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黄金(QDII-FOF-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1-06-29
嘉实黄金(QDII-FOF-LOF)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 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5 月 31 日《关 于核准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 2011 ] 839 号)核准募集。 2、本基金是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中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黄金(QDII-FOF-LOF) 基金代码:160719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境外资产托管人为美国纽约银行梅隆公司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以下简称““纽约梅隆银行”),注册登记机 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 2011 年 7 月 4 日至 2011 年 7 月 29 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 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 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各销售机构的办理网点、办理日 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集中申购规模及规模控制方案 本基金首次募集目标上限为 50 亿元。本基金募集期间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得超 过募集目标上限 50 亿元。 本基金在正常认购日内不停止销售。若当日场内及场外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购申请接 近、达到或超过本基金的募集目标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 前结束募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决定提前结 束募集。发生此种情况时,本基金将于次日公告提前结束发售,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 申请。 若募集期内场内及场外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认购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募集目标上限,基 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场内及场外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场内及场外认购申 请全部确认后认购金额超过本基金的募集目标上限,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期内最后一个认购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 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划出,退还投 资者。 7、本基金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发售。 投资者可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 账户”),通过嘉实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的网点办理场外认购。代销机构包 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等。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 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投资者也可使用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通过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 圳交易所会员单位在深交所场内办理场内认购。 8、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通过场外认 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 基金份额既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也可以直接申请场内赎回;登记在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如需办理场外赎回, 应当办理跨系统转登记后方能实施。登记在注册登 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申请场外赎回。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如需办理场内赎 回,应当办理跨系统转登记后方能实施。 9、在场内认购方式中,需遵守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场内认购每次申报的认购份额必须 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且不超过 99,999,000 份基金单位。在场外认购方式中,投资人在代销 网点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5,000 元人民币,在直销 中心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2 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标准 10、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1、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 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如当 日基金募集规模达到规模上限,则投资人在销售机构认购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认购申请视为无 效认购。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2、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认购金额限制。 13、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具体份额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4、投资者可持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工商银行借记卡、建行龙卡储蓄卡、农行金穗卡、 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广 发理财通卡、北京银行卡、兴业银行卡、浦发银行东方卡或活期一本通账户、中信银行借记 卡、光大银行借记卡、富滇商业银行借记卡、长沙银行借记卡、金华借记卡、杭州银行借记 卡、顺德农商银行社借记卡、上海农商行借记卡、南京银行借记卡、温州银行借记卡、齐鲁 银行借记卡、宁波银行借记卡、深圳发展银行借记卡、江苏银行借记卡,东莞银行借记卡登 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办理相应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 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15、在场外认购本基金时需交纳前端认购费,认购费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费率按认购 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0.6% 100万元≤M<200万元 0.3% 200万元≤M<500万元 0.1%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场内会员单位可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场外认购的认购费率设定投资人场内认 购的发售费率。 16、本公告仅对“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1 年 6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17、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投资者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8、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9、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010) 85712266,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 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20、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 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00-8800)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21、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22、风险提示 本基金属于基金中的基金,在拟投资对象资产数量和资产规模允许的条件下,投资于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跟踪黄金价格或黄金价格指数的公募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80%,其中投资 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Backed by physical gold)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比例不低于上述黄 金基金投资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公募基金的比例可低至64%。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 包括:黄金价格下跌的风险:黄金价格走势是影响本基金业绩表现的最重要的因素,黄金 价格下跌将导致黄金ETF净值下跌;跟踪误差和累计偏离度不能正确反映基金跟踪效果的 风险:由于国际黄金报价的连续性及我国QDII特定估值方法等原因,投资者以本基金的基 金净值计算的跟踪误差和累计偏离度可能不能正确反映其跟踪效果;海外投资面临的国别 地区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监管风险、政治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 衍生品风险:为回避汇率风险和有效管理,本基金有可能投资衍生工具,从而引发的风险; 等等。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黄金基金,并不代表本基金可以保本或保证收益,基金投资仍有 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和代码 基金名称: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黄金(QDII-FOF-LOF) 基金代码:160719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本基金是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中基金。 3、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1,000元。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认(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的2日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认购费率不超过5.0%,基金管理人可以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认(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 日的3个工作日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以实物黄金为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等金融工具,通过严格 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力争实现对国际市场黄金价格走势的有效跟踪。 7、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目标上限为 50 亿元。本基金募集期间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得超 过募集目标上限 50 亿元。 本基金在正常认购日内不停止销售。若当日场内及场外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购申请接 近、达到或超过本基金的募集目标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前结束募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决定提前结 束募集。发生此种情况时,本基金将于次日公告提前结束发售,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 申请。 若募集期内场内及场外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认购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募集目标上限,基 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场内及场外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场内及场外认购申 请全部确认后认购金额超过本基金的募集目标上限,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期内最后一个认购 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 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划出,退还投 资者。 8、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9、发售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通过场外认购的 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可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也可以直接申请场内 赎回(本基金场内申购、赎回的具体场所请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关于开通场内申购赎回的 公告);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申请场外赎回。投资者也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 托管业务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登记系统之间的转登记。 10、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其中: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 过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或,已 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深圳证券账户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 户;或,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将为其配发深圳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已购买嘉实 300 基金、嘉实基本面 50 基金或嘉实 H 股指数基金的投资人,可以使用其 持有的基金账户认购本基金。已购买过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稳 健基金、嘉实增长基金、嘉实债券基金、嘉实服务增值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嘉实货币 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基金、嘉实主题精选基金、嘉实策略增长基金、嘉实海外基金、嘉实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多元收益基金、嘉实稳固收益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基金、嘉实研究精选基金、嘉实量化 阿尔法基金、嘉实价值优势基金、嘉实主题新动力基金)的投资人,其持有的由本公司开立 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需通过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场内)认购上市开放式基金,应持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 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账户”)。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上市开 放式基金,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开立账 户。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 申购。 11、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通过场外认 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 基金份额既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也可以直接申请场内赎回;登记在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如需办理场外赎回, 应当办理跨系统转托管后方能实施。登记在注册登 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申请场外赎回。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如需办理场内赎 回,应当办理跨系统转托管后方能实施。 12、在场内认购方式中,需遵守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场内认购每次申报的认购份额必须 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且不超过 99,999,000 份基金单位。在场外认购方式中,投资人在代销 网点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5,000 元人民币,在直销 中心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2 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标准。 13、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认购金额限制。 14、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具体份额 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5、基金份额场内发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1)已经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的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2)本基金募集期期间获得基金代销资格并具有深交所会员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经深 交所确认后也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3)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 代理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买卖。 16、场外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或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 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jsfund.cn。 (2) 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在所有 36 个一级(直属)分行的 16476 家境内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所有 34 个一级分行、400 多个城市、10000 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在 37 个一级分行的 22000 多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在以下城市 27 家分行的 300 多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大连、杭州、南京、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 济南、成都、宁波、天津、昆明、泉州、苏州、青岛、温州、厦门、汕头、郑州、长沙和长 春。 5)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发展银行在以下 20 个分行的近 300 家指定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深圳、广州、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宁波、南京、温州、重庆、昆明、大连、济南、成 都、青岛、珠海、佛山、海口、武汉、总行营业部。 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在宁波地区的 22 个营业部、一级支行 80 个理财网点、上海分行及其直属分行 的 6 个理财网点、杭州分行及其直属分行的 3 个理财网点、南京分行及其直属分行的 2 个理 财网点、深圳分行及其直属分行的 1 个理财网点,苏州分行及其直属分行的 2 个理财网点, 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温州分行及其直属分行的 1 个理财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7)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银行可在东莞市、广州市和深圳市的所有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在杭州、宁波、舟山、上海、北京、深圳的 81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 9)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在上海市的 288 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1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可在北京、上海、深圳和江苏省内各大城市共 449 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 11)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可在乌鲁木齐市有 71 家网点、昌吉市 1 家网点、伊宁市 1 家网点、 阿克苏市 1 家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12)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银行可在洛阳和郑州的 59 家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② 其他代销银行或券商等机构 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增加本基金相关代销机构,届时将另行公告。 代销券商: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城市的54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 长沙、常州、成都、大连、广东、广州、海门、南京、启东、如皋、上海、深圳、石家庄、 苏州、太原、天津、武汉、西安、徐州、中山、合肥、惠州、沈阳、唐山、襄樊、无锡、镇 江、番禺、芜湖。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 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 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 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 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 10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 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 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 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 齐。 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以下各大主要城市的171家营业部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 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 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 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 金昌、兰州、南宁、青岛、咸阳。 4)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0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9个城市143家营 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 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 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 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长春、郑州、石家庄、 呼和浩特、贵阳。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城市的21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 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 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 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 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6)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 上海、深圳、郑州、开封、天津、武汉、杭州、南京、西安、成都、长春、洛阳。 1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省、市的67个主要城市的12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 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 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 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 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 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 兰州、金昌、万州、綦江、开县。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30个城市的55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 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青岛、武汉、成都、重庆、广州、长 沙、合肥、南昌、南宁、石家庄、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宁德、莆 田、昆明、太原、郑州。 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0个城市的6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 海、北京、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福州、汕头、南宁、北海、桂林、 成都、长沙、沈阳、抚顺、长春、济南。 1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4个主要城市的3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北京、长沙、成都、大连、福州、广州、海口、杭州、合肥、南京、南宁、青岛、上海、 深圳、石家庄、太原、天津、乌鲁木齐、武汉、西安、银川、郑州、重庆、珠海。 11)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4个城市的24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 京、上海、深圳、天津、温州、长沙、株洲、湘潭、郴州、邵阳、吉首、张家界、常德、娄 底。 12)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7个城市的3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青岛、济南、淄博、烟台、滨州、临沂、济宁、潍坊、东营、聊城、德州、威海、日照、 菏泽、枣庄、莱芜、郑州。 13)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南京证券有限公司在以下20个城市的48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 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杭州、银川、重庆、福州、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泰州、连 云港、昆明、吴忠、石嘴山、固原、中卫。 1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城市的45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 天津、上海、重庆、西安、太原、济南、郑州、苏州、福州、深圳、广州等。 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51个城市108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 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大连、上海、深圳、福州、佛山、 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 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烟台、青岛、西宁、江苏、宁波、 杭州、金华、余姚、绍兴、郑州、苏州、南昌、海门、江门、泉州、慈溪、珠海。 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3个城市的59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深 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东莞、天津、成都、绵阳、宜宾、重庆、 福州、厦门、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青岛、长沙、武汉、宜昌、西安、南京、杭州、 义乌、无锡、宁波、昆明、合肥、沈阳、太原、郑州、南宁、南昌、石家庄、济南、温州、 海口、兰州、呼和浩特。 1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5个城市的112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哈尔 滨、大连、沈阳、长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青岛、苏州、南京、镇江、常熟、成都、 绵阳、内江、宜宾、杭州、嘉兴、宁波、武汉、合肥、娄底、南昌、厦门、昆明、海口、广 州、深圳、佛山、汕头、汕尾、潮州、梅州、韶关、茂名、河源、肇庆、东莞、揭阳、清远、 四会、阳江、中山、江门。 18)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1个省、市、自治区22个主要城市的3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 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成都、海口、西安、武汉、仙桃、重庆、青岛、 昆明、南昌、沈阳、南宁、南京、长沙、大连、苏州、广州、杭州、郑州、唐山。 1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17个省市的124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1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78个城市的18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广州、 北京、武汉、荆州、黄石、宜昌、济南、烟台、青岛、东营、合肥、石家庄、保定、秦皇岛、 张家口、郑州、天津、长春、沈阳、吉林、辽阳、锦州、葫芦岛、廊坊、哈尔滨、太原、上 海、杭州、绍兴、温州、宁波、无锡、南京、南通、苏州、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 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南平、顺德、东莞、肇庆、清 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 英德、连州、高要、廉江、泉州等。 2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58个城市8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 京、天津、保定、太原、沈阳、大连、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上海、南京、泰州、无锡、 杭州、慈溪、台州、合肥、南昌、福州、厦门、泉州、济南、青岛、郑州、新乡、武汉、襄 樊、鄂州、孝感、黄冈、黄石、咸宁、荆州、公安、松滋、宜昌、恩施、十堰、丹江口、随 州、荆门、钟祥、京山、仙桃、天门、长沙、广州、江门、佛山、惠州、东莞、深圳、南宁、 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库尔勒。 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在以下 33个主要城市的72个分支机构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 务:成都、德阳、重庆、当阳、恩施、汉川、黄冈、荆州、麻城、十堰、石首、武汉、武穴、 孝感、宜都、应城、枝江、安陆、恩施、长沙、岳阳、南昌、广州、中山、深圳、南宁、梧 州、贵阳、昆明、福州、泉州、厦门、海口。 23)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8个城市的1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沈 阳、上海、丹东、抚顺、长春、北京、广州、杭州。 24)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0个主要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北京、天津、沈阳、深圳、海口、三亚、上海、杭州、苏州、武汉、成都、乌鲁木齐、 西安、南京、南通、宁波、长沙、广州、中山。 25) 中信金通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可在杭州、宁波、萧山、临安、金华、诸暨、义乌、温岭、 余姚、嘉兴、海宁、湖州、温州、衢州、丽水等地的42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 1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务。 26)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广州、 北京、杭州、佛山、惠州、增城、东莞等。 2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2个城市的4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 京、上海、深圳、青岛、杭州、郑州、开封、信阳、南阳、平顶山、漯河、驻马店、濮阳、 安阳、新乡、鹤壁、许昌、周口、焦作、三门峡、商丘、洛阳。 28)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广州、北京、上海、绍兴、衡阳、永州、乐山、内江、荆门、 鄂州、黄石等11个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29)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共4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其中东莞市 18家,深圳、上海、北京、厦门、大连、惠州、梅州、中山、顺德、揭阳、河源、江门、珠 海、徐州、唐山、青岛、海城、清远、韶关、潮州、阳江、湛江各1家。 30) 大同证券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4个城市的29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大同、忻州、晋城、运城、太原、上海、深圳、北京、邯郸、玉溪、鄂尔多斯、安阳、 长治、阳泉、晋中、临汾、徐州、淄博、吕梁、朔州、衡阳、泉州、河津、台州。 31)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在以下52个城市的145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济南、 烟台、淄博、潍坊、、济宁、东营、泰安、威海、枣庄、聊城、德州、莱芜、日照、上海、 青岛、厦门、北京、临沂、福州、泉州、漳州、慈溪、宁波、奉化、深圳、天津、广州、珠 海、滨州、菏泽、武汉、大连、长春、沈阳、杭州、绍兴、温州、重庆、南京、洛阳、南宁、 贵阳、石家庄、乌鲁木齐、长沙、包头、芜湖、宝鸡、太原、昆明、哈尔滨、南昌。 32)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佛山、长沙、廊坊的7家营业网点为 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33)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53个城市的105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 1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售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承德)、山西(太原)、广东(广州、深圳、珠海、 顺德、中山、江门、东莞、湛江、阳江)、福建(福州、晋江)、湖南(长沙)、江西(南昌)、 江苏(南京、苏州、南通、扬州、淮安、常州、无锡、宿迁)、浙江(杭州)、安徽(合肥、 马鞍山)、四川(成都、绵阳、遂宁、自贡)、陕西(西安)、贵州(贵阳)、甘肃(敦煌)、 青海(西宁)、湖北(武汉、潜江)、山东(济南、青岛、威海)、河南(郑州、登封、洛阳)、 辽宁(沈阳、鞍山、铁岭、大连)、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海南(海口)。 34)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的6个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 35)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天相投顾目前在北京、济南、太原、重庆、西安、大连、台州、杭州、天津、南宁等城 市的12个营业网点可以办理基金业务。 36)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在厦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福州、泉州和杭州等城市的12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37)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江海证券在哈尔滨、大连、北京、上海、厦门、深圳、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伊春、 沈阳等14个城市、42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38)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7个城市的15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 海、深圳、厦门、宁波、嘉兴、重庆、北京。 39)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舟山、杭州、北京、深圳、福州地区有9家营业部为投 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40)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长沙、杭州、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广州、重庆、昆明、 太原、保定、南昌、贵阳、南京、温州、台州、绍兴、义乌、郑州、宁波、湘潭、株洲、益 阳、邵阳、岳阳、永州、怀化、郴州、衡阳、常德、娄底等城市的8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 41)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7个城市的42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放 式基金业务:上海、福州、宁德、福鼎、福安、连江、长乐、福清、平潭、莆田、仙游、泉 州、石狮、晋江、安溪、惠安、南安、厦门、漳州、龙海、龙岩、上杭、漳平、永安、三明、 南平、田安。 4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32个主要城市的6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杭州、海口、南京、常州、深圳、广州、湛江、茂名、蚌埠、 沈阳、大连、盘锦、辽阳、本溪、丹东、阜新、葫芦岛、朝阳、营口、佛山、铁岭、锦州、 太原、福州、郑州、青岛、义务、石家庄。 43)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8个城市的4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 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厦门、珠海、泉州、南京、杭州、苏州、重庆、长沙、武汉、 郑州、长春、青岛、常州、徐州、盐城、靖江、溧阳、金坛、郴州、洛阳、焦作、偃师、栾 川。 4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长沙、昆明、杭州、上海、厦门、成都共有22个营业网 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4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6个城市的3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苏 州、上海、北京、沈阳、杭州、福州、东莞、南京、常州、泰州、盐城、昆明、深圳、三亚、 济南和嘉善。 46)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主要城市的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长 沙、郴州、成都、东莞、佛山、福州、广州、贵阳、哈尔滨、海口、杭州、合肥、衡阳、怀 化、济南、库尔勒、昆明、浏阳、娄底、汨罗、南京、上海、邵阳、深圳、沈阳、水富、天 津、温江、乌鲁木齐、武汉、西安、义乌、益阳、岳阳、株洲。 47)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济南、上海、南京、杭州、深圳和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大 中城市的36家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1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6个城市的45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 京、上海、深圳、天津、杭州、武汉、长沙 、南昌、赣州、吉安、抚州、上饶、鹰潭、九 江、萍乡、景德镇、宜春、新余。 4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31个主要城市的7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沈阳、成都、扬州、东莞、珠 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 重庆、青岛、郑州、温州、南昌。 5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3个城市的28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无 锡、宜兴、江阴、上海、杭州、南京、广州、北京、镇江、常州、南通、苏州、泰州。 51)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地区、城市的 39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包头地区、河南地区(郑州、开封、三门峡、信阳、许昌)、北京、上海、天津、深圳、 广州、石家庄、青岛、武汉、长沙、宜昌、成都、重庆、绵阳、苏州、扬州、嘉兴、福州、 佛山、汕头。 5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北京、西安、深圳、常州的 21 家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3)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将另行公告。 17、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 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1年7月4日到2011年7月29日。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人 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 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 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 1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本基金的发售包括交易所(场内)认购和柜台(场外)认购两种方式,在发售期内 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时进行。 2、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 (1)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1.00 元人民币 (2)场外认购费率 本基金认购费率不超过5%,按照认购金额递减,即认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认购费率 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0.6% 100万元≤M<200万元 0.3% 200万元≤M<500万元 0.1%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认购费率是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如果本 基金发售期内认购申请总额大于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 额进行部分确认时,将导致有效认购金额低于认购申请金额,可能会出现认购费用的适用费 率高于认购申请金额对应费率的情况。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募集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 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场外认购的份额计算: 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 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场外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 1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截 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在认购期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募集期利息为10元,对应费率 为0.6%,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0.6%)=9,940.36元 认购费用=10,000 - 9,940.36=59.64元 认购份额=(9,940.36 + 10)/1.00=9,950.36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950.36份基金份额。 (4)场外认购的限额 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通过本基金代销网点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进行场外认购的每个基金账户 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元,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2万元,追加 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中心 的最低认购标准。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份额不设限制。 (5)场外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2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网 站或到其办理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 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 (1)本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挂牌价格为基金初始面值人民币1.00元。 投资者认购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2)投资者场内认购需缴纳认购费用。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 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 各项费用。 (3)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场外认购费率设定投资 者的场内认购费率。 (4)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20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认购资金募 集期间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 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二: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10,000份,若会员单位设定发售(认购)费率为0.6%,假定 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0元。则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为: 深交所挂牌价格=1.00元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1.00×10,000=10,000元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1.00×10,000×0.6%=60元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10,000+60=10,06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挂牌价格=5.00/1.00=5份 即:投资者认购10,000份基金份额,需缴纳10,060元,若利息折算的份额为5份,则总共 可得到10,005份基金份额。 (5)通过深交所进行场内认购时,每次申报的认购份额必须为 1000 份或 1000 份的整数 倍,且不超过 99,999,000 份基金单位。 不设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上限,可重复认购,追加认购不设最低金额限制,且 按每次认购所在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6)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份额不设限制。 4、有效认购申请的确认方式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额度范围内,本基金募集期内的预定募集规模为 50 亿元 人民币。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规模小于或达到 50 亿元人民 币,则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予以确认。否则,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 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部分确认为无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无效申请部 分对应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本基金的末日认购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募集规模上限-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 申请金额)(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者在认购期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将部分予以确认。 2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确认金额计算如下: 末日认购确认金额=末日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投资者比例确认的认购费用按认购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规模不受上述认购规模上限的影响。 5、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6、缴款方式:全额缴款。 三、场内开户与认购 1、交易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人通过交易所(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 A 股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2、认购流程 1)、受理认购的时间:2011 年 7 月 4 日至 2011 年 7 月 29 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 受理)9:30-11:30 和 13:00-15:00。 2)、开立资金账户:在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 户。 3)、办理认购: (1)投资人在认购前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办理场内认购的会员单位认可的各种方式在投资者开立资金账户的 会员单位业务网点申报认购委托,认购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不可撤销,认购资金即被 冻结。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办理场内认购的各深交所会员单位的相关说明。 四、场外开户与认购 1、柜台(场外)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人通过柜台(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有深圳 开放式基金帐户的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办理开户需注意以下事项: 2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已有深圳 A 股帐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办理帐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 A 股 帐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深圳 A 股帐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直接办理开户,中登公司将为其配发 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基金账户,投资人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人,拟通 过其他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申报认购本基金的,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销机构或 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4)已通过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人,可在 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2、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已购买嘉实 300 基金、嘉实基本面 50 基金或嘉实 H 股指数基金的投资人,可以 使用其持有的基金账户认购本基金。已购买过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嘉实成长收益基金、 嘉实稳健基金、嘉实增长基金、嘉实债券基金、嘉实服务增值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嘉 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基金、嘉实主题精选基金、嘉实策略增长基金、嘉实海外基金、 嘉实多元收益基金、嘉实稳固收益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基金、嘉实研究精选基金、嘉实 量化阿尔法基金、嘉实价值优势基金、嘉实主题新动力基金)的投资人,其持有的由本公司 开立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需通过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 户。 (2)拥有多个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深圳开放 式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人通过深交所认购、买卖 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登公司配发深圳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 统转托管,建议投资人通过深交所认购、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配发的基金账户。 3、通过嘉实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中心柜台: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 9:30 至 17:00(周六、周日 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基金公司网上直销: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任意时间(包括周六、周 2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日及法定节假日),每一发售日 17:00 以后提交的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申请办理。 发售末日截止为当日 17:00 前。 (2)开立基金账户 A.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妥并加盖公章的《基金开户、认购(申购)申请表(机构)》 (2)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等的副本复印件 (3) 出示指定银行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提 供其复印件 (4) 深圳 A 股股票账户卡/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复印件(如有,请在开立中登基 金账户时使用) (5) 法人机构对经办人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法人机构)》,加盖公章和法定 代表人章或法人签字 (6)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7) 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8) 签署一式两份的《嘉实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如开通传真交易)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 己承担。 B.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a) 填妥并由本人或代办人或监护人签字的《基金开户、认购(申购)申请表(个 人)》 b)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c) 投资人如未满十六周岁,须同时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 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基金管理人以谨慎原则认为需要提 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d) 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e) 出示银行储蓄卡并留存复印件 f) 签署一式两份的《基金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如开通传真交易)。 (3)提出认购申请 A.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填妥的《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加盖预留 印鉴或单位公章) 2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B.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a) 填妥并由本人或代办人或监护人签字的《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 b)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c) 投资人如未满十六周岁,须同时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 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基金管理人以谨慎原则认为需要提 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d) 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网站(www.jsfund.cn)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 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5)缴款方式 1)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 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2)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①持支持银联的银行卡通过直销中心 POS 机刷卡付款 ②通过银行转账汇款到嘉实直销专户 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6:30 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或 工商银行的直销专户,其中个人投资者划款账户须为投资者本人账户,机构投资者汇款使用 的户名应与基金账户户名一致。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营业室 账号:0200080729027303686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0121370802700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 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应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栏内准确填写其在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已经开立的基金账号,如果尚未申请基金账号,则应填写准备用于开立 基金账户的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4)投资者当日规定时间内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如果投资者允许延期,且认购资金 可于下两个工作日内到账,直销中心将把认购申请转为资金实际到账的工作日接受的申请; 如果投资者不允许延期,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5)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 户: a)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4、嘉实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10)65215300/5301/5303,400-600-8800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 用。 2、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则投资者交纳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 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本基金的权 益登记。 六、退款事项 1.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人民币或等值货 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 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且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 2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 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 30 日内 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代销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 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 定,并具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管理人应当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 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基金管理人应当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 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 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7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8 层 法定代表人:王忠民 电话:(010)65215588 2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传真:(010)65185678 联系人:付强 客服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010)85712266 网站:www.jsfund.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6904 联系人:蒋松云 网站: www.icbc.com.cn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185577 联系人 赵虹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702 室 电话 (021)38789658 传真 (021)68880023 联系人 吴冬梅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 86 号城市之心 30H 电话 (028)86202100 传真 (028)86202100 联系人 胡清泉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附楼二楼 电话 (0755)25870686 传真 (0755)25870663 联系人 周炜 2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10 号颐和国际大厦 A 座 3502 室 电话 (0532)66777766 传真 (0532)66777676 联系人 曹涌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313 室 电话 (0571)87759328 传真 (0571)87759331 联系人 徐莉莉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8 号环球广场 25 层 04 单元 电话 (0591)88013673 传真 (0591)88013670 联系人 吴冬梅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 288 号新世纪广场 A 座 4202 室 电话 (025)66671118 传真 (025)66671100 联系人 施镜葵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2415-2416 室 电话 (020)87555163 传真 (020)81552120 联系人 陈涤 2、代销机构 代销银行: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刘业伟 电话 95588 传真 (010)66107914 网址 www.icbc.com.cn 客服电话 95588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 肖钢 2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电话 (010)66596688 传真 (010)66594946 网址 www.boc.cn 客服电话 95566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项俊波 联系人 滕涛 电话 (010)85108227 传真 (010)85109219 网址 www.abchina.com 客服电话 95599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董文标 联系人 董云巍 电话 (010)57092615 传真 (010)57092611 网址 www.cmbc.com.cn 客服电话 95568 (5)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深圳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肖遂宁 联系人 张青 电话 (0755)82088888 传真 (0755)82080406 网址 www.sdb.com.cn 客服电话 95501 (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 胡技勋 电话 (0574)89068340 传真 (0574)87050024 网址 www.nbcb.com.cn 客服电话 96528,962528 上海、北京地区 (7)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一路 193 号 法定代表人 廖玉林 联系人 巫渝峰 电话 (0769)22100193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服电话 (0769)96228 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太普 联系人 严峻 电话 (0571)85108309 传真 (0571)85108309 客服电话 400-888-8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9)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层 30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 胡平西 联系人 吴海平 电话 (021)38576977 传真 (021)50105124 客服电话 (021)962999 网址 www.srcb.com (10) 江苏银行 住所、办公地址 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 黄志伟 联系人 田春慧 电话 (025)58587018 传真 (025)58587038 网址 www.jsbchina.cn 客服电话 (025)96098、4008696098 (11)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8 号 办公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8 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农惠臣 联系人 何佳 电话 (0991)8824667 传真 (0991)8824667 网址 www.uccb.com.cn 客服电话 (0991)96518 (12)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甫 联系人 胡艳丽 电话 (0379)65921977 传真 (0379)65920155 网址 www.bankofluoyang.com.cn 客服电话 (0379)96699 (2)其他代销银行或券商等机构 代销券商: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 (010)60833722 传真 (010)60833739 网址 www.cs.ecitic.com 客服电话 95558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666 网址 www.gtja.com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金芸、李笑鸣 3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网址 www.htsec.com 客服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 咨询电话 (4)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 丁国荣 联系人 李清怡 电话 (021)54033888 传真 (021)54030294 网址 www.sw2000.com.cn 客服电话 (021)962505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顾伟国 联系人 田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 (010)66568536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6)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联系人 黄静 电话 (010)84183389 传真 (010) 84183311-3389 网址 www.guodu.com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7)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权唐 清算传真 (010)65183880 业务传真 (010)65182261 网址 www.csc108.com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 兰荣 联系人 谢高得 电话 (021)38565785 传真 (021)38565955 网址 www.xyzq.com.cn 客服电话 4008888123 (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2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1-29 层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联系人 吴宇 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6173 网址 www.dfzq.com.cn 客服电话 95503 3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联系人 郑舒丽 电话 4008866338 传真 (0755)82400862 网址 www.PINGAN.com 客服电话 4008816168 (11)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 周晖 联系人 郭磊 电话 (0731)84403319 传真 (0731)84403439 网址 www.cfzq.com 客服电话 (0731)84403360 (12)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20 层 法定代表人 张智河 联系人 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网址 www.zxwt.com.cn 客服电话 (0532)96577 (13)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华东 联系人 水晨 电话 (025)83367888 传真 (025)83320066 网址 www.njzq.com.cn 客服电话 4008285888 (1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办公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人 王兆权 电话 (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网址 www.bhzq.com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联系人 刘晨、李芳芳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网址 www.ebscn.com 客服电话 4008888788,10108998 (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6 楼 3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齐晓燕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网址 www.guosen.com.cn 客服电话 95536 (1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人 陈剑虹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558305 网址 www.essences.com.cn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18)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联系人 匡婷 电话 (0755)83516289 传真 (0755)83515567 网址 www.cgws.com 客服电话 4006666888、 0755)33680000 (1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联系人 程高峰 电话 (025)84457777 传真 (025)84579763 网址 www.htsc.com.cn 客服电话 95597 (2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18、19、36、38、41 和 42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联系人 黄岚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5305 网址 www.gf.com.cn 客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2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胡运钊 联系人 李良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客服电话 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 5 层、17 层、18 层、24 层、25 层、26 层 3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 马昭明 联系人 盛宗凌、庞晓芸 电话 0755-82492000 传真 0755-82492962 网址 www.lhzq.com 客服电话 95513 (23)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曹阳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26 楼 法定代表人 姚文平 联系人 罗芳 电话 (021)68761616 传真 (021)68767981 网址 www.tebon.com.cn 客服电话 4008888128 (24)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 陆涛 联系人 马贤清 电话 (0755)83025022 传真 (0755)83025625 网址 www.jyzq.cn 客服电话 400-8888-228 (25)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 刘军 联系人 王垚艺 电话 (0571)85783750 传真 (0571)85783771 网址 www.bigsun.com.cn 客服电话 (0571)96598 (26)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 吴志明 联系人 林洁茹 电话 (020)87322668 传真 (020)87325036 网址 www.gzs.com.cn 客服电话 (020)961303 (2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 石保上 联系人 程月艳 耿铭 电话 (0371)65585670 传真 (0371)65585665 网址 www.ccnew.com 客服电话 967218、4008139666 (28)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广州市中山二路 18 号电信广场 36、37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联系人 罗创斌 电话 (020)37865070 传真 (020)22373718-1013 网址 www.wlzq.com.cn 客服电话 4008888133 (29)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住所、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 张运勇 联系人 罗绍辉 电话 (0769)22119351 传真 (0769)22119423 网址 www.dgzq.com.cn 客服电话 (0769)961130 (30)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山西省大同市大北街 13 号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F12、F13 法定代表人 董祥 联系人 薛津 电话 (0351)4130322 传真 (0351)4192803 网址 www.dtsbc.com.cn 客服电话 4007121212 (31)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 吴阳 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 (0531)68889752 网址 www.qlzq.com.cn 客服电话 95538 (32)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 层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联系人 崔国良 电话 (0755)25832852 传真 (0755)82485081 网址 www.fcsc.cn 客服电话 4008881888 (33)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至 21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联系人 刘毅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网址 www.cjis.cn 客服电话 400-600-8008 (34)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 刘弘 联系人 邱培玲 电话 (010)58328366 传真 (010)58328748 网址 www.ubssecurities.com 客服电话 400-887-8827 (35)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3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林爽 电话 (010)66045608 传真 (010)66045500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 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 http://jijin.txsec.com (36)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 傅毅辉 联系人 卢金文 电话 (0592)5161642 传真 (0592)5161140 网址 www.xmzq.cn 客服电话 (0592)5163588 (37)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联系人 张宇宏 电话 (0451)82336863 传真 (0451)82287211 客服电话 400-666-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38)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 号博爱大厦 20-25 楼 法定代表人 郭林 联系人 陈敏 电话 (021)32229888-3121 传真 (021)62878783 客服电话 (021)63340678 网址 www.ajzq.com (39)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联系人 陈康菲 电话 (021)50122222 传真 (021)50122200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40)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 雷杰 联系人 彭博 电话 (0731)85832343 传真 (0731)85832214 客服电话 95571 网址 www.foundersc.com (41)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联系人 张腾 电话 (0591)87383623 传真 (0591)87383610 客服电话 (0591)96326 网址 www.gfhfzq.com.cn (4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 唐静 电话 (010)63081000 传真 (010)63080978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43)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联系人 李涛 电话 (0519)88157761 传真 (0519)88157761 网址 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 400-888-8588 (4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金喆 电话 (028)86690126 传真 (028)86690126 网址 www.gjzq.com.cn 客服电话 4006600109 (4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18-21 层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联系人 方晓丹 电话 (0512)65581136 传真 (0512)65588021 网址 www.dwzq.com.cn 客服电话 (0512)33396288 (46)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联系人 钟康莺 电话 (021)68634518 传真 (021)68865680 网址 www.xcsc.com 客服电话 400-888-1551 (47)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 鞠瑾 联系人 常向东 电话 (0471)4913998 传真 (0471)4930707 网址 www.cnht.com.cn 客服电话 (471) 4961259 (4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 裘强 联系人 徐美云 电话 (0791)6273972 传真 (0791)6288690 网址 www.gsstock.com 客服电话 (0791)6285337、6283827 (4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住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林生迎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网址 www.newone.com.cn 客服电话 4008888111、95565 (5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雷建辉 联系人 徐欣 电话 (0510)82831662 传真 (0510)82830162 网址 www.glsc.com.cn 客服电话 4008885288 (51)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 号 A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 马金声 联系人 孙恺 电话 (010)83561146 传真 (010)83561094 网址 www.xsdzq.cn 客服电话 4006989898 (5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 元 法定代表人 王文学 联系人 杨小江 电话 (0755)82083788 传真 (0755)82083408 客服电话 (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 www.cfsc.com.cn 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增加本基金相关代销机构,届时将另行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2-23 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755-25941405 传真:0755-2597132 联系人:丁志勇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3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负责人 韩炯 联系人 黎明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吕红、黎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 56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卢湾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 杨绍信 联系人 陈宇 电话 (021)61238888 传真 (021)61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汪棣、陈宇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9日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