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关于增加海银基金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9-08-12
广发石油指数QDII-A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海银基 金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基金”)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签订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8 月 12 日起通过海银基金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广发中证 10 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 005285 广发中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C 类 005692 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C 类 005693 广发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06484 广发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06485 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2718 广发道琼斯美国石油开发与生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A 类(人民币份额) 162719 广发中证 10 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 501106 投资者可在海银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 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海银基金的相关 业务规则和流程。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