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黄金(QDII-FOF-LOF):关于开通跨系统转托管和系统内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2011-09-13
关于开通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跨系统转托管
和系统内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2011-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开通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跨系统转托管
和系统内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8月4日正式生效。为了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将自2011年9 月15 日起开通办理本基金(基金代码:160719,场内简称:嘉实黄金)的跨系统转托管和系统内转托管业务。通过场内、场外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11年9月15日起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登记系统之间的转登记。
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自2011年9月15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申请场内申购、赎回;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基金份额。
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自2011年9月15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申请场外申购、赎回;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2011年9月15日起开始办理。基金合同生效六个月后,在相关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的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具体时间请留意本公司的相关公告。自2011年9月15日起,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自动适用于在场内、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10-85712266,400-600-8800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js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