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夏卓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兴业银行为发售机构的公告
2021-08-13
华夏卓享债券A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卓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兴业 银行为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卓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卓享债券,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624,C类基金份 额代码:011625,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规定,本基金自2021年7月 29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 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 8月13日起在兴业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 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 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兴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 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 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