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鼎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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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夏鼎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
称:华夏鼎润债券,基金主代码:010979,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目前为“中债综
合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
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契合本基金的投资情况,更科学、合理地评价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提高
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2
月3001指1日数起收将益本率基×5金%的”,业并绩相比应较修基订准本调基整金为基“金中合诚同信。-具中体信情证况券如1-下3年:综合债指数×95%+沪深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300指自数20收24益年率1×22月0%1”1调日整起为,“将中本诚基信金-的中业信绩证比券较1-基3年准综由“合中债债指综数合×9指5%数+收沪益深率30×08指0%数+沪收深益
率×5%”。
二、基金合同修订
章节 段落 修订前 修订后
中诚信-中信证券1-3年综合债指数×95%+沪深300指数收益
率×5%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中诚信-中信证券1-3年综合债指数属于中诚信指数公司编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 制的中诚信-中信证券综合债指数系列,该指数对交易所及银行
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 间上市的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
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 府支持机构债、政策性银行债、金融债、同业存单以及信用债进行
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市场影响力。上述两个指 筛选,以反映债券市场的整体表现。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有
第十二部分 基 五、业绩比较基 数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限公司编制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市场
金的投资 准 如果指数编制机构变更或停止上述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者上述指数 影响力。上述两个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由其他指数替代,或者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如变更导 如果指数编制机构变更或停止上述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者
致上述指数不宜继续作为基准指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 上述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者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
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 等原因,如变更导致上述指数不宜继续作为基准指数,或者有更
时,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本基金可以在 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持有人大会。 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本公司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
容将自2024年12月11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
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