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丰利债券型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1月)
2016-01-06
天弘丰利债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六年一月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天弘丰利分级债券 ”或“本 基金“)于2011年8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210号文核准募集,《天 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1 年11月23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 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丰利A、丰利B两级份额,丰利A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丰利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自动转换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已变更为“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丰利A、丰利B的基金份额已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本基金转换完成后,《基金合同》中除仅适用于天弘丰利分级债券的条款外, 继续适用于转换后的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为主,辅助参与一级市场新股与 增发新股的申购等。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40%, 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对 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 1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 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基金份额上市交 易价格波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 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11 月 2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704-241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层 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联系电话:(022)8331020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164 号),于 2004 年 11 月 8 日成立。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5.143 亿元,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3.5% 合伙)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 合伙)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 合伙)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3.5% 合伙) 合计 100% 3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截至 2015 年 11 月 22 日,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基金有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 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康养老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同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瑞利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沪深 3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 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 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天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天弘中证医药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全指运输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 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 弘中证 8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休闲 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鑫安宝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下设投资研究、中央交易、国际业务、养老金管理、互联网综合业务、 机构销售、银行业务、移动业务、品牌管理、战略产品、财富管理、客户服务、 4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运营、信息技术、稽核风控、人力资源、财务部、综合管理。随着公司业务 发展的需要,将对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适当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井贤栋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太古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 百事可乐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阿里巴巴(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卢信群先生,副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君正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研究员、研究部经理、投资部经理,乌海市君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内蒙 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北京博 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总经理,君正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袁雷鸣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专员,现 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 屠剑威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法律 事务处案件管理科副科长、香港永亨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法律合规监察部经 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部助理总裁、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法 律合规部主管,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及合规部资深总 监。 付岩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北洋(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期货部交 易员,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部投资部职员,顺驰(中国)地产有 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业务部总经理。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 主管、基金经理、研究总监、机构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机构投资决 策委员会主任、公司管委会委员、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天弘创 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5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魏新顺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天津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副处 长,天津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天津达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天津英 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张军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 心主任。 贺强先生,独立董事,本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李琦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历任天津市民政局事业处团委副书记, 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天津市外经贸委办公室干部,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条法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兼条法处处长、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张杰先生,监事,大学专科。现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董事会秘书,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锡林郭勒盟君 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内蒙古中鑫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坤德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方隽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厦门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经理、 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副主任会 计师,现任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韩海潮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三峡证券天津白堤路营业部、勤俭道 营业部信息技术部经理,亚洲证券天津勤俭道营业部营运总监。现任本公司运营 总监、信息技术总监,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牡霞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新华社上海证券报财经要闻部记者、 天弘基金市场部电子商务专员、电子商务部业务拓展主管、总经理助理,现任本 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 付颖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天弘基金监察稽核部信息披露专员、 法务专员、合规专员、高级合规经理、部门主管,现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 理。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6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陈钢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 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 投资经理。 2011 年 7 月份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资深基金经理、固 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分管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 周晓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院设计中心及 其下属北京标准股份制咨询公司经理,万通企业集团总裁助理,中工信托有限公 司投资部副总,国信证券北京投资银行一部经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嘉 实基金市场部副总监、渠道部总监,香港汇富集团高级副总裁,工银瑞信基金市 场部副总监,嘉实基金产品和营销总监,盛世基金拟任总经理。2011 年 8 月加 盟本公司,同月被任命为公司首席市场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互联网 综合业务及战略产品业务。 宁辰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三峡证券投资分析师,亚洲证券天 津勤俭道营业部部门经理和营销总监,亚洲证券天津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2006 年 8 月加盟本公司,2011 年 4 月任命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分管公司机构销售业务。 张磊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清华兴业投资管理公司证券分析师, 嘉实基金基金直销经理,泰信基金北京理财中心经理,华夏基金机构理财部总经 理,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合伙人,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公司执行 总裁。2012 年 10 月加盟本公司,2012 年 11 月任命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投行业务。 童建林先生,督察长,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当阳市产权证券交易中 心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总部财务主管、宜昌营业 部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主管,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财 务项目主管,本公司基金会计、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 本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钢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3 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 益部高级经理,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 7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部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2011 年7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天弘永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稳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 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刘冬先生,任职期间: 2011 年 11 月至 2013 年 8 月期间。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陈钢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姜文涛先生,股票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钱文成先生,基金经理。 刘冬先生,基金经理。 肖志刚先生,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李蕴炜先生,基金经理。 王登峰先生,基金经理。 姜晓丽女士,基金经理。 王林先生,投资经理。 陈勤先生,机构投资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8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 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依法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自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 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他人或任何其他 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9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 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 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 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 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 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从而控制公司的整体运营风险;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审计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 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分配各业务和各环节 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公司重大风险管理的决定或决议;听取并讨论会议成 员的报告;对会议成员提出的或发现的已经存在的风险点,在充分讨论、协调基 础上形成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潜在风险点分析讨论,拟定应对措施;对发生 10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的风险事件和重大差错,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风险定级、划分责任,向总 经理办公会报告; (5)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提供合规控制标准,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 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6)风险管理部:通过投资交易系统的风控参数设置,保证各投资组合的 投资比例合规;参与各投资组合新股申购、一级债申购、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易 的风险识别与评估,保证各投资组合场外交易的事中合规控制;负责各投资组合 投资绩效、风险的计量和控制; (7)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部门 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 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 章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 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 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 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 策和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 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 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2)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设督察长和监察稽核 部。督察长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公司任何会议, 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资产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 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如发现 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监察稽核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并协助督察长工作。监察稽核部具有独 11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立的检查权、独立的报告权、知晓权和建议权。具体负责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 度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 情况;监督公司资产运作、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督基金财产 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调查公司内部的违规事件;协助监管机关调查 处理相关事项;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协调外部审计事宜等。 (3)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 循;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相关业务 的相互核查监督机制;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 了资金头寸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公司严格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 作,并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事后 监督和考核制度;为了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 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4、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 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 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 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 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 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 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 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 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 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 12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市场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 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公司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 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的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 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70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王瑛 联系电话:(010)68858126 2、主要人员情况 13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资产托管处、风险 管理处、运营管理处等处室。现有员工20人,全部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 基金从业资格,80%员工具有三年以上基金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托管服务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年7月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16家托管银 行。2012年7月1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 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基础的经 营理念,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灵活的托管业务系统、规范的托管管理制度、健 全的内控体系、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 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并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30只,包括 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6006)、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原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519985)、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400013)、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1908)、长信利鑫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3003)、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4208)、 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0618)、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400015)、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40001)、金鹰持 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2105)、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166012)、农银汇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60012)、浦银安盛 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9117)、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420006)、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40012)、华安安心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40036)、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16)、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6016)、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20)、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19662)、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6021)、银河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19656)、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73)、中加纯 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52)、南方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63)、中邮货币市场基金(000576)、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14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000647)、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774)、中邮核心科技创新灵 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000966)、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001006)。至 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 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本外币)、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 9,546.07亿元。 15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704-241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3 联系人:司媛 客服电话:400-710-9999(免长途话费) (2)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 20 层 电话:(010)83571739 传真:(010)83571840 联系人:许丛立 网址:www.thfund.com.cn (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 20 层 电话:(010)83571789 传真:(010)83571900 联系人:申向阳 (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 30 层 E-F 单元 电话:(021)50128808 传真:(021)50128801 16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联系人:涂远宏 (5)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写字楼第 10 层 08 单元 电话:(020)38927920 传真:(020)38927985 联系人:袁宇鹏 2、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电话:010-68858095 传真:010-68858117 联系人:杨涓 客户服务热线:95580 网址:www.psbc.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21-66107914 联系人:李鸿岩 客户服务热线: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17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65557046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王媛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刘军祥 客户服务热线:95577 网址:www.hxb.com.cn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18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胡迪峰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0769-961122 传真:0769-22320896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热线: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8)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 号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 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电话:0592-2275261 传真:0592-5061952 联系人:刘冬阳 客户服务热线:400-858-8888 网址:www.xmbankonline.com 9)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传真:0571-85106576 联系人:严峻 19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1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热线:96528、96252 网址:www.nbcb.com.cn 1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5309 联系人:谢晓华 客户服务热线: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1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电话:025-86775335 联系人:刘晔 客户服务热线:40088-96400 网址:www.njcb.com.cn 1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住所:浙江杭州庆春路 288 号 办公地址:浙江杭州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电话:0571-87659546 联系人:毛真海 客户服务热线: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1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平安金融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15)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延陵路 668 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延陵路 668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9995066 传真:0519-89995170 联系人:包静 客户服务热线:0519-96005 网址:www.jnbank.cc/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10 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21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热线: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 40F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54041654 传真:021-33388217 联系人:钱达琛 客户服务热线: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cn 18)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1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22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奥体中心北侧)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胡天彤 客户服务热线: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cn 2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537 传真:025-51863323 联系人:孙晶晶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68、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2)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23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 20315255 传真:021-20315137 联系人:马晓男 23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热线: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24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7)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10-83561146 传真:010-83561094 联系人:卢珊 客户服务热线: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2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 奚博宇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25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石静武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6168 网址:www.pingan.com 30)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1-4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1-42 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电话:0755-83199599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袁媛 客户服务热线: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3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021-53686200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热线: 021-962518 网址: www.962518.com 3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26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郑向溢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季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4)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 17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5、20 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8620)88836999-5408 传真:(8620)88836920 联系人:梁微 客户服务热线:021-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3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1493 27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联系人:尹旭航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6)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 166 号润安大厦 A 座 24-32 层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联系人:汪燕 客户服务热线:96518、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 37)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国联大厦 6-8 楼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热线: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3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客户服务热线:400-660-0109 28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网址:www.gjzq.com.cn 3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0)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热线: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4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723 联系人:刘闻川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2)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 118 弄 24 号楼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电话:021-36533016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曹亦思 客户服务热线:400-881-1177 网址:www.xzsec.com 4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46273 传真:0551-2272100 联系人:李蔡 客户服务热线: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4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热线: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4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30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法定代表人:王薇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联系人:戴莉丽 客户服务热线: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4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1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010-57398063 传真:010-57398058 联系人:刘丹 客户服务热线: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4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0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侯艳红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48)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6557 31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传真:0769-22119423 联系人:柯天池 客户服务热线: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49)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联系人:赵明 客户服务热线: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5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热线:0532-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51)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 320 号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5 号陕西邮政大厦 9-11 层 法定代表人:李春太 电话:029-88602147 传真:029-88602138 联系人:杨壹淋 32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05 网址:www.cnpsec.com.cn 52)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8784656 传真:0931-4890118 联系人:邓鹏怡 客户服务热线:400-689-8888 网址: www.hlzqgs.com 5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李慧灵 客户服务热线: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5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 42、43、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热线:95575 33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网址:www.gf.com.cn 55)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区 6-7 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区 6-7 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571-87901912 传真:0571-87902092 联系人:毛亚莉 客户服务热线:0571-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5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0205 联系人:牛梦雨 客户服务热线: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57)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李欣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58)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4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 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752-2119397 传真:0752-2119396 联系人:郭晴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29 网址:www.lxzq.com.cn 5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热线: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6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16F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162212 传真:0591-38507538 联系人:夏中苏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6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35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6518388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张颢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62)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12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12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电话:0351-7219303 联系人:张冠 客户服务热线: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6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联系人:杨涵宇 客户服务热线:400-910-1166 网址:www.rtfund.com 64)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客户服务热线:95353 36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网址:http://www.tebon.com.cn/ 6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2938521 联系人:陆晓 客户服务热线:400-860-1555 网址:http://www.dwjq.com.cn/ 6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 -23953913 联系人:洪诚 客户服务热线: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67)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甲 4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16 号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电话:010-53570573 传真:010-59200800 联系人:刘美薇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68)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室 37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特莱中心 16 层 1603 室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张婷婷 69)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丹棱 soho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车倩倩 电话:010-56183769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 www.dyxtw.com 7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林海明 电话:0571-88911818-8580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71)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钟琛 电话:1562230809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7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38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法定代表人:黄永伟 联系人:王海烨 电话:010-58845311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7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唐诗洋 电话:021-20691926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7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余永健 电话:010-85097570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7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潘惠君 电话:010-66045776 39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jjm.com.cn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新 增为丰利 A 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54 传真:010-50938991 联系人:徐盖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联系人:黎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40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周祎 联系人:周祎 41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四、基金份额的分级 (一)基金份额分级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丰利 A、 丰利 B 两级份额,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1、基金份额配比 丰利 A、丰利 B 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 3∶1。 本基金募集设立时,丰利 A、丰利 B 的份额配比将不超过 3∶1。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丰利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 开放一次,丰利 B 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在丰利 A 的每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 对丰利 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丰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0 元,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丰利 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为此,在丰利 A 的单个开放 日,如果丰利 A 没有赎回或者净赎回份额极小,丰利 A、丰利 B 在该次开放日后 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大于 3∶1 的情形;如果丰利 A 的净赎回份额较多,丰利 A、丰利 B 在该次开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小于 3∶1 的情形。 2、丰利 A 的运作 (1)收益率 丰利 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设 定一次并公告。计算公式为: 丰利 A 的年收益率(单利)=1.35×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丰利 A 的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百分数的小数点后第 2 位。 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 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设定丰利 A 的首次年收益率; 在丰利 A 的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 机构人民币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丰利 A 的年收益率。 例 1: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如果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 3.5%,则 丰利 A 的年收益率(单利)为: 丰利 A 的年收益率(单利)=1.35×3.5%=4.73% 42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开放日 丰利 A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 回。 丰利 A 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 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丰利 A 的第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6 个月满的日期,如该日为 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第二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至 12 个月满的日期,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以此类推。如,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1 年 11 月 23 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满 6 个月、满 12 个月、满 18 个月的日期分别为 2012 年 5 月 22 日、2012 年 11 月 22 日、2013 年 5 月 22 日,以此类推。假设 2013 年 5 月 22 日为非工作 日,在其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 2013 年 5 月 20 日,则第一次开放日为 2013 年 5 月 20 日。其他各个开放日的计算类同。 (3)基金份额折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 将对丰利 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丰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0 元,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利 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丰利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 丰利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规模限制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丰利 A 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3 倍丰利 B 的份额余额。具体规模限制及其控制措施见本《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以 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3、丰利 B 的运作 (1)丰利 B 封闭运作,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丰利 B 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3 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 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在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下,丰 43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利 B 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的丰利 B 份额已于 2012 年 2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本基金在扣除丰利 A 的本金及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丰利 B 享 有,亏损以丰利 B 的资产净值为限由丰利 B 承担。 4、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丰利 A 和丰利 B 的 份额总额;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该 LOF 基金的份额总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5、丰利 A 和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丰利 A 的开放日计算丰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基金转换时的份额转换基准日分别计算丰利 A 和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 (1)丰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截止丰利 A 的某一开放日或者基金转换时的份 额转换基准日(T 日),设 Ta 为自丰利 A 上一次开放日(如 T 日为第一次开放日, 则为基金成立日)至 T 日的运作天数, NVT 为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 Fa T 为 T 日丰利 A 的份额余额, Fb 为 T 日丰利 B 的份额余额, NAVaT 为 T 日丰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 r 为在丰利 A 上一次开放日(如 T 日为第一次开放 日,则为基金成立日)设定的丰利 A 的年收益率。 1)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1.00 元乘以 T 日丰利 A 的 份额余额加上 T 日全部丰利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 r NAVaT 1.00 1 Ta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44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T 日全部丰利 A 份额应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r T 日全部丰利 A 份额应计收益= FaT 1.00 Ta (下同)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以上各式中,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指丰利 A 上一次开放日(如 T 日为第一次开 放日,则为基金成立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下同。 2)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1.00 元乘以 T 日丰利 A 的份额余 额加上 T 日全部丰利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 NVT NAV aT FaT (2)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设 NAVbT 为基金转换时的份额转换基准日(T 日)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 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NVT NAVaT FaT NAVbT Fb 丰利 A、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8 位,小数点后第 9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设自丰利 A 上一次开放日 起的运作天数为 182 天,基金运作当年的实际天数为 365 天,基金资产净值为 52 亿元,丰利 A、丰利 B 的份额余额分别为 30 亿份和 10 亿份,丰利 A 上一次开 放日设定的丰利 A 年收益率为 4.73%。则丰利 A、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如 下: 4.73% 丰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 1.00 1 182 =1.02358521(元) 365 52 30 1.02358521 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 =2.12924437(元) 10 6、丰利 A 和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采 用“虚拟清算”原则分别计算并公告丰利 A 和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其中, 丰利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不包括丰利 A 的开放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 对两级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45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丰利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内,在丰利 A 的非开放日(T 日),设 Ta 为自丰利 A 上一次开放日(如 T 日之前丰利 A 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成立日) 至 T 日的运作天数, NVT 为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 Fa T 为 T 日丰利 A 的份额余额, Fb 为 T 日丰利 B 的份额余额, NAVaT 为 T 日丰利 A 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 r 为在丰利 A 上一次开放日(如 T 日之前丰利 A 尚未进行开放, 则为基金成立日)设定的丰利 A 的年收益率。 1)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1.00 元乘以 T 日丰利 A 的 份额余额加上 T 日全部丰利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 r NAVaT 1.00 1 Ta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T 日全部丰利 A 份额应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r T 日全部丰利 A 份额应计收益= FaT 1.00 Ta (下同)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以上各式中,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指丰利 A 上一次开放日(如 T 日之前丰利 A 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成立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下同。 2)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1.00 元乘以 T 日丰利 A 的份额余 额加上 T 日全部丰利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 NVT NAV aT FaT (2)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设 NAVbT 为 T 日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计算公式如下: NVT NAVaT FaT NAVbT Fb 上式中,在丰利 A 的非开放日, NAVaT 为丰利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在丰利 A 的开放日, NAVaT 为丰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 46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丰利 A、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 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丰利 A 和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 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例 3: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设自丰利 A 上一次开放日起的运作天数 为 50 天,基金运作当年的实际天数为 365 天,基金资产净值为 41 亿元,丰利 A、 丰利 B 的份额余额分别为 30 亿份和 10 亿份,丰利 A 上一次开放日设定的丰利 A 年收益率为 4.73%。则丰利 A、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如下: 4.73% 丰利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00 1 50 =1.0065(元) 365 41 30 1.0065 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0805(元) 10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时的基金份额转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丰利 A、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时的基金转换见招募说明书第十二部 分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7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六、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债券型。 七、丰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丰利A将按以下规则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一)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丰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丰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本招募说明书更 新期间,丰利A于折算基准日2014年11月21日进行了折算。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丰利A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丰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丰利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丰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丰利A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丰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丰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丰利A的份额数×丰利A的折算比例 丰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 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丰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丰利A的折算 48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丰利A已于2014年11月21日进行最后一次折算,折算后本基金已于2014年11 月24日完成运作方式的转换并更名为“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份额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丰利 B 的上市交易等 业务,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1、基金份额折算方案须最迟于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2、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在丰利 B 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丰 利 B 上市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丰利 B 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丰利 B 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 基金份额转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再上市交易。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上 市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 转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再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上市交易的时间 丰利 B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9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份额后,本基金将自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日起 30 日内继 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 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丰利 B 基金份额于 2012 年 2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终止上市。本基金完成基金转型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已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上市交易的规则 1、丰利 B 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其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2、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 为前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 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4、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 100 份或其整数倍; 5、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人民币; 6、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 (五)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指丰利 B)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指丰利 B)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 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为丰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七)上市交易的停复牌与暂停、终止上市 本基金(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指丰利 B)的停复牌与暂停、终止上 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50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八)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 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项修改无 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转型与基金份额转换 (一)基金转型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天弘丰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时,丰利A、丰利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 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 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基金转型时丰利A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 3 年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生 效后 3 年期届满日与丰利 B 的封闭期届满日为同一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并提示 丰利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在 3 年内最后一个开放日赎回丰利 A 份额或默认 届满日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三)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 值调整为 1.0000 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 1.0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51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丰利 A、丰利 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丰利 A 份额(或丰利 B 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丰利 A(或丰利 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丰利 A(或丰利 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丰利 A(或丰利 B)的份额数×丰利 A 份额(或 丰利 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丰利 A、丰利 B 的场外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场外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丰利 B 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上 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丰利 A 份额(或丰利 B 份额)的转换比率、丰利 A (或丰利 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 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丰利 A、丰利 B 的份额全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日起 30 日 内,本基金将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 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份额转换的公告 (1)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时,基金管理人将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2)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前 30 个工作日,基金管理 人将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提示性公告; (3)丰利 A、丰利 B 进行份额转换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在至少 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 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将保持不变。 52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十、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资收益。 十一、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及其 衍生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 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它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的新股申购、增发、可转债转股、所持股票配售及派发、 权证行权所形成的股票,以及所持股票派发和可分离债券分离所形成的权证等,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 易之日起 90 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 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40%,持有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对股票等权益类 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是指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商 业银行金融债、商业银行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 证券等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央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 工具。 53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 述相关规定。 十二、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资金供求、信用风险状况、证券市场走 势等方面的分析和预测,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构建和调 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并适度参与新股投资,力求实现风险与收益的优化平 衡。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自上而下确定大类资产配置和信用债 券类金融工具的类属配置比例,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久期和信用债券的 结构,并根据股票市场的趋势研判及新股申购收益率预测,适度参与一级市场新 股与增发新股的申购,力求提高基金收益率。 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 市场等不同市场上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的到期收益率、流动性和市场规模等情 况,并结合各信用债券品种之间的信用利差水平变化特征、宏观经济变化以及税 收因素等的预测分析,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对各类信用债券金 融工具进行优化配置。 (1)久期选择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 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 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 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分析 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 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 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的预期,并适时调整基金的 54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还将通过对影响信用利差曲线的经济周期、市场供求关系和流动性变 化等因素的研判,确定信用债券的行业配置和各信用级别信用债券所占的投资比 例。 (3)信用风险分析 本基金通过对信用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流动性、信用利 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的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 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4)信用债券品种选择 本基金根据信用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 析,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投资 价值的信用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摊薄率 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数 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 动性良好,并且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成长前景好、股性活 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根据内含收益率、折溢 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此外,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 值,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进而 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组合。 本基金在全面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面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 模型,通过对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选择基 础股票基本面优良,具有较强赢利能力和成长前景的优质可转换债券构建组合, 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 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 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 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评估其内在价 55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值。 3、国债及央行票据投资策略 国债及央行票据受货币政策、利率周期、通货膨胀等宏观因素影响较大,在 综合分析以上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主要采用久期管理、跨市场套利、回购套利、 收益率曲线策略等构建投资组合,力求在控制利率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较好的投 资收益。 4、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将在审慎原则下参与一级市场新股与增发新股的申购。通过研究首次 发行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分析新股内在价值、市场溢价率、 中签率和申购机会成本等综合评估申购收益率,从而制定相应的申购策略以及择 时卖出策略。 十三、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 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 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是中国目前最权威, 应用也最广的指数。中债综合指数的构成品种完全覆盖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反 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债券指数 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变更本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四、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 56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丰利 A 为低风险、 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丰利 B 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 十五、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 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号 权益投资 -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565,020,191.60 96.17 其中:债券 1,565,020,191.60 96.1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权证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8,465,390.73 1.75 6 其他各项资产 33,924,603.16 2.08 7 合计 1,627,410,185.49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57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0,003,000.00 3.7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0,003,000.00 3.77 4 企业债券 924,764,805.50 58.1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71,391,000.00 29.63 6 中期票据 103,915,000.00 6.53 7 可转债 4,946,386.10 0.31 8 其他 - - 9 合 计 1,565,020,191.60 98.36 注:可转债项下包含可交换债1,253,278.00元。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480458 14 渝港投债 1,000,000 105,980,000.00 6.66 2 011572001 15 招轮 SCP001 1,000,000 100,010,000.00 6.29 3 011599692 15 陕延油 SCP003 1,000,000 99,970,000.00 6.28 4 122126 11 庞大 02 800,000 83,960,000.00 5.28 5 122776 11 新光债 800,000 82,352,000.00 5.18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8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故不存在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超出 基金合同规定之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849.5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90,834.3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2,030,480.10 5 应收申购款 1,301,439.1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3,924,603.16 (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8 电气转债 3,167,272.50 0.20 (5)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表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六、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11 月 23 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59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2011/11/23- 0.97% 0.11% 0.87% 0.11% 0.10% 0.00% 2011/12/31 2012/01/01- 16.70% 0.35% 0.37% 0.06% 16.33% 0.29% 2012/12/31 2013/01/01- 7.30% 0.61% -3.75% 0.08% 11.05% 0.53% 2013/12/31 2014/01/01- 24.01% 0.50% 7.57% 0.10% 16.44% 0.40% 2014/11/24 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1/11/23) 56.79% 0.49% 4.82% 0.09% 51.97% 0.40% -2014/11/24 自基金合同转换 日(2014/11/25) -0.95% 0.65% -0.96% 0.15% 0.01% 0.50% -2014/12/31 2015/01/01- 8.28% 0.10% 2.34% 0.08% 5.94% 0.02% 2015/09/30 自基金合同转换 日(2014/11/25) 7.25% 0.25% 1.36% 0.10% 5.89% 0.15% -2015/09/30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11 月 23 日生效,本基金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三年封 闭期届满,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十七、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60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 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误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 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 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误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 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销售服务费 61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 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基金 销售服务费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 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 支。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 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 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62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十八、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 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7 月 6 日公告的《天弘丰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公司管理基金规模及的变化和业务部 门调整情况,对本管理人管理基金的情况、业务部门结构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内容做了相应的更 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及场外非直销机构的信 息; 4、在“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基金申购赎回最低门槛 限制的相关信息; 5、在“十一、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部分,更新了转型后基金上市交易的 相关信息; 6、在“十五、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按有关规定补充了本基金近一期 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7、在“十六、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业绩数据,并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 8、在“二十八、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对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 告进行了更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