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0-11-20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增
加存托凭证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0年11月20日起,在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的旗下部分基金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在以下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0522 华润元大信息传媒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273 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646 华润元大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930 华润元大价值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4928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4976 华润元大景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9882 华润元大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835 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891 华润元大成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3680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约定,并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
本次修订依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而作出,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次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管理人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1000-8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更新。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以“华润元大信息传媒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1、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合同原条款 合同修改后条款
第一部分前言 新增:
……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
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
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
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
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
有风险。
第七部分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合同当事人及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权利义务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海大道3040号前海世茂金融中心二期1
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栋2103-2105单元
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巍巍
法定代表人:邹新 ……
……
第十二部分基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金的投资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 (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
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
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银行存款、 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银行存款、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
第十二部分基 新增:
金的投资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第十二部分基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金的投资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四、投资限制 …… ……
(22)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
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
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第十四部分基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金资产估值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三、估值方法 …… ……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十四部分基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
金资产估值 法的第6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 的第7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
八、特殊情况 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的处理
2、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招募说明书在风险揭示章节增加“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如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注:以上更新修订内容仅为示例,不同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中相应
条款表述存在差异,具体请以相关基金披露的修订后法律文件内容为准。