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黄金(QDII-FOF-LOF):合同生效公告
2011-08-05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8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嘉实黄金(QDII-FOF-LOF)
基金主代码 160719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8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1]839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1年7月4日至2011年7月29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1年8月4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8,849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567,839,497.5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89,695.47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567,839,497.57
利息结转的份额 189,695.47
合计 568,029,193.04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1年8月4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根据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黄金(QDII-FOF-LOF)(基金代码:160719,深交所上市简称:嘉实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六个月后,且相关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上市交易。基金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上市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发布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