布。 第十六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分 基金 无 3、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费用与税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按前一 日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 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本基金登记机构,并由登记机构代 为支付给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七部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分 基金 …… …… 的收益与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 分配 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 面值;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 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在 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 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九部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分 基金 …… …… 的信息披 (五)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五)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露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 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 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 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 日的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 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 ……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 ……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管理费、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发生变更;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 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 件或者盖章确认。 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