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卓越品牌股票(LOF):发起人基金份额上市流通的公告
2015-03-03
博时卓越品牌混合(LOF)
关于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原裕泽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人基金份额上市流通的公告 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基金”)由裕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裕泽”)转型而来,基金裕泽是由原半岛基金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28 号)的有关要求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总体方案的批复》(证监基金字[1999]42 号)进行清理规范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半岛投资基金规范更名为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并申请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24 号)同意更名后形成的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裕泽发行规模为2亿份基金份额,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元。后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24号文批准,基金份额总份额由原有的2亿份额扩募至5亿份额,基金发起人按规定价格认购了500 万份,其中博时基金管理公司认购并持有250万份,发起人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单位1.1074元。 基金裕泽于2000年5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存续期至2011年5月31日。根据《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全部发起人持有的基金单位不得低于基金总规模的0.5%,发起人认购基金份额中的250 万份额,在基金存续期内不流通。其余部分在基金扩募配售可流通部分上市两个月后方可流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1年2月28日决议通过了《关于裕泽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1] 434号《关于核准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同意基金裕泽到期进行封转开,同时根据深交所深证复[2011] 1号《关于同意裕泽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批复》,原封闭式基金裕泽于2011年4月21日提前进行权益登记。自2011年4月22日起,基金裕泽终止上市,更名为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基金(LOF),《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的同时,《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新基金合同并未对发起人份额流通进行限制。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基金裕泽已经转型为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基金,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原基金裕泽发起人持有人的未上市部分(2,553,075份,占基金裕泽规模的0.5%)于2015年3月6日转流通。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基金发起人持股明细,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基金发起人持有份额如下: 序号 发起人份额持有人名称 本次转流通份额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76,538 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76,537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