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货币:收益支付公告
2017-04-05
鹏华货币A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B 两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鹏华货币(A 类、B 类) 基金主代码 16060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 年 4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鹏华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2017-04-05 收益累计期间 自 2017-03-02 至 2017-04-05 止 注:-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Σ 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基 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该基金当日总份 额×当日总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4 月 7 日 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7 年 4 月 6 日(收益结转份额日 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7 年 4 月 7 日 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 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 号),对投资者(包括个 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 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注:投资者于 2017 年 4 月 5 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 配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配收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 400-6788-999(免长途电话费); 3、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招商 银行、深圳平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中 国光大银行、宁波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浦东发 展银行、杭州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南京银行、广州 银行、洛阳银行、厦门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天相投资顾问、深圳众禄基金 销售、杭州数米基金销售、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北京展恒基金销售、上海 天天基金销售、万银财富基金销售、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 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 券、湘财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东 北 证券、上海证券、平安证券、东海证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国都 证 券、齐鲁证券、光大证券、东莞证券、国盛证券、中信证券(浙江)、财通证券、 金元证券、宏源证券、西部证券、江南证券、华安证券、安信证券、财富证券、 中 投证券、万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山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世纪证券、 浙商证券、日信证券、华林证券、方正证券、江海证券、华西证券、红塔证券、 厦 门证券、银泰证券、华宝证券、爱建证券、国金证券、信达证券、华龙证券、民 生 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东兴证券、国海证券、五矿证券、西南证券和新时代证券 等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