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关于开通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2015-10-21
关于开通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正式生效。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申请,将自 2015 年 10 月 23 日起,开通办理本基金国泰新汽车份额(基
金代码:160225,场内简称:新汽车)的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投资人自 2015 年 10 月 23 日起可以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国泰新汽车份额
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办理。
场外申购的国泰新汽车份额只有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成功后方能申请场内赎回或
申请分拆为新汽车 A 份额与新汽车 B 份额。敬请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根据自身情况办理跨
系统转托管业务。
如有疑问,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88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