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QDII):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8
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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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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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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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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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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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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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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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JP Morgan Asian Credit Index Composite Total Return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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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1日生效,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12条“三、投资范围”、“五、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内地首批成立的五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为国民创造财富”是博时的使命。博时的投资理念是“做投资价值的发现者”。截至2014年6月30日,博时基金公司共管理四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并且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管理部分社保基金,以及多个企业年金账户,公募基金资产规模逾1041亿元人民币,累计分红超过628亿元人民币,是目前我国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公司之一,养老金资产管理规模在同业中名列前茅。
1、基金业绩
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统计,标准股票型基金中,截至6月30日,博时医疗保健股票基金、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基金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在355只标准型股票基金中排名前1/4,博时主题行业股票基金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在355只标准型股票基金中排名前1/3。标准指数股票型基金中,博时沪深300指数、博时上证超大盘ETF、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三只基金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在150只同类基金中排名前1/2。混合基金方面,今年以来博时裕益收益率在35只灵活配置型同类基金中排名前1/2,博时平衡配置在16只股债平衡型同类基金中排名前1/2。
固定收益方面,博时信用债纯债今年以来收益率在101只长期标准债券型基金中排名前1/4,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基金排名前1/3,博时安盈债券基金(A类)在6只中短期标准债券型基金中排名前1/2。
海外投资方面业绩方面,截至6月30日,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基金在同类可比7只QDII债券基金中排名第1,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今年以来收益率在9只QDII亚太股票型基金中排名第2,博时抗通胀在8只QDII商品基金中排名第2。
2、客户服务
2014年上半年,博时基金共举办各类渠道培训活动284场,参加人数7355人。
3、其他大事件
2014年1月9日,金融界网站在北京举办“第二届领航中国2013金融行业年度颁奖典礼”,博时基金荣获“2013金融界领航中国年度评选基金公司最佳品牌奖”。
2014年1月11日,在和讯网主办的2013年第十一届财经风云榜基金行业评选中,博时基金荣获“2013年度基金业最佳投资者关系奖”。
2014年6月16日,大智慧在上海举办“智慧财经巅峰榜”,博时基金荣获“十佳基金公司”奖项,基金经理张溪冈荣获智慧财经巅峰榜“最佳基金经理”奖项。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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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由于证券市场波动等原因,本基金曾出现个别投资监控指标超标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未造成损害。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5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市场有几个重要的主题:第一,欧美发达市场经济数据总体低于预期,尽管美联储并未停止退出QE的步伐,但欧洲推出了包括负利率在内的一系列宽松措施,并不 排除未来实施欧洲版的量化宽松政策。这些因素加上地缘政治的影响,促使发达国家债券收益率维持低位,甚至进一步探底,而资金为寻求收益,重新回流新兴市场。在这个过程中,高质量、长久期的债券首先受益,接着惠及高收益债券。第二,去年表现较弱的东南亚以及南亚国家受益于资金流的流入、自身基本面的改善以及较低的估值,出现一波强劲反弹。第三,如我们所预期,中国经济成为市场最大的扰动因素。一季度受经济增长减速、信用风险爆发、货币贬值等 因素拖累,中国债券表现弱于大市 二季度中国经济则显现积极变化,定向降准、再贷款以及存贷比计算口径的调整等为金融系统的流动性提供了有力支持,“保增长”又被提到了更重要的位置,经济增长底线更为明确。中国债券整个上半年相对大势走出了一轮先弱后强的行情。
亚洲债券市场一季度的表现较为出人意料,很多版块均出现了与去年相反的走势,但这基本体现了对去年全年表现的一个短期修正。二季度的市场走势则是延续了去年的趋势和我们年初时的判断:高收益债券表现超越投资级。
在基金的操作上,我们采取的短久期、高收益、超配中国的策略在一季度受到了挑战,与短期市场趋势出现了背离,但二季度随着市场的恢复表现又强于大势。二季度我们还适度增加了基金的弹性以把握交易性的机会。
4.5.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695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1104元,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5.32%,同期业绩基准涨幅为6.84%。
4.6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发达国家的低利率环境仍将继续,资金寻求收益的本质将利好新兴市场。在此过程中,高收益债券相对于投资级在收益率上的优势将进一步体现 自身基本面在改善,并且仍然处于价值洼地的中资背景债券将有较大机会战胜市场。基金的策略仍将是精选信用质量稳固、久期较短的高收益债券持有到期,获取较为稳定的基础收益 在此基础上,会积极利用一些弹性较高的债券来把握市场的波段性交易机会,以创造超额收益。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主管运营的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运作部负责人等成员组成,基金经理原则上不参与估值委员会的工作,其估值建议经估值委员会成员评估后审慎采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绝对的独立性。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有: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确保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等。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1月10日发布公告,以2013年12月31日已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基准,人民币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0.2340人民币元(美元份额分红金额,按照收益分配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0.0380美元(保留4位小数,第5位小数四舍五入))。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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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695元,基金份额总额424,477,132.18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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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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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吴姚东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王德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江
6.4报表附注
6.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2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不予征收营业税且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债券利息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4.3关联方关系
6.4.3.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3.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4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4.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6.4.4.2关联方报酬
6.4.4.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8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80% / 当年天数。
6.4.4.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6.4.4.3与关联方进行柜台交易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4.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4.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4.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4.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布朗兄弟哈里曼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4.4.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4.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5期末(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5.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5.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5.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5.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余额。
6.4.5.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余额。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7.2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7.3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7.4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7.5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权益资产的投资。
7.5.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权益资产的投资。
7.5.3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权益资产的投资。
7.6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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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级机构为标准普尔。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债券代码为ISIN码。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投资。
7.10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7.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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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4月19日发布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李志惠不再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无。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在多家券商开立了券商交易账户。
1、基金券商交易账户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 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 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券商交易账户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账户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在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开立交易账户。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8日
201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