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 300: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2012-08-27
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
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现将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嘉实沪深 300LOF” 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嘉实沪深 300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嘉实沪深 300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自 2012 年 7 月 5 日起,至 2012 年 8 月 6 日 17:00 止(以本次大会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 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投资范围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表决结果详 见 2012 年 8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嘉 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www.jsfund.cn)上刊登的《关于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根据《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具体费用明细如下表所 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80,000 1 公证费 50,000 合计 130,000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2 年 8 月 24 日下发了《关于核准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字 [2012]1146 号),核准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通过《关于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投资范围及其相关 事项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 定,同意基金管理人按照《<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 明》,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将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 更为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联接基金,允许该基金投 资股指期货,参与融资融券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并基于上述投 资范围的变更,相应地对《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的名称、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 基金的投资和估值、基金的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他部分条款,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 三、嘉实沪深 300LOF 变更投资范围及其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关于《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 2 将《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LOF)基金合同》、《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LOF)托管协议》,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托管协议》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即 2012 年 8 月 21 日起生效,原《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同一日起失效。 此外,基金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拟定了《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已报中国证监 会审核。 2、关于本基金复牌 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于 2012 年 8 月 27 日上午 10 点 30 分复牌。 四、备查文件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拟召开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预公告》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3、《关于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 果的公告》 3 4、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