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关于基金份额转型折算和自动分离结果的公告
2015-09-30
关于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转型折算和自动分离结果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中小成长ETF”)转型而来。转型后的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27日起生效。
依据《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及《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特定申购期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
额(包括投资人进行特定申购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由中小成长ETF转型而来的基
金份额),在保持基金资产净值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
为1.0000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同时,对于场内国
泰新汽车份额(包括投资人进行特定申购期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和由中小成长
ETF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转型折算后的份额,将按照1:1的基金份额配比自动分
离为新汽车A份额与新汽车B份额。
本基金的特定申购期已于2015年9月25日结束,故2015年9月29日(特定申购
期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将进行转型折算。经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15年9月29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5284元,精确到小数点后9位为1.528420590。本基金管理人按照1:1.528420590
的折算比例将2015年9月29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进行了转型折算。转型折算
后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相应地,转型折算前每1份基金份额将
折算为1.528420590份。场内基金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场外基金份额计
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所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本基金场内(包括投资人在特定申购期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和由中小成长
ETF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份额转型折算后按照1:1的基金份额配比自动分离为新
汽车A份额与新汽车B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和自动分离规则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将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自 2015 年 10 月 9 日起(含该日)在销售机构查询份额折算和自动分离
的结果。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时间及本基金新汽车 A 份额和新汽车 B
份额上市交易时间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另行公告。
2、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
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