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保本:关于保本期到期处理规则及变更为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17-04-13
关于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处理规则及
变更为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4
月 19 日生效,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保本期为每 3 年一个周期,目前处于第二个保本期的正常运作中,
第二个保本期将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到期。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由重庆三峡担保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为“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
依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处理
规则及变更为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以下简称
“《规则公告》”),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保本期到期日
第二个保本期到期日为 2017 年 5 月 15 日。
2、保本期到期选择的时间约定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 2017 年 4 月 24 日(含)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含)的开放到期赎回的限定期限内,选择赎回本基金、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者不进行选择而自动默认为选择变更为“国泰策略价值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上述不同选择对应的费用等事项请参见《规
则公告》。
3、基金变更日
开放到期赎回的限定期限结束后的下一日起,本基金变更为“国泰策略价值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即自 2017 年 5 月 16 日起变更后的基金合同生
效。
4、申购赎回业务开放及暂停的时间安排
(1)在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开放到期赎回的限定期限内,即自 2017 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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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4 日(含)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含)止,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转入业务、
定投业务暂停办理,本基金赎回业务和转出业务正常办理。
对于第二个保本期内持续持有的基金份额而言,在该期间进行赎回或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其赎回日或转换日为当期保
本期到期日,并适用保本条款。
对于不是第二个保本期内持续持有的基金份额而言,仍可进行赎回或转出业
务,但不适用开放到期赎回的规定,按照该份额实际持有的时间适用相应的赎回
费率,也不适用于保本条款。
(2)自 2017 年 5 月 16 日(含)至 2017 年 5 月 17 日(含)止,暂停办理
日常申购业务、转入业务、定投业务、赎回业务和转出业务。自 2017 年 5 月 18
日(含)起恢复前述业务。
上述暂停及开放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5、变更后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变更后,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仍为“020022”。
6、到期选择的风险揭示
(1)“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您持有的保本基金份额变更为
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份额的风险。请您根据本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及时做出基金
份额赎回、转换转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决定。
(2)敬请您在选择继续持有或申购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变更后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
文件,充分了解相关投资风险,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保本期到期处理规则及变更为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重要事项予以提示,其他具体事项和详细规则请参见本基金
管理人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
站上刊登的《规则公告》。
投资人欲了解更多详细情况,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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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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