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优质治理混合(LOF):2017年第4季度报告
2018-01-22
鹏华优质治理混合
鹏华优质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7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优质治理混合(LOF) 场内简称 鹏华治理 基金主代码 160611 交易代码 160611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4月25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83,385,727.36份 投资于具有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良好成长性 投资目标 的优质上市公司,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 定的资本增值。 (1)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资 产配置和“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相结合的主动投 资管理策略。整体资产和行业配置主要根据宏观经 济、政策环境及行业发展不同阶段、不同特点等情 投资策略 况确定股票投资比例和行业配置比例,个股方面, 主要投资于具有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良好成 长性的优质上市公司,同时关注那些过去基本面较 差但正在发生转折的上市公司,采用多种价值评估 方法,多视角地进行分析,努力选择最具有投资价 值的公司进行投资。 第2页共14页 (2)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久期控 制下的主动投资策略,本着风险收益匹配最优、兼 顾流动性的原则确定债券各类属资产的配置比例。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综合运用利率预期、收益率 曲线估值、信用等级分析、流动性评估等方法来评 估个券的投资价值。 (3)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权证看作是辅助性投 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有利 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25%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 风险收益特征 货币型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为证券 投资基金中具有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17年10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904,975.82 2.本期利润 -53,483,058.20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10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41,394,428.3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1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第3页共14页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4.92% 1.07% 3.69% 0.60% -8.61% 0.47%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5%。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4月25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 其他指标 注:无。 第4页共14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郑川江先生,国籍中 国,经济学硕士, 8年金融证券从业经 验。历任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长城证券研究所研究 员、所长助理; 2015年2月加盟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职于研究部,从事 行业研究工作, 2015年6月起担任鹏 本基金基 2017年 华环保产业股票基金 郑川江 金经理 7月29日 - 8 基金经理,2016年 1月至2017年3月兼 任鹏华健康环保混合 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6月起兼任鹏 华动力增长混合 (LOF)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4月至 2017年9月兼任鹏华 新能源产业混合基金 基金经理。郑川江先 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 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第5页共14页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宏观经济整体比较平稳,供给侧改革成效逐步体现,传统产业供需格局显着改善,产品价格稳定,行业集中程度明显提升,龙头公司盈利能力强。经历了过去几年的供给收缩和供给侧改革,煤炭钢铁化工等行业供需格局显着改善,因为环保、金融等因素行业进入门槛不断攀升,上市公司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龙头公司估值不断提升。股票市场持续保持相对活跃,资金关注点比较分散,大蓝筹公司市盈率仍然比较合理,对市场支撑作用明显。上游盈利好转的趋势将逐步向中下游传导,相关行业的龙头公司盈利也呈现复苏态势。基金操作上减持了部分成长股,增加了周期、金融等板块。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4.92%,同期上证综指下跌1.25%,深证成指下跌0.42%, 沪深300指数上涨5.0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第6页共14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864,132,611.16 76.00 其中:股票 864,132,611.16 76.0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4,200,000.00 9.1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8,096,752.47 14.78 8 其他资产 560,635.63 0.05 9 合计 1,136,989,999.26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87,016,836.67 8.36 C 制造业 524,963,293.08 50.4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50,241,847.14 4.82 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48,063.68 0.0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9,128.85 0.02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76,488,650.46 7.34 业 J 金融业 43,976,217.82 4.22 K 房地产业 12,625,890.00 1.2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1,158.08 0.01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8,230.54 0.02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1,803,280.42 4.97 第7页共14页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6,390,014.42 1.57 S 综合 - - 合计 864,132,611.16 82.98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968 *ST煤气 5,178,541 86,947,703.39 8.35 2 000717 *ST韶钢 9,372,195 83,037,647.70 7.97 3 000932 华菱钢铁 10,197,900 82,704,969.00 7.94 4 300388 国祯环保 2,174,218 51,724,646.22 4.97 5 600236 桂冠电力 8,611,271 49,514,808.25 4.75 6 300170 汉得信息 3,709,048 44,137,671.20 4.24 7 601318 中国平安 624,100 43,674,518.00 4.19 8 002637 赞宇科技 3,706,571 41,365,332.36 3.97 9 600309 万华化学 1,036,544 39,326,479.36 3.78 10 002110 三钢闽光 1,959,400 37,894,796.00 3.6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第8页共14页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7月6日公告:近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复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工业园 “9.20”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现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6年9月20日17时22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工业园在大修停车处理过程 中,MD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装置光化工序一台12.1立方米粗MDI(以下简称粗M)缓冲 罐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3.62万元。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已发布 的临2016-38号、临2016-39号、临2016-43号、临2016-45号、临2016-48号、临2016-49号 公告。 事故发生后,烟台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质监局、开发区管 委等部门、单位参加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工业园“9.20”较大爆炸事故调查组, 同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6名省市化工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二、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第9页共14页 DAM管线进料手动球阀限位板损坏导致阀门未关严,且仪表操作人员没有按操作规程将 DAM管线远程开关阀关闭,造成DAM误入反应系统,与系统中粗M反应生成缩聚脲和缩二脲。缩 聚脲和缩二脲进入粗M缓冲罐,在高温(200℃)下催化粗M自聚反应,生成碳化二亚胺(CDI) 和二氧化碳(CO2)。粗M自聚产生的高粘度聚合物以及脲类物质将粗M缓冲罐出料口、进料口、 两根压力平衡管堵塞。随着聚合反应的持续发生,粗M缓冲罐内CO2量不断增多,压力逐渐升高, 最终超压爆炸。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工艺管理不到位。操作规程中规定停车时应关闭远程切断阀,但实际操作中将远程切断阀作为紧急切断阀使用,停车操作时仅关闭流量调节阀和现场手动切断阀;当班班长、工序主管、工艺工程师、装置经理等各级管理人员均未纠正仪表操作工未按操作规程关闭远程切断阀的行为。 2.生产异常情况处置不得当。操作人员及生产管理人员均未能及时发现系统温度、液位、流量等参数异常;在对粗M缓冲罐异常情况处置过程中,现场人员发现本次异常与以往不同,未意识到可能存在的风险,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未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3.不了解脲类物质对MDI缩聚的催化机理。本次事故之前,未对脲类物质对MDI缩聚的催化 机理进行过科学研究,无法预见DAM误入系统导致脲类催化MDI自聚反应引发的严重后果。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20”爆炸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及对周边影响 (一)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3.62万元。 (二)事故对周边的破坏情况 从事故现场看,无危险化学品液体和气体泄漏,未发生火灾,企业环境监测组和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事故周边区域进行了环境检测,未检出污染物,事故未造成次生灾害。 第10页共14页 四、责任认定及处理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复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工业园“9.20”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公司对9名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责任追究,包括解除劳动合同、撤职、留厂查看、降级、记过、警告等处分;烟台市安监局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处上一年收入40%的罚款,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以80万元罚款。 五、事故整改措施 严格工艺纪律管理,对重要和风险高的操作实行确认制,加强工艺纪律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异常情况和开停车作业管理,进一步修订生产异常应急处置操作法,设备、设施等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按程序报告有关管理人员,协调有关岗位及时处理;加强阀门等安全部件的全程管理,建立实行重要阀门开关确认制度,确保规范操作;进一步加强MDI生产的反应机理研究,将有关研究结果纳入生产技术文件中,进一步优化工艺参数和操作规程,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工艺安全。 公司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确保公司安全、持续、稳定运行。 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从监管措施公告中知悉,相关问题对于公司经营并不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不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本次监管措施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的其它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37,859.0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第11页共14页 4 应收利息 10,901.44 5 应收申购款 11,875.1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60,635.63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流通受限部分的 占基金资产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600309 万华化学 39,326,479.36 3.78 重大事项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338,403,268.95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482,624.73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57,500,166.32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83,385,727.36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46,794,805.00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第12页共14页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11,610,000.00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35,184,805.00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 2.74 额比例(%) 注: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序号 交易方式 交易日期 交易份额(份) 交易金额(元) 适用费率 1 赎回 2017年10月 -11,610,000.00 -7,369,371.20 0.50% 31日 合计 -11,610,000.00 -7,369,371.20 注: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二)《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三)《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第4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13页共14页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2日 第14页共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